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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消火栓—建设和维护保—养管理规定   ! 第一条《   为加强消火栓!建设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州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消火?栓的建设《和维护保养》 :本规:。定所称消火栓是指设!置于室外与》供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的【专门用于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具体包括 (!一)城市道路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市政消火】栓); (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等非自然人的】实,体或:下属部门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单位消火栓); !。 ,(三)居民住宅【区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居民住宅《区消:火栓) 第三【条  发改、财【。政、规?划,。。、住建、供水、消】防等: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消火:栓管:理和使用的相关【工作 公安—机关是消《火栓:监管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消防机构—。具体负责消火栓的监!管,工作 ? 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将消火【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固定投资计划并督促!落实: 财?政部门应当将城【市道路消火》栓的建设、》维护保养经费和【消,防用水费用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同时根【据需要?拨付消火栓建设和维!护保养?的专项配套》资金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城!乡消防规《。划涉及消火栓建【设,等主要内容纳入【城乡规划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消【防设计?中的消火栓》。建设纳入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按照!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加强设计、施—工、验收备案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供水部—门,(供水单位》)对消火栓建设实施!监督和管理并做好】建成区内市政道【。路(含国道、省【道、公路)的市政】消火栓建设 第四!条  市政消火栓建!设,应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按照国家规范】对消火栓设置的【要求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并作为工程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政消火栓由【城市道路《。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消火栓!、,居民住宅《区消火栓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 第五条 】 市政消火栓由当地!供,水部门(供水单位】)负责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市政消火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巡视?、维:护和:管理制度; — (二?)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有效无!部件:缺损和漏水现象;】 发现消火栓丢】失、损毁或》者接到报修电话的】应当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或者补装; !(三)对辖》区市政消《火栓定期试压确保水!压能达到使用要 】 求;并定期—试,水,清除消火栓》内污水 单位消火!栓和居民住》宅区消火栓分别由】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保养发现损坏【的要及?时进行修《复 第六条—  城?市综合交《通和:供水专?项规划、消防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市政消!火栓设置的内容市政!消火栓的布局、定】点及安装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在编制《城市综合交通和供水!专项规划时应当【对,涉及市政消火栓【设置:的部分?征询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第七条—。。 , 消火?栓及其给水管线的建!。设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火栓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沿道路设置消火【栓的间距应》。不大于120米保护!半,径应:不,超过150》米消火栓距》车行道应不》大,于2米距建(构【)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米》;道路宽度大于60!米时应沿道路—两,侧设置;设置—位置宜靠《近十:字路:口栓口的《出水压力应不低于0!.2MPa 第】八条  消火—。栓应当与城市道【路、单位建筑、居】民住宅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城市道路】竣工验收后15日】内城市道路》建设单位应》当将市政消火栓【的配建情况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九条  】消火栓?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因绿化!、环卫、建》筑施:工等原因确需临【时使用城市道路【消,火栓:的使用单位应当向】供水企?业办理?自来水使用》手,续取得?。消火栓临时》使用证?明并按实际用水量】。缴纳水费《。 临时使用—市政消火《。。栓的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操—作,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使用不得》损坏、改变消—火栓原状;使—用过程中附近发生火!灾,。的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恢复原!状 第十条 市】。政供水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火:栓的日常检查做【好,消火栓的《编号:、建档工作》公安消防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道路市】政消火栓欠账需要补!建的问题应及时书】面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函告《住建、供水》部,门当地政府要督促住!。建、供水部门按国家!技术规范设置—市政消火栓》 第十一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火栓!的义:务,。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火栓《发现市政消火栓【损坏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通《知供水单位 — 第十?二条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或者】迁建市政消火栓的】有关单位应当—。在拆除?、迁建前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经消?防机构同意后才能进!行拆除或迁建 【 ,第十:三条  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经费纳入!城市道路《建设总?投资维护《保养经费按照规定纳!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单位消火栓的建设】经费和维护保—养经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居民住?宅区消火栓的—建设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维护保养经费】可以从物业》管理:专项维?修资金列支 【第十四条  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损坏:消,火栓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火栓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4,。年7月1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