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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013年1【月4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3年5》。月,31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区?是指城市、镇、乡和!村寨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包括!城乡规?划、建设和市—政,设施、绿《化、环境卫生等的管!理 第《四条 自治州城【乡,规划行?政部门负责全—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全州城!乡建设管理工作;自!治州林业行政—部门负责城乡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做好本辖区内【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乡(镇《),建设:管理服务机》构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具体》负责对乡(镇)【、村组土《地占用和《房,屋建设?的管理  —   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  第?五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投:入 ?  鼓励《州内外单位》、个人投资》参与自治州》城乡建设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城乡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 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寨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  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分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其他!镇的总体规划—分为: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和镇区总体规划乡规!划分为乡域村寨【规划和乡政》府所在地规》划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镇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寨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相衔接— 第八《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州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和监督市、!县、乡、镇规划【编制工作  【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进行编【制和报批 第【九,条 :各级规划依》法进行分级审—批严格执行制定、报!。批程序以及批前公】告、审批《公示、修改》公示等规定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权限】进行:。 :。第十条? 城乡学校、—医院、广播》电视、市场、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讯、邮政【、公共客运交通、道!。路、公厕《、排水、《防洪、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消防:。、避雷、停车—场,、休闲?广场、体育健身、文!化娱乐、人防工【程等涉及空间—和自然?资源利用的各项城乡!建设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城乡规划 【 第十一条 在【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    《在城乡?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划拔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在乡(镇)】、村寨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在乡(镇)!、村寨规划》区内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部门制?定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城乡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应当《结合本地的自然条】件,、历史文化、—建筑:造型、建筑风格【、,建,筑材:。料、景观《设计:、色彩?调配体现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并征求】文化行?政等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手续工程项目—严格实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单位、个人申!请建设房屋设计【房屋立面效果图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部门审批严格按照】审批的效果图建设】 :    《第十五条 城—乡规划区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后不得随意加!层、加宽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等确—需改造或者改变【使用性质《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城乡规划!区内主?要道路两侧》及沿:。河道:路的建筑物、构筑物!需设置围墙》的,必须报城乡规划行政!部,门批:准;应当《采用绿?篱,、花:坛、栅栏、》透景或者《半透景围《墙,进行:分界高度《在1.8米》以下不得阻断原【有通道 》第十六条《 城:乡规划区内的地上地!下管网?、,。供电、?。通讯线路等基础设】施的布局走向报【城乡规划行政部【门审:批后实施竣工验【收时必须提供—管线竣工线路—图 第十七条 加!。强对城乡排污—、排水的管理实施】雨,、,污分:排;:有条件的《住宅建筑应当设【置污水?处理:设施 ?   ?  城乡新》建建筑应当》使用新型建筑节能】材料推行节能减【排新技术推广使【用风能、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乡村】建设应当加强消【防设:施建设鼓励使—用防火材料》建设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厨、改!灶、改电提高防火】能力 第十八【条 在城乡规划区】内设:置户:外广告应当按照审】批的地点、形—式、规格、年—限实施?不得:。随意改变《    》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城乡建设】项目管理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相关!资料提交原审批单】位 第三》章 市政设施管理 ! 第二?十条 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应当》把城乡规划确—。定的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综》合开发和《改造计划配》套,建设 ? 新区开发中—市,政,设施建?设应:当与基础建设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旧—城改造?。应当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已有》资源优?先建设?市场、停车》场、公?交车站、公厕、垃】圾中转站、广—场等:市政设?施 ?城市:道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通【道 ?   ?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造》城市道路、广场、体!育场、停车场—等市政设施 【   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拆除道路标志【、地名标志、—交通标?志、:消防:、邮政、通讯、照明!、有线电视、—地下管?线,、环境?卫生等设施》;不得擅《自在公用设施—上搭接、安装其【他设备?和物件    】禁止占用道路、广场!、绿地?、供水、《排水、供电走廊、】地下管线等公共设施!进行建设 》     》第二:十二条 在城区内】。行驶的工程车—辆不:。能带泥上《路运输建筑沙石【、垃圾、渣土的应】当实行封闭运输 !  :  铁轮车、履带】车以及超限》车辆通过城市道路设!施,。的应当采取有效【保护措施行驶—。    》。 第二十三条 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养护规—划因:。缺,损影响?交通:和安全?的产权单《位应当?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2—4小时内补缺—或者修复确》保安全和《交通畅通 第二】十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对城市桥涵【设施进?行日常巡检和—安,全普查每年对桥涵】进行检测确保桥涵设!施安全 》第四章? 城乡绿化管—理 第《二十五条 城乡规划!。区内:的古树?名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档案标明》标志划定范围—加强保护管》理严禁砍伐或者迁】移确需迁移的必【须经林业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砍伐】城镇树木《应,当报林业行政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 在城乡规划—区内新区《建设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   第【二十七条 城乡【规划区?内的绿?。化实行?区,域,责任:制   (一)】城镇:公,共绿地、风景绿地、!防护绿地、行道树以!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乡绿化管!理,。。部,门负责;   (!二):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部队的绿》化由所属单位负责;!     (三)!居民住宅小区的【绿化由?小区管理单位负责;!。。。。     (四】)居民自有》房屋地界内》的绿:。化由居民《自行负?责 第二》十八:条 在城乡规划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非《法占用绿化用—地,; (《二)在行道树—上牵绳搭线、晾【晒衣物; 》  : (三)在行—道树下和绿化—地,带内烧火; —  : (:四,)刻划树木攀折树】枝损:坏花草;   (!五)其他破坏绿化及!其设施的《  :。 第五章》 城乡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九条 城《乡环境卫生实行区】域管理责任制— (一《)城乡街道》、广场、公共水域】、,公共厕所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 《(二:)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部:队、个体经营店、居!民住户?由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三):商,住楼小区、居民【。住宅小区由小区管理!单位负?责; (四)车站!、,码头、?。停车场、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 (:五,)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 【。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个人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凡临街建!筑、景观《廊道两侧建筑物、】制高点建筑物—的,阳台:和室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美观的物品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街道、公《用,设施上张《贴,。各种标语、》宣传品等 第三】十一条 城乡规划区!内应当建立和完善】集贸市场参与交易】活,动的单位、个人应当!到指定的市场进【。行,。交易 《 ,。  :临街铺面、》公共通道不得—。向外延伸设摊—经营  》  第?三十二条 》在城乡规《划,区,内建筑施工应当实行!封闭作业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  : 城乡规划区—内的单位、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当倒入】垃圾箱内《或者指定的地点【 ,  :   乡村垃圾进】行集中收集、集中处!理,。 :    提倡和【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城镇垃圾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实行!垃圾处置收费制【度, 第三十三条【 城乡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车站、河道等公!共场所禁《止下列行为 (】一)排放污水、【有害废弃物; 】    《。。(,二)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倾倒垃圾【;,     (三】)敞放畜《。、禽; (四)晾!晒腐烂、腥臭的物品!;  《  (五)其—他影响?环境卫?生的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可处以—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城?乡规划?。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二)违》反第十八《条规定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四)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 (五)《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六:)违反?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林业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七—)违反第三十—条规定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清:除可以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九):违反: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责—。。令整改?或者清除;》拒不整改《或,。者,清除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代为】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清除清除—费用由?责任者承担;对个】人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或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2!005年8月1日起!施行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