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2012年11】。月29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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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秩序保障》公众出行《。。需要维护《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城市】公共交通《对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共交通】是指公共汽车—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交优先的!。原,则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资金、用地、设施!建设、交《通管理等《方面建立《保障体?系确:立公共汽车客运在】城市公共《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并促进出租汽车【客运与其他客运方】式协调有序发展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工作;其所》属的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客》运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公共—交通有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公安、!安监和工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好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生产、打击非】法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行为、—维护城市公》共交通治安秩序等工!作
第六条 鼓【励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规模【化经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快捷》、,经济舒适、节能环】保的服务
第二!章 : :规,划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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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并组织专!家评审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第八:条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中确—。定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以划拨—方式供?地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使用》性质及用《途
第九条 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公众出》行,需求:和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合理设置公!。共汽车线《路和站?点适时调整城市【公共:。。交,通运力保《。持供需?平衡
公共汽车【线路设置和站—点布局城市》公共交通运力—调整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第十条— 实施旧城改造、】。新区建设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居住小区、文【化,体育(?场)馆、《公园、学校、医院】、工业园区等项【目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配套规划建】设相:应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
《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坏或者—擅自占用、移动【、拆除城《市公共?交通设施《。
因工程建设—等原因确需占—用、移动、拆除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应当经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恢》。复、补?建或者补偿
不【得污损?、,涂,改、:覆盖:城市公?共交通标《志,、设:施
不得以摆摊设点!等行:为妨碍城市公共交】通站点使《用
第十二条 【出租汽车客运临【时停靠站点、入【厕点的设《置由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利?用候车亭、站牌和】运,。营车辆设置》的广告不得影响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和车辆运》营安:。全,不得覆盖站牌—标识和车辆》运营标?识
第十四条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符!合条:。件的:单行道可以允许【公,共汽车双向通行;】。符合条件的》主要道口可以设置】公共汽车优先通行】标志、信号装置
第!十五条 公共汽车站!。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标【明线路编号、首末班!车发车时间、所在站!点,。和沿线各站点的名】称、行驶方向、票】价等内容并保持【清晰:、,完,好
第?。十六条 公》共汽车客运站—点,以地:。名、街道名、历史文!化景点?或者公共《服务机构等名—称命名,由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确【定
不?同线路的同一站点应!当使用同一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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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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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城—市公共交通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公共汽《车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应《。当依法取得》客运经营权
第十】。八条 客运》管理机构实施公共】汽车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应当采取招标!的方式并以服—务质量作为主—要竞标条件
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不收!取有偿使用费—。。
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不:得转让?客运经营权或—者以承包、挂靠等】方式变相转让客运】经营权
第》十九条 城市—公共交通的》经营权期限不得超】过1:0年
第《二十条 客运—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方案(!以下简称经》营许:可方案)实施经营许!可经营许可方案由】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价《。格、财政部》。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供《求状况、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等】制订
经营》许,可方案包《括车辆数《量、车型、票—价、:线路、班次、站点、!经营:区域、经《营期限、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等内?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收取有偿使】用费的其经营许可方!案,还应当包括有偿使用!费标准
《经营许?可,方案:。制,订过程中应》当,举行听证《会
第二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制订的经【营许可方案由同级】人民政府核准后【报市、州人》民政府批准》;市、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制订的经营许可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经《营许:可,方案报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备案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申》请参加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投标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符合—经营许可方案—。要求的运营车辆或】者相应的车》辆,购置资?金;
?(三:)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运营要求的停—车场:地;
(五)有合理!可行的运营方案;
!(六)法律》、法规和《经营许可方案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申请参加—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投》。标的:应当具备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三条 客《运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投标!;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不—得参加?投标:的理由
客运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协议】。自经营许可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颁发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证
对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投入运营的车!。辆,。客运:管理机?构经审核符合许可】要求的应《当配发道路运—输证
第《二,十四条? 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停业、终《止经营的《应当向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依法?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经营场所的应!当向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备案客【运管理机构应—当,换,发,相关证件
第二【十五:条 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对!。。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驾驶【人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可以作》为决定新增经营许可!的条件之一
—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下一年度不得!参加: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投《。标;4年内》累计2次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投标
第—二十六条 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权期:限届满经营者需要】延续经营的应当在期!限届满60日前【向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可—以逐年许可
(【一)经营条件—无实质?性改变;
(—二)经营《期限: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全部《合,格;
(三)符合】法律:、法规和县》级或者市、》州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七条!。 ,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的不得?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不得在车辆!上使用城市公共【交,通专用的顶灯、【计价:器,和服务标志》等
第四章【 , 运营管理
!第二十八条 鼓励出!。租汽:车客运?采取电召《服务、专用点—候车等?方式运营
第二【十九条 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维护【、检测车辆并建【立车辆技术》档案
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更新【车辆的?应当到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客运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更新车《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办结道路运!。。输相关手续更—新车辆的技术标准等!应当符合许可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
车辆?更新后原许》可的经营《权期限不《变更新手续未办【结的车辆不得投【入运营?
