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农村公路》特,别规定
第四!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体制充实】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力量
】 第四《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在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所属公路管理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等原则】组织:本村村民做好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村民会》议可以将村》道,的养:护和管理纳入村【规民:约
第四十】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实行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群众筹资投【劳、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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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州两级】财政投入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相关规定】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 村》道,建设和养护的资金】由,群众:筹资的其资金筹集】方式、资金用途和资!金监管等事项应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不,得强:行摊派
第四!十四条 县道应当】按照三级以》上技术等级》建设对?达不到三《级以上技《术等级?的应当?。逐步改造《;,乡道和村道》一般按照四级以【上技术等级建设对达!不到:四级以上技术等级的!应当逐步改》造
? , ? 工程艰巨、地】质复杂的《村,道难以按照四—级以上?技术等级建设和改造!的应当?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和改造标准
!。 ,第四十五条 四【级以上技术等级的】农村公路(含中【型以上?桥梁和隧道工—程)的设计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其?他农村公路工程的设!计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具有相《应资格?的技术人员承担
! 二级】。以上技?术等级?的农村公路(含大型!以上桥梁和隧道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其他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可以直接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
! 第?四十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符合国】家和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应当进?行,招标
【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达不到招标条!件的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或者—聘请具备相应资格】的技术人员组成监】理,组进行监理
】 第四十七条 【二级以上技术等级的!农村公路(含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工程!。)项目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其他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相应准备工!作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的视同批准【开工建设《
第四十【八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可以合】并进行县道、乡道】一,般按项目验收;村】。道可以以乡镇为【单位分批组织验【。收
—。 依前款规定进!行合并验《收的由项目初步设计!审批部门组》织
第—四十九条 推行公】开竞争选择》承包人承担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作!
【 乡:。道和村道难以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择承?包人承?担小:修保养工作》的可以?择优选?择承包?人
第五十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对开通客《运条件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开通客运—
第五十一条【 村道的命名—和编号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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