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机动车【和非道路用动力【机械大气污染—防,治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交!优先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支持鼓励选!用新能源、》清洁能源为动—力的机动车
】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在本》省生产和销售新生产!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应当符合本省执行的!国家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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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用机动车应当!。符合本省执行的国家!。排放标准
—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实行排放!污,。染定期检验制度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
】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机动车排放管理信息!化平台
— 》在用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得上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
【 (二)按照规】定的检测方法、技】术规:范和:排放标准进》行,检验;
【 《(三)不得》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者】通过安装作弊软件、!更换车辆上线检测】等弄虚作假的—方式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
【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者参与经营机动【车排:放维:修业务;
【 《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具备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检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实行三!检合:一尚:不具备三检合—一检测条《件,。。的检验机构应—。当进行技术》。改造新建检验机【构应当按照三—检合一?的,规范进行建》。设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单位从!事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业务【的应当具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范【的,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条件并按照防】治大气污染》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对在用机!动,车进行维《修,;不得提供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服务;—不得: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
:。 —交通运输、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机【动车维修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配合《
— 禁止驾》。驶,大,气污染物《排放检验不合格或】者行驶时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见污染物》。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水!。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并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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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条, 禁止生产、进口或!者销:。售大气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生产—使用新能《源汽车等《机动车和非道路【用动力?机械鼓励淘汰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用动力机械!
? ,。第五十一条 —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的有害物质含量】。和其他大气环境保护!指标应当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不,得损害机动》车船污染控制—装置:效果和耐久性—不得增?加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批发、零】售成品?油,质量的监督检查成】。品油销售者应—当定:期,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商务主管《。部门报告销》售成品油的质量状】况
【。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禁》止向非道路移—动机械、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销售渣油和重—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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