第三十《条 :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需要调整线【。。路、站点、》班次、运营》首末班发车时间或】者运营车辆数量的应!当向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调整的客运管理机构!应,当于实施前10【日内向社会公告
】因道路交《通管制、工程建设】。、举:。办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影响?。公共:汽车运?营的有关部》门应当提前告知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由客运—管理机构作出临时调!整的决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一条— 客运管《理机构对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驾驶:人实行从业》资格:管理制度
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驾驶】人应当持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后方可驾驶城市公!共交通车辆》
,市、州客运》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城市—公,共交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运营、应】急救护、交通路【线
第三十二条【。 申请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本地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
《(,二)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近3》年内无较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从业资格《证被:。吊销的自吊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第三十三条 出租汽!。。车客运企业聘—用驾驶人的应当与】。驾,驶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出】租汽车客运以承【包方式经营》的,应当将车辆承包给】持有:相应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并签订承包合同!驾驶人不得转—包
推广使用—劳动合同和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第?三十四?条 未收取有偿使】用费或者权属—有争:议,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经营权不《得转让
第三十五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收取】有偿使用费的经【批准后?。可,以转让?
转让方应》当向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提—出转让的书面申请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对—受让方是否》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及是?否具有?不得转让的》情形等?进行审核并在7【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准予转让的—。双方应当到客运【管理机?构,办理转让手续
【第三十?六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公共汽车客【运承担?社,会,公益服务成本—的支出、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公共汽车《更新等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公共汽车客运—。运营成?本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作:为制定、《调整票?价或者补贴的主【要,依据
?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和学生等】免费或者优惠乘车的!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承,担免费?或者优惠乘车等社】会公益服务的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予以补偿
第三十】八条 ?出租:汽车不得异地载客】但可以根据乘—客要求送其》。到达许可的经—。营区域?。以外
《。
第五?章 : 运?。营服务
《
第三十九条 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持,车辆整洁《服务和安全设施、】应急装置齐》。全完好;
》(二)在公共汽车车!厢内显著位》置张贴线路站—点示意图、》投诉举?报电话、运》营价格标《。准设置儿童》免费乘车标尺—、禁烟标志和老、】。幼、病、残、—孕专用?座位车身前》、后设置线路牌车身!右侧设置站点示【意,图;
(三》。)出租汽车使用【规定的?车身识别《色、安装“出租【”和“TAX—I”字样《的顶灯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经营单位名】称,、运营价《格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禁烟标志;
!。(,。四)出租汽车装【置检定?合格的计价器;
(!五)按照国家—或者省的规定安【装卫星定位监控系】统或:者视频监控》系统;
(六)【。遇有抢险《救灾、突发公共【事件等特殊情—况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应急指挥调度;【
(七)城市—公共交通的其他有关!标准和服务规范
第!四十条 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行业标准、恪】守职业道德、文明礼!貌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辱骂、殴打、!敲,诈勒索乘客;
(】二)以欺行霸市、】强拉强运等方式扰乱!城市公共《交通:秩序;
(三)故】意利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堵塞】交通;
《(四)聚众滋事【影响:社会公共秩》序
第四十一条 】公共汽车驾驶人【在运营服务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车内吸烟、】吃食物;
(二)不!得在驾驶车辆—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三)进出—站点时及时》报,清线路站名、—编,号和:走向提?示安全注《意事项;
(四)】按照:规定线路《运营:不得追抢《、,中途调头、》到站不停、滞站揽客!、站:外上:下乘客、中途甩【客,;
(五)因故【中断运?营,的及时向乘客—说明:原因并安《排乘客免费换乘【同线路车辆;
(六!)依次进《站、规范停靠;【
(七)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八)【城市:。公共交通的其他【有关标准和服务【规范
第四十—二条 出租汽车驾驶!人,在运营服《务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车内吸烟【、吃食物《;
(二)不得在】驾驶车辆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三)【载客后关闭空车标志!不得甩客;
(四】)待:租时:启用空车标志不【得拒载?;
(五《)确需暂《停运营服《务时启用暂停—服务标志;》
(六)《选择合理的线路或者!按,照乘客?要求的线路》行驶:不得故意绕行—;
(七)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招》揽他:人合乘;《
(八)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
