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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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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含义为
】 (一】),国道是指全国性的主!要干线公路包—括重要的国际公路】国,防公路联结》首都与各省、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的】公路:联结各大经济中心】、,港站枢纽、》商品生产《基地和战略》要地的公路
【 , (二)省!道是指联结省内中心!城市和?主要:经济区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的省际间!的重要?公路
! ,(三)县道是指【联结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乡镇》、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省道—的县际?间公路
! (四)乡道【是指主?。要为乡镇内部经【济、文化、行政服务!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以上公!路的乡?与乡之间《及,乡与外部联络的【公路
【 (《五)村道《。是指不属《于乡道以上公—。路,直接为农村》经济、村民生产【生活服务纳入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或:。者已经建成》并符合国家》农村公路《统计标准的建制【村所辖区域内公路】、建制?村,之间:的联络公路、—建制村?与乡道以上》之间的联络公路
】
《 (《六)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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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公【路经营者《是指经?营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企业或!者组织
《
第六十四条】 高速?公路:的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1《987年4月30日!贵州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公路管—理暂:。行,。条,例和2001年【9月23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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