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消火栓建设】和维护?保养管理规定—
第一条 ! , 为加强消》火栓建设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州《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消火栓的建—设和维护《保,养
?本规定所称消火栓是!指,设置于?室外与供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的专【门用于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具体《包括
《(一:)城市道路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市?政,消火栓); —
(: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等》非自然人《的实体或下属部【。门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单位消火《栓,);
(》三):居,民住宅区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居民】住宅:区消火栓)
【第三条 《 ,发改、财《政、规划《、住建、《供水、消防》等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消,。火栓管理和使用【的相关工作
【公安机关是》消火栓监管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消防机《构具体负责消火栓】。的监管工作 —
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将消火?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固定投资计划】并,。督促落实
财政部!门应当将城市道【路,消火栓的《建设:。、维:。护保养经费和—。消防用水《费用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同时根据》需要拨付《消火栓建设和维护保!养的专项《配套资金《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城?乡消防规划涉及【消火栓建设等主【要内:。容纳:入城乡规划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消—防设计中的》消火栓建设纳—入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按照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加《强设计、《施工、验收备案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供水部门!(,供水单?。。位)对消《火栓建设实施监【督和管理并》做好建成《区内市政道路(【含国道、省道—、公路)《的市政消火栓建设】 ,
第四条 市【政消火栓建设应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按:照国家规范对消火栓!设置的要求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并作为《工程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政消火栓由城!市道:路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消火栓、居民!住,宅,区消火栓《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
第五条》 市政《消火栓由当地供【水部门(供水单位】)负:责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市政消火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巡视】、维护?。和管理制度; 【
(:二)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有【效无部件缺损和漏水!现象;?。
发现消》火栓丢失、损毁【或者接到《报修电话的应—当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或者补装—;
(《。三)对?。。辖区市政消》火栓定期《试压确保水压—能达到使用要
】求;并定期试水清除!消火栓内《污水 ?
单:位消火栓《和居民住《宅区消火栓分别由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保养发现】损坏的?要及时进行修复 】
第六条 城市综!合交通和供水专项】规划:、消防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市—政消火?栓设置的内》容市政消火》栓的布局《、定点及安装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在编制》城市综合《交通和供水专—项规划时应当对【涉及市?政消火栓《设置的?部分征询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
第七条 》。 消火栓及》。其给水管线的建设】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火栓—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沿道路《设置消火栓的间距应!不大于120米保护!。。半径应?不超过15》0米消火《栓距车行《道应不大于2米【距建(构)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米;道—路,宽度大于《。6,0米:时应沿道路两侧【设置;设置位置宜靠!。。。近十:字路口栓口的出【水压力应不》低于:0.2MPa
第!八条: 消火栓应当【。与城:市道路、单位—建筑、?居民住?宅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城—市道路竣工验收后】1,5日:内城市道路建—。设单位应当》将市:。政消火栓的》配建情况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九条? 消火栓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因绿】化、环?卫、建筑施工等【原因确?需临时使《用,。城市道路消火栓的使!用单位应当向供【水企业办理自—来水使?用手续取得消火【栓临时使用证明并】按实际用水量缴纳】水费
临时—使用市政消火栓的】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操作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使,用不得?损,坏、改变《消火栓原状;—使,用过程中附近发【生火灾的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恢《复原状
第—十条 ?市,政供水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火栓的【日常:检查做好消火栓的】编号、建档工作公安!消防: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道路市政消【火栓欠账需要补建的!问题应?及时:。书面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函》告住建、供》水部:门当地?政,。府要督促《住建、供水部门按】国,家技术规范设置市】政,消火:栓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火栓】的义务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火栓发现!市政:消火栓损《坏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通知供水单位 !
,第十二条《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或者迁建市—政,消,火栓的有关单位【应当在拆除、迁建前!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经消防机—构同意?后才能进行拆—除或迁建《
第十三条 【 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经费纳入城市!道路建设《总投:资维护保养》经,费按照规《定纳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单位【消火栓的建设经费】和维护保养经—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
居民住宅区消火栓!的建:设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维护保【养经费可以从—物业:管理专项维修—资金列支
—第,十,四条 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损坏消火】栓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火栓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 ,本规:定自2014年7月!1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