(九)在专用!点候客?的规范?停靠、按序载—客在临时停靠站点】不得滞站揽客;
】(十)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十一)城市—公共交通的其他【。有关标准和服—务规范
第四十【三条 乘客有下列情!形之一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驾驶人》、乘:务员有?。权拒绝提《供城市公共交通【服务
(《一)携带影响公共】乘,车环:境物:品,乘车的;
(二)】精神病患者无人监】护、酗酒者》丧失自控《能力:无人陪同、》行为:不能自理《者无人看护的;
(!三)携带猫、犬等】动物乘坐出租—汽车的;
(—四)乘坐出租汽车出!县(市、区》)境或者夜间去偏僻!地区时?驾驶人?需要:到就近公安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乘客拒绝【的;
(五)妨碍安!。。。全驾驶的其》他行为?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禁止携带猫》、犬等动物》乘,坐公共汽车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一【)未按照规》定标准收费的;【。
(二)未向乘客】提供发票的;
(】。三)使用《乘车卡乘坐公共汽】车时验?卡设施发生故障【的;
?(四)出租汽车未】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的;
(》五)出租《汽车运营途中终【止服:。务的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下级《人民政府优先发【展公共汽车客运的政!策措:施、补贴、补偿及管!理工:作纳入考《核内容?
第四十《六条 上《级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对下】级,客运管理机》构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下级客运管理机】构违法、不》适当和不作为的行】。为并依法报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七条 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建立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开举报和》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八条 —客运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使用】统一的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文书【
客:运管理机构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配置统《一标志和示警灯【
,第四十九《条 客运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客运《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 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驾驶人》4年内累计2次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责?令,改正停业整顿1至】3个月;《4年内累计2次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吊?销其道路运输证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擅自》终止经?营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规定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或者省有—关规定维护、—检测车辆或》者投:入未办?。结更新手续的车【。辆运营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未与驾—驶人签订承包—合同或者《驾驶人转包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出租汽车《客运驾驶人异地载客!的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使用无】从业资格证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驾》驶,人驾驶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运营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发生死《亡1:人以上交通》事故:并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对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吊销该车的】道路运输证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违【法转让客《运经:营,权的:。转让:无效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其经营《。许可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的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驾驶人从业—资格证对《其所属的《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其?所属: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吊销该【车的:道路运输证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和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九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扣从》业资格?证5至10日
违】。反本条?。。例,四十一?条第六项《和第四十《二条第十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伤亡后逃逸的【除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罚外!吊销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证对其!。所属的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其!所属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吊销—该车:的道路运《输证: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的可以暂扣【车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车,辆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公共!交通:经营许可在车辆上】使用顶灯、》计价器、服务标志】等的没收其》使用的顶灯、—计,价器、服务标志等
!第六:十二条? 客运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200?5年10月1日【前合法取《。得的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出!让期届?满的可以按照原期】限,有偿顺延一轮已【经顺延?的除外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2005年7月30!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特—许经:营权管理条》例和200》7年11月23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