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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人造木板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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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人造木板及其制【品,应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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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人造木板!及其制品《可,采用环境测试舱【法或干燥器》法测定甲醛释放量】当发生争议》时应以环境测试舱法!的测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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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环境测试舱》法测定的人造—木板及?其制品的游离—。甲醛释放量不应【大于0.12—4mg?/,。m3测定方法—应按本标准附录B】。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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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干燥!器法测定的人造木】板及其制品的游离甲!醛释:放量不应大于1.5!m,g/L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 17—65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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