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居住区绿化】。管理规范居住—区绿化调整》行为优化《绿地结构和景观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区绿—化调:。整的行为 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原种?植,的树木一般》不得随意迁移和砍伐!确需绿化调整—的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绿化调!整是指为适应社会】。发,展适度平衡绿化种植!与居民居室采光【、居室通风、居住安!全和生活《需要以修剪、迁移、!。砍伐及?调整:绿地内部布局等多种!方式提升小区绿【化品质充分发—挥,绿化功能《作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是指对居住区】绿地进行日常养【护管理的业》主或者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委》托的专业《。绿化养护企业 第四!条  管理职责 市!、区绿化管理部【门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对?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居住区【绿化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市、区房屋管!理部门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服,务的监督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支持配合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  实施》主体 业《主委员会为》实施主体由业—委会(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可由相【应居委会代履—行下同)负》责居住区绿化—调,整方案征集》、公示业主》意见征询、》公告以及办》理审批申请手续等相!关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负责实施—居住区绿化调整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 经费来《源 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调整资】金由全体业主—承担 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调整资金可按照【以下办法筹》集 (一《)市:级有关部门补—贴的资金; (【二)区人民政—府、街镇《及区级?有关部门补贴的资】金; (《三)业主承》。担的资金 第七条 ! 调:整,原则 居住》区绿化调整应当遵循!“,。业,主自愿、依法依规、!专业指导、政府【监管”的基本原则】 绿化调整应—以保:证房屋安《全为前?提,以保护?原有小区的绿化面貌!为原则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通行等情形能通!过修:剪的:不采取迁移的—措施;能采取—迁移(?抽稀)树木的—不采取砍伐的措施】 第二章   调】整条:。件 第八条》  修剪的条件 】居住区内《的树:木生长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居民提—出修剪请求的养【护单位应当根据【树木生长情》况按照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的技术—措施及要求实—施文明?作业: 前款?规定常?。规修剪不能解决影】响房屋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的可对树木进行【。回缩修剪《 第九条  树木迁!移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树木迁【移的申请 (一【)房屋?四周乔木树冠外【缘距住宅楼阳台【或窗:户(指?主要采光面)2米】。以内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的;? (二)《能承受人《。。体重量、距外墙面或!窗户1.《5米以内的》主干或主干》枝,易,造成攀登入室、存】。在居住?安全隐患《的; (三)受台风!等影响树木已发生】或易发?。生倒伏?或倾斜影响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 (四】)植物生长》。影响房屋安全、社会!治安和其他》。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的情况的 第十条】  树木砍伐的【条件 ?符合树木迁》移标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树木砍伐的申请 (!一)严重影响—居民人身、财产【安全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 (《二)植株病虫—害严重树《木死亡、倒伏等对】人身、居《住安全构成危害的;! (三)严重—影响:居室通风、采光【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 《(四)植株病虫【害,严重树?木死亡、《倒伏等对其》它设施构成危害的;! ,(五)树木》生长:严重:造成房屋或者—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的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受条件《限制而无《法迁移的 第十一】条, , ,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条件》 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不合理无法】满足居民生》活和居住安全—正常需求的可提出】调,整申请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占【用建成的《居住区绿地应当在所!占绿:地周边地《区补建完成相应【面积的绿地 (【。二)确不具》备,补建条件的可结【合居住区《实际:通过增加屋顶—。绿化、棚架绿化(建!成绿地上所建的棚架!绿化不纳入折算)形!式,以平:衡绿化总量其面积的!35%可《折算为地面绿—地面:积实施?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的应当在屋顶【绿化、棚架绿化【完成: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    调整程!序 第十二条—  修剪的程序 常!规修剪由《小区绿化养护—单位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直《接实施 《前款以外《。需要:进行回缩修剪—的经业主《委员会?委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拟订回【。缩修剪?。方案业?委会根据树木影【响范围确定征求【业主意见的范围修】剪方案经征求范【围内占建筑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绿化调整经费超【过业:主大会授权使用范围!。或需动用《维修资?金,的按照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及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执行)后—适时组织回缩修剪 !第十三?。条  ?。树木迁移或砍伐的程!。序 :符合第?九条第(一)、(二!)项:条件:的树木迁移符合【第十条第((一【。)一)、(二—)项条件的树木砍伐!由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要求由业主委!员,会委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制定相关】方案向市或区绿【化管理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符合》第九条第(》。三)、?(,四)项条件的树木】迁移、符《合第十条第(三【),、(四)、(五)】项条件的树木砍伐】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1?、迁移或砍伐—方案拟订业主委员】会可在区绿化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拟】订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绿化养《护企:业等:。拟订小区绿》化调:整方案调整》方案需明《。确迁移、砍伐的理】由、数?量和:补偿措施以及资金】来源等相关》内容 2、迁移或砍!伐方案公示》拟订的调整方案应在!小区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3、征《询意见业主》。委员会?根据树木影响范【围确:。定绿化调整征求意见!的范围方案经征求】范围内?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4、结果公告—调整方案及》业,主意见表决结—果应在小区内—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七天 5】、,审批业主委》员会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向市或区绿化!管,理部门办理树—木迁移、砍》伐,。审批手续 涉及胸径!四十五厘米及—以上的树木迁移十】株以上?的树木迁移或者胸】径在二十五》厘米及以上的树【木砍伐应《当向市?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他的树】木,迁移或者砍伐—应当向?区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 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程?序 :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1!、调整方案拟订业】主委员会可在区【绿化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拟订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绿化!养护企业等拟—订小区绿化调整【方案拟?定方案需明确调整理!由、调?整后的各项技术【指标、调整》资金来源以及可能】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等相关内容 【2、:调整方?案公示?。。拟订:的调:整,方案应在小区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3—、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方案调整!。。方案经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4【、结果公告》调整方案《及业主意见表决结】。果应在小《区内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七天— ,5、审批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平衡!方案中涉及树木迁】移、砍伐的按第十三!条程序操作 第【十五条  树木【迁移或者砍伐、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的实施 经绿—化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树木迁移或者砍伐!、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选【择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告示相关《许可批?。复、设立《。施工告?示牌向社会告示【 迁移、补植树【木等应在种》植季节进行实施确】保,迁,移、补种的成—活率同时接受区绿】化,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十》六条 ? 紧急情况处—置 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故时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应及时?对树木采《取保护性措施对影】响,居民生命、房—屋,及设施安全等—紧急:情况:的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可以先!行修:剪树木或者》采取其他处置措施】同时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委》托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向所在区绿化】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处罚 违反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八条《  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