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 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居】住,区绿:化管:理规范居住》区绿化调整行—为优化绿地结—构和景观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区绿化调!整的行为
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原种?植的树木一般不得随!意迁移和砍伐—确需绿化调整的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绿化调整是指】为适应社会发展【适度平衡《绿化种植与》居民居室采光、【居室通风《、,。。居住安?全,和生活需要以修剪】、迁移、《砍伐及调整绿地【内部布?局等多?种方式提升》小区绿化品质充【分发挥绿化功—能作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是指对居住【。区绿地进行日常养】护管:理的业主或者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委托的专《业绿化?养护企?业
第四条》 , 管理职《责
市?、区:绿化管理部》门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对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居住区】绿化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市、?区房屋管《理部:门,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服务的监督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支持配合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 :实,施,。主体
业主委员会为!实施:主体由?业,委会(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可由—相应居委会》代履行下同)负责】居住:区绿化调整》方,案征集、公示业主意!见,征询、公告以及办理!审批申请手续—等相关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负责实】施居:住区绿?化调整?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经费来》。源
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调》整资金由全》体业:主承担
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调整资金】可按照以下办法筹】集
(?。一)市级有关部门补!贴的资金;》
(二)区人民政】府、:街镇及?区级有关部门—补,贴的资金;》
(三)业主—。承担的资《金
第七条 调】整原则?
居住?区绿化?调,整,。。应当遵循“》业主:自愿、依《法,依规、专《业指导?、政府监管”的基】本,原则
绿化》调,整应以保证房屋安】全为:前提以保护原有小区!的绿化面貌为原则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通【行等情形能通过修】剪的不采取迁移的】措,施;能采《取迁:移(抽稀《)树木的不采取砍】伐的措施《
第二章 【调整条件
第—八条 修剪—。的,条件:
居住?区内的树木生长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居民【提出修剪请求的【养护单位应》当根据树《木生长?情况按照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的技术措施》及要求?实施文明作业
前】款规定常规修剪【不能解决《影响房屋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的可对树!木进行回缩修剪
第!九条 树》木迁:移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树木迁?移的申请
(一)】房屋四周乔木—树冠外缘距住—宅楼阳台或窗户【(指主要采光—面,。)2米以《内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的;
(《二,),能承受人体重—量、距外墙面或窗】户1.?5米以内的》主干或主干枝易造成!攀登入室、存—在居住安全隐患的;!
(三)受台—。。风等影响树木—已发:生或易发生倒—伏或倾斜影响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
(四)植!。物生:长影响房《屋安全、社会治安和!其他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的情况的【
第十条 》 树:木砍伐的《条件
符《合,树木迁移《标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树】木砍伐?。的申:请
(一)严—重影响居《民,人身、财产安全【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
(二)【植株病虫害严—。重树木死《亡、倒伏等对人身、!居住安全《构成危害的;
(】三)严重影响居室】通风、采光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
?(四)植株病虫害严!重树木死亡、倒【伏等对其它设—施构成危害的;
(!五)树木生》长严重造成房屋或者!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的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受条件—限制:而无法迁移的
第十!一条 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条件
?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不合理无法满足】居民生活《和居住安全正—常需:求的可?提出调整申请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占用建】。成的居?住,区绿地应当在所【。占绿地周边地区【补建完成相应面【积的绿地
(二【)确不具备补建条件!的可:结合居?住,区实际通过增加屋顶!绿化、棚架绿化【(建成绿《。。地上所建的棚架【绿化不纳入》折算)形式》以平衡绿化总量其面!积的35《%可折算《。为地面绿《地面积实施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的应当在屋顶】绿化、棚《架,绿化完成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 】调整:程序
第十》二条 修剪的【程序
常规修—。剪由小区绿化—养护单位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直】接实施
前款以外】需,要进行?回,缩修剪?。的经业主委员—会,委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拟订回】缩修剪方案》业委会根据树木影响!。范围:确定征求《业主意见的范围修】剪方案经征求范围内!占建:筑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绿?化调整经《费超过业主大—会授权使用范围或】。需,动用维修资》金的:按照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及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执行)后适!时组:。织回缩修剪
第十三!条 树木迁移【或砍伐的程序—
符合第九条第【(一)?、(二)项条—件的树木迁移符【合第十条第(—(一)一)》。、(二)项条件【的,。树木:砍伐由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要求由业主委员】会委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制定相【关方案向市或区绿化!管理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符合第九条!第,。(三)、(四)【。项条件的树木—迁移、符《合第十条第(三)、!。(,四)、(五)项【条件:的树木砍伐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1》、迁移或砍》伐方案拟订》业主委员会》可在:。区绿:化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拟订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绿化【。养护企?业等拟订《小区绿化《调整方案调整—方案需明确迁移、】砍伐的理由》、数量?和补:偿措:。施,以及资金来源等【相关内容《
,2、迁移《或砍:伐方案公示拟订【的调整方案应—在,小区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3,、征询意见业主委】员会根?据树木影响范—。围确定绿化调整【征求意见的》。范围方案经征求范围!。内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4、:结果公告调整方案及!业主意见表》决结果应在小区内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七天
》5、审?。批业主?委员会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向市或区绿【化管:理部门办理树木迁】移、砍伐《审批手续
涉及胸】径四十?五厘米及《以上的树木迁—移十株以上的树木迁!移,或者胸径在二十【五厘:米及以上的树木砍伐!应当向市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他,的树木迁移或者砍】伐应当?向区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程序
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1、调整—方案拟?订业主委员》会可在区绿化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拟订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绿【化养护企业等—拟订:小区绿化调整方【案拟定方案需明【确调整理由、调【整后:的各项技《术指标、调整资【金来源?以及可?能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等相关内容
2、调!整方案?公示:。拟订的调整》。方案应在《小区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3,、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方《案调整方案经—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4:、结果公告调—整方:案,。及业主意见表决【结果:应在小区内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七天
5、审批】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平衡方案—中涉及?树木迁移、砍伐【的按第?十三条程序操作
第!十五条 树木迁】移或者砍伐、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的,实施
经绿》。化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树木迁移》。或者砍伐、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选择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告示相关许可批【复、:设立施工告示—牌向:社会告示
迁移、】补植树木等应在种植!。季节进行实》施确保迁《移、补种的》成活率同时》接受区绿化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十》。六,条 紧急情况处置!。
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故时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应《及时:对树木?采取保护《性措施对影响居【民生命、房屋及设】施安全等《。紧急情况的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可以先行修剪—。树木或者采》取其他?处,置措施同时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委托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向所?在区:绿化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 附 — ,则,
第十七条 处】罚
违反《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八条 【。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