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