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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居住区绿【化管理?规,范居:住区绿?化调:整行为?优化绿?地结构和《景,观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区绿化调整的行】为 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原种植的树!木一般不《得随:意,迁移和砍伐确需绿】化调整?的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绿化调整是指!为适应社会》发展适度平衡—绿化种植与居民居室!采光、居室》通风、居住安全和】生活需要以修剪、】。迁移、?砍伐及调《整绿:地内部布局等多种】方式提升小区—绿化品质《充分发?挥绿化功能作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是指!对居住区绿地进行日!常养护管理的业主或!者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委托的专业绿化养】。护企业 第四—。条 : 管理?职责 市、区绿【化管理部门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对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居住区绿化】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市、区房》屋,管理部门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服务《的监督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支持配合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  】实施主体 业主委员!会为实施主体—由业委会《(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可:由相应居委会—。代履行下同)负【。。责,居住区绿《化调整方案征—集、公示业主意见征!询、:公告以及办理审批】申请手?续等相关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负责实施居—住区绿化调》整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经费来源— 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调整】资金由全体业主承】担 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调整资】金可按照以下办法筹!集 :(一)市级》。有关部?。。门补贴?的资金;《 (二)区人民【政府、街镇及区【。。级有关部门补贴【的资金; (—三):。。业主:承担的资《。金 第?七,条 : 调整原则 居【住区绿化调》整应当遵循“业【主自愿?。、依法依《规、专业指导、政府!监管”的基本原【则 绿?化调整?。应以保证房屋安全为!前,提以保护原有—小区的绿化面貌为原!则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通,行等情形能通过修】。剪的:不采取迁移》的措施;能采取迁移!(抽稀)树》木的不采取砍—伐的措施 第二章】   调整条件【 第八?条  修剪的条【件 居住区内的【树木生长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居民:提出修剪请求—的养:护单位应当根据树木!生长情况按照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的技术【措施及要求实—施文明作业 前【款规定常规修—。剪不能解《决,影响房屋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的可对树木进行】回,缩修剪? ,第九条  》树木迁移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树木迁移【的申请 《(一)房屋四—周,乔木树冠《外缘距住宅》楼阳台或窗户—(指主要《采光面)2米以内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的?;, (:二,)能承受人体重量、!距外:。墙,面或窗户1》.5米以内的主干或!主,干枝易造成攀登入室!、存在居住》安全隐?患的; (三—)受台风等影—。响树木已发生或易发!生倒伏或《倾斜影响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 (四)植物生长】影响房屋《安全、社会治安和】其他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的情况的 —第十条  》树,。木砍伐?的条件 符合树【木,。迁移标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树木砍伐的申请 】(一)严重影响居民!人身:。、财产安全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 (二)植株病虫】害严重树木死亡、】倒伏:等对人身、》居住安全构成危【害的; (》三)严重影响居【。室通:风、采光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 (四)植株病虫】害严:重,树木死亡、倒伏等】对其它设《施构成危害的—; (五《)树木生长严重造】成房屋或者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的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受条《件限制而《。无法迁移的 第十】一条  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条件 【。。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不合理无法》满足居?民生活?和居住安《全正常?需求的可提》出调整申请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占用】建成的居《住区绿地应》当,在所占绿地周边地】区补建完成相—应面积的《绿地 (二)确不具!备补建条件的可结】合居住区实》际,通过增加屋顶—绿化、棚架绿—化(建成绿地上所】建的棚架绿化不【纳入折算)形式【以平衡?。绿,化,总量其面积的3【5%可?折算为地面绿地面】积实施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的应《当在屋顶绿化、【。棚架绿化完成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 !   调整程—。序 第?十二:条  修剪的—程序 常规修—剪由:小区绿化养护单【位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直接实《施 前款以》外,需要:进,行回缩修《剪的经业主委员【会委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拟订回》缩修:剪方案业委》会根据树《木影响范《围确定征求》业主意见的范围【修剪方案经征—求范围内《占建筑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绿化调?整,经,费超过业《主大会授权使—用,范围或需动用维【修资金的按》照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及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执—行,)后适?。时组织回缩修—剪, 第十三条  树】木迁移或砍伐的程】序 符合第九条第】(,一,)、(二)》。项条件的《树木迁移符》合,。第十条第《((一?)一)?、(二)《项条件的《树木砍伐《由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要求—由业主?委员会委《。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制定】相关方?案向市或区绿化管】理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符合【。第,九,条第(三)、—(四:)项条件《的树木迁移》。。、符合第十条第(三!)、(四)、—(五)项条件的【树,木砍伐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1、》迁移或?砍伐方案拟订业主委!员会可?在区:绿化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拟订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绿化养护企业等】拟订小?区绿化调整方案【调整方案需明确迁移!、砍伐的理由、【数量:和,补,偿措施以及资—金来源等相关内【容, 2、迁移或砍伐方!案公:示拟订的调整—方,。案应在小区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3、征询意—见业主?委员会根据树—木影响?范围确定绿化调整】征求意见《的范围方《案经征求范》围内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4、—结果公告调》整方案?及业主意见表决【结果应在小区内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七天 5、》审批:业主委员会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向?市或:区绿化?管理部门《办理树木迁移、砍】伐审:。批,手续 涉及》胸径四十五厘米及】以上的树木迁移十】株以上的树木—迁移或者胸》。径在二十五厘—米及以上的树木砍伐!应当向市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他?的树:木,迁移或者砍伐应当】向区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程序 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1、调?整,方案拟订业主委员】会可在区绿化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拟订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绿化养《。护企业等《拟订小区绿化调整方!案,拟定方案需明确调整!理由、调整后的各项!技术指标、调整【资金来源《。以及:可能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等相—关内容 2、调整】。。方案公示拟》。订的调?整方案应在小—。区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3、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方!案调整?方案经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4、!结果公告调整方案及!业主意见《。表决结果应在小【区内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七天 5、审批!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平衡》方案:中,涉及树木迁移、砍】。伐的按第十三条【。程序操作 第十五条!  树?木迁:移或者砍伐》、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的实施 经绿化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树】木迁移或《者砍伐、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选择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告示相关许可批】复、设立施工告【示牌向?社会告示《 迁移、《。补植树木等》。应在:种植季节进行实施确!保迁移、补》种的:成活率同时》接受区绿《化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十六条 》 紧急情况》处置: 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故时?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应及时对树木采取!保护性措施》对,影,响居民生命、房屋】及设施安全等紧急情!况的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可以先行修剪树】木或者采取其—他处置措《施同时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委托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向所在区绿化【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   》 附  《则 第十七条—  处罚 违—反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八条  —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