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
第一章 】 总 ? ?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居住区【绿化管?理规范居住区绿【。化调整?行为优化绿地结构和!。景观: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区绿化?调整:的,。。。行,。。为
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原】种,。植的:树木一般不得随意迁!。。。移和砍?伐,确,需绿化调整》的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绿【化调整是指为适应】社会:发展适度平》衡绿化种植》与居民居室采光、】居室通风、居住安全!和生活需要以修【剪、迁移、砍伐及】调,整绿:地内部?布局:等,多种方式提升—。小区绿化品质充分发!挥绿化功能作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是,。指对居住区绿地进行!日常:养护:管理的业主或者【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委托的】专业绿?化养护企业
—第四条? 管理职责
市、!区绿化?管理:部门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对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居住区绿化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市、】区,房屋管理部门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服务:的监督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支持配合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 实施【主体
业主委员【会为实施主体—由业委会(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可由相应!居委会代《履行下同)负责居住!区绿化调整方案【征集:、,公示业主意见征询】、公告?以,及办理审批申请手续!等相关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负责实施》居住区?绿化调整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经【费来源?
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调整《。资金由全体业—主承担
《。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调整资!金可按照《以下:。办法筹集
(一)市!级有关部门补—贴的资金《;
(二)区人【民政:府、:街镇及区级》有关部门补》贴,的资金;
(三)】业主承担《的资:金
第七条》。 调整原则
居住!区绿化调整应—当遵循“业主自【。愿、依法依规、专业!指导、政府监管”】的基:本原则
《绿化调整《应以保证房屋安全】为前提以保》护原有小区的绿化】面貌为原则》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通行等?。情形能通过修剪的】不采:取迁移的措施;【能采取迁移(—。抽稀)?。树木的不采取砍伐的!措施
第二》章 调整条件
!第八条 修剪的条!件
居住区》内的树木生》长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居民提出修!剪请求的养护—单位应?当,根据树木生长情况按!照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的】技术措施《及要:求实施文明》作,业
前款《规定常规修剪不【能解决影响房屋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的可对树《木进行?回缩修?剪
第?九条: :树木迁移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树木迁移的申请
!(一)?房屋四?周乔木树冠》外缘距住宅楼阳台】或窗:户(:。指主要采光》面)2米以内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的;
》(二)能《承受人体重》量、距外墙》面或窗户《1.5?米以内?的主干或《主,干枝易造成攀—登入:室、存在居》住安全隐《患的;
(》三,)受:。台风等影《响树木已发生—或易发?生倒伏或倾斜影【响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
(四)!植物生长影》。响房屋安《全、社会治安和其他!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的情况的!
第十?条, 树木砍伐的条件!
符合树木迁移【标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树木砍伐的申请】
(一)严重影响】居民人身、财产安全!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
(:二)植?株病虫害严重—树木死亡、倒伏【等对人身、居住安】全构成危害的;
(!三)严重影响居【。室通:风、采光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
(四)植株—病虫害严重树木死亡!、倒伏等对其它设】施构成危《害的;
(五)树木!生长严重《造成房屋或者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的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受条件限制而无【。法迁移的《
,第十一条 》 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条件《
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不合理无—法满足居民生活和】居住:安全正常需求—的可提出调整申请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占】用建:成的居?住区绿地应当在【所占绿地周边地区补!建完成相应》面积的绿地
(【二)确不《具备补建条件的可结!合居住区《实际通过增加屋顶】绿,化、棚架绿化(建成!。绿地上所建》的棚:架,绿化:不纳入折算)—形式以平衡绿—。化总量其面积的35!%,可,折算为地面》绿地面?积实施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的应当《在屋顶?绿化、棚架绿化完】成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 调整程!序
:第十二条 修剪】的程序
常规修【剪由小区绿》化养护单位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直接实施
前—款以:外需要进行》回缩修?剪的经业主》委员会委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拟—订回缩修剪方—案业委会根据树木】。影,响范:围确定征求》业主意见的范围【修剪方案经征—求范:围内占建筑》。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绿化调!整经:费超过业《主,大会授权使用范围或!需动用?维修:资金的按照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及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执,行)后适时组织回缩!修剪
第十三条【 树?木迁:移或砍伐的程序
】符合第九《条第(一)、(二】。)项条件的树—木迁:移符合第十条第(】(一)一)、(二)!项条件的树》。木砍:。。伐,由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要求由业【。主,委员:会委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制定相—关,方案向市或区—。绿化管理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符合第】九,条第(三)、—(四)?项,条件的树木迁移、符!合第十条第》(三:)、(四)、(【五)项条件的树木砍!伐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1、迁移或砍伐方】案拟:订业主委员会—可在区绿化》。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拟订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绿化养—护企业等拟》订小区绿化调整方】案调整方案需明【确迁移、《砍伐的理由》、数量和补》偿措施以《。及资金来《源等相?关内容
2、迁移】或砍伐方案公示拟】订,的调整方案应—在小区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3、征询意—见业主委《员会根据《树木影响《范,围确定绿化调整征求!意见的范围方案经征!。求范围内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4、结果公告调整!方案及?业主意见表决结果应!在小区内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七天
5、】审批业主委员会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向】市或区绿化管理【部门办理树木—迁移、砍伐审批手续!。
涉及胸径四十【。五厘米及以上的树】木迁:移十株?以上的树木迁移或】。者,胸径在二《十五:厘米:及以上的树》木砍伐应当》向市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他的树木迁移或!者砍:伐应当向区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程《序
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1、调—整方案拟订》。业主委员会可在区绿!化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拟—订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绿化:养护企业等拟订【小区绿化调整方案】拟定方案需明确【调整:理由、调整后—。的各项技《术指标、调整—资,金来源?以及可能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等相?关内容
《2、调整方案公示拟!订的:调整方案应在小区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3、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方案!调整方案《经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4】。、结果公告调整方案!及业主意见》表决结果应在小区】内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七—天
5、审批—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平衡方案中!涉及树木迁移、【砍伐的按第十三条程!序,操作
第《。十五条 《 树木?迁,移或者砍伐、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的实施?。
经绿化《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树木迁移或!者砍伐、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选择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告示相关许可批【。复,、设立施工告示【牌向社会告示—
迁移、补植—树,木等应在《种植:季节进行实施确保迁!移、补种的成—活率同时接受区绿化!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十六条 紧!急情况处置
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故时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应及时对树木!采,取,保护性?。措施对影响居民生】命、房屋及设—施安全等紧急—情况的?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可以【先行修剪树》木或者?。采取其他《处置措施同时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委托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向所【在区:绿化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处罚—
违反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八条 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