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应备功】能
—
3.2.【1 公共广播【。系统应能实时发布语!声广播且应有—一个广播传》声,器处于最高广—播优先级
》
3.【。2.2 》当有多个信号源【对,同一:广播分区进行广【播,时优先级别高的信号!应能自动覆盖优【先级别低的信—号
3】.2.3 》。 业务?广播:系统的应《备功能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2. 》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表3】. 2?.3的?规定
—
》
3.2—。.4: 背景广播系统】的应备功能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表3!. 2.4的规定】
?
】。
3.2.5— :紧急广播系统的应】备,功能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当公—共广:播系:统有多?种用途时紧》急广播应具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公共广播系统应能!在手动或警报信号触!发的10s内—向相关?广,播,区,播放警?示信号(含警笛)】、警报语声文—件或:实时指挥语》。声,
,
》 《 2 以现【场环境噪声为基准紧!急广播?的信噪比应等于或大!。。。。于1:2dB
! 3 】 紧急广播系统【设备应处《于,热备用?状态或具有定时【自检和?故障自动告警功【能
:
:
】 4 紧急—广播系统应具—有应急备用》电源主电源与备用电!源切换时间不应大于!。1s;应急备用电源!应能满足20—min以上的—。。紧急广播以电池为】。备用电源时系统应设!置,电池自动充电装【置
】 5 】紧急广播音量应能自!动调节至不》小于应?备声压级界定的音】量,
?
》 《6 当《需要手动发布紧急】广播时应设置一【键到位功能
【
《 7 】 单:台广播功率放—大,器失:效不应导致整个【广播系统失效
!
,
8! , 单个?广播扬声器失—效不应导致整个广播!分区失效
【
】 9 ? 紧:急,。广播系统的》其它应备功能尚应】符合表?3. 2. —5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