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铜仁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以下《简称预拌混凝—土)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贵州省预拌和【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黔建质通〔—2,002〕217号】)、关于《印,发我省预《拌商品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内设混凝土】专项试验室审查标准!的通知?(黔建建通〔201!。。0〕29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市范围内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从事工程建设—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的》企业以及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的供:应商、建《设、监?理等相关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均应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预拌混凝】土是指在固定—的集中搅拌站(【厂)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施工【。现场卸料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 全市所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按资质】证书核定的预拌混】凝土专业资质范【围组:织生产?,凡未取得资质【证书企业的不得【进行生产、》销售  《。 第:五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到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登记备案新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生产企《业应在取得资质证】书后30日内到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登—记备:案 第六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当名称?、生产地点、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 30— 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七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原资质证书!核定的生产地点进行!改,、扩建的应向原发】。。证机关备案改—。、扩建完成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其进!行现场核查》 第八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水及粉—尘的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规 》第三章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第九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混凝土泵《送施:。工枝术规《程(JGJ/—T 10-2011!。)、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03)—等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控制生产《过程:质量 第十条 【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强化对原—材料(包括外加剂和!掺合料)的》。质量控制《做好原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包括厂名或产!地、品牌规格、【数量、出《厂质量证明书和有】效期内质《保书)进场原材料】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取样和?检验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规,。。定 第十一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使用散装水【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设计施工图要求的!水泥凡?没有出?。。。厂合格证《以及使用前没有【进行: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水泥:一律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按有关!技术标准、》供,货合同等要求设计】配合比并《对,其设计?的配合比及混凝土】。质量负责企》业应根据本单位【。常用材料通过系统】试,验制:订出常?用配合比表并—定,期验证?或根据材料》的变化随《时修正? 第十三条  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应,。有完整?的生:产情况记录存档备查!并能和配合此通知单!一一对?应 第十四条—。  混凝土生产过】程中试验室人员【应根据反馈的—混凝土质量动态信息!。及时调整配合比并】做好记录当混凝土生!产出现异常》。时应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进行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验》。证由试验《室负责人予以审【批后:提交质量管》理部门确认其他【部门不得擅自改【变配合比《 第十?。。五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定期《对混凝土《强度及其它性能【进行:统计分析指》导生产控制混—凝土质量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质量水平 !第十六?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合,理,调配运?输车辆控制发车间】距并应根据气温和混!凝土性能的不同控制!好运送时间对运【送至施?。工现场卸料地点的混!凝土质量负》责在运输、等—待和卸料过程中【严禁加水 第四章 !交付与验收 第十七!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销售商品【混凝土时供需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和要】求对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并分别针对混凝土特!性和要求向使用单位!提供使用说明与施】工,注意事?项等:书面材?料 第十八》条  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由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应由施工》(使用)单》位承担当施工(使用!)单位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双方可》协商确定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取样试验并】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九条 ! 每车预《拌混凝土送达—工地后?。。。施工、监《理单位派专人根【据发货单《内容对其工程名称、!。混凝土强度等级【、浇筑部《位,、供货数量、—运输车?。号、发车《时间、到达》。时间等逐一》核,对确认并做好记录】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  混凝土】由,搅拌机卸入运—输车开始至该运输】车开始?。卸料为止的》运送时?间应满足相关规【定及要求超过运【送时:间未卸料《的,或,已初凝的混》凝土不得使用— 第二?十一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向施工(使【用)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一】)各种原材料检验】报告;?。。 (:二)配合比》报告; 《(三:)标准试件的检【。验报告; 》(四)出厂合格【证,;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管》理工作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及对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督查和—指导工作 第—。二十三?条 : 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对碧江区【、万山区、大龙开发!区和大兴高新区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各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并【于每季?度15日《前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报送本》辖区上一季度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和存在问题的【书面材料  第二】。十四条  》各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定:期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实施监督、【核查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并将检查情况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将《在铜:仁建设?。网上予以公》布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二)生产设】备配备情《。况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三)企业内设!混凝土?专项实验室场地【、检测能《力、仪器设备配【。备、:试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内设试验室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 【(四)企《业混凝土生产管理】制,度、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和执行!情况等 (五)【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对进厂—原材料质《量检验检查使用【情况;? (六)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试件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等以及是否存【。在未经检验出厂和】伪造检验数据—等行为; (—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用于》。混凝土?产,品生产的各种材【料配合比与提供【给施工(使用)单】位的配合比》是否一致; (【八)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按照】技术规范《。和设:计配合比要求组【。织生产 第六章 处!罚, 第二十《五,。。条  预拌混—凝土企业有违—反本办法的由各【。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情况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将视其》情况责?令停止生产或上报】资质审批部门建议】。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对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铜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铜!仁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注册监督【 登 ?记 表     】    《 , ,         !  : 申:。请单位     】 ,     》   ?。        】     》    《   登 记—。 号 ? ,铜市监商[2—014]登第—     》。 号  》申请日期     !  : 年     【 月  《    《日      【    《    铜仁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制     】注册要?求     凡【在铜仁市进行—预拌混凝《土生产的企业需在】铜仁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注》册登记并填写铜【仁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注册监督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原件《核实后复印件—留存并加盖公章【),   (一)铜仁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注册》监督登记备》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 《  (三)企—业资质证书; 【。  (四)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和试验!人员职?。称,证及上岗《证;   》(五)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检,定证书;    】 ,        】。  :   本表一式两份!。企业和注册监督单位!各一份? ,      —    《   ?。。铜仁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注册监督登记】表 】 企业名【称 《   ?     》     》  :      —         !    《     》  】企业地?址 ?  ? — 资质?证书编号 》。 :   《  资质等—级   【 营【业执照号 【   砼【年产量(《m3)   !      ! , 企业法人 】。   — 联系电话 】   】 企业负《责人 《   【从事本?工作年限《。 :。   《 联系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 , 从事本工作年限!   【 联系电》话   【。 ? 职  称【   【 试—验室负责人》 ,   》 从《事本工作年限 !  : 联》系电:话  — , , 》职  ?。称 《   《 《 财务负责人 !   》 职  《称   【 联系电—话  — 《 工程技术【人员 《 姓— , 名 》 上岗?证号 职【  称 》 岗?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经济》管理人员 》 ? 姓  —名 : 上《岗证号 — 职:  称 《 岗位 【 :   【    【   】 《  :   【     】  【 :。   【。。  :   — ? 试?验人员 ! 姓  名 !上岗证?号 》职  称 【 岗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混凝土运输车辆!及(送?泵车) 》 : 车《牌号 —驾驶员 — 车牌号《 , , 驾驶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单位(公【。章):   负《责人  《        】   ?    《 年  《 月  《。  日 监督!单位(公章)  】      —      — , , , 负责?人      【        】        】。   年   月】   ?。日 【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