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确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根据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实施》与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储备?具体工作由》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承?。担
发展和改【革、监察、财政、国!土资源、民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 【。
第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合》理布局、《市,场运作、完》善程序、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严格控制零星—分散建设
第【二章 开发—。建设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建设、—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等部门?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市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项目储备》情况编制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和:用地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纳入本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建设规!模纳入本市房—地产开发总量—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应当控制在当【年住宅?建设总量20%以内!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控制范围《内做适当调整
】第,八,条,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市】建设:行政部门会同市国土!资源和市发展和改】革等部门提出项目建!设用地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法人《确定后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与项目法人签订】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合同书【合同中?应当对?单,套住:房建筑?。面积、户《型,比,例以及?应当配?套建设的业主自治监!督、物业管理—用房和商业网点用】房面积进《行约定违反》约,定的应予以》纠正不予纠正或无】。法纠正的应当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签订》合同书后中》标人应当持合同书和!相关资料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和减免费确认!手续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并在》开工前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将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项目依法应当【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竣》工验收等按现行【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有关规—定和会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特困企业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在》。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自用的住【。宅地集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纳入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特困企业【。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认?定标准和程序确【定
第《十三条 集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所建住房套数—。不得超过本》单位集资职》工人数?。已经享受房改政策】购,房或者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人员不】得参加集资》建房
第》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以集资建房—的名义变相进—行实:物分:配住房或者变相进商!品,房开发?经,营,禁止将集资所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给本单位以!外的其他人员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面积享受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住房状况、家庭!人,口,及市场供求》等因素可适当调【整,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
》第十六条 》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应按《照建筑?总面积?4‰的标准配套修】建业主自治监督、物!业管理?用,。房;配套《建,设商业?网点的?商,业网:点用: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建《筑总面积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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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按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企业可以以经—济适用住房在建项】。目作抵?押申请住房》项目开发贷款
第!十九条 市重点工】程和:旧城改造拆迁—项目拆?迁安置时《被拆迁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可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条 对】外来:投资、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企业享受德宏州【、芒市政府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
第四《章, 价:格,、销售?、,转让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基准价【格和单套住房的【销售价格按》照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确定后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在媒体上公示建】设,单位在销售场所【公示基准价格和实际!销售:价格实际《销售价?格上浮的最高不得超!过,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核定的《上,浮幅度?。
第二十》三条 市建设行政部!门及时将《可以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位】置、数量、套型【。、单套建筑面积【、基准价格等情况予!以公布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限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
(:一)具有本》市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芒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已婚(?含未满3《0周岁离《。异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3—0周岁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三)》申请家庭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75%的;》
(四)申请【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的
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国有困难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无房家庭或住房困难!家庭并符合上—述条件
》第二:十,。五条 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可享受标准!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超面积》部分按第二十九【条办理?
第二十六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人填写芒!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向市建设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一—)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家,。庭年收入证明;尚】未组成家庭的—提,。供个人年收入证明】;
(《三)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从外地》迁入:芒市的人员》。还应提供迁出地【房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 年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出具?。。或者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享受【失业保?障的证明享受城市最!。低,收入生活保障—的由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本办法!规定的证明》材料需?。由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并对出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七?条 市建设行政部!门受理购《房人的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在居住地和市行!政管:理部门办公场所予以!公示;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经公示有投诉的】由市建设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无】投诉或者经调查【、核实投《。诉内容不实》的市建设行政管【理应当签署可以购】买的核查意见向申请!人出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注明《申请:人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以及选房序【号,、选:房期限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在规定的选【房期限?内选:一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未超过核《准建筑面积的实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超过《。核准建筑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签订合同时按商!品住房出售
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企业与申请人签订购!。房合同后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企业?。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查验《留存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未持【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的企业不》得向购房人销售或】者,预定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不得以任《何方式销《。售,或者预定经济适【用住房 《。
《 第三?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交付适》。用后开发建设的【企业或?购房人应当持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超面积【部分的缴款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市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上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和划拨土地分摊面积!
特困企业办【。理集资?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时:还应当提《供集资建房时集资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失业、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证】件
第三十二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以房屋所有权【。证初始登《记日期为《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以房屋【所有权证初始—登记日期为》准,)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税务部门认可的!评估:价依法缴纳》各种税费;按当时享!受面积?。优惠价与《税务部门认可的评】估价之差的2— %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金
第三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须由房屋所》有权人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申请人应填写】芒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并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三)房屋所》有权:人(含?产权证?上注明的所》有申:请,人)身份证明; 】
(四)经》济适:用住房所有申请【人同意上市出售的】书面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自收到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之日起—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其上市交易的书面!意见:经审核准予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住【房由交易双》方到市房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 :未,满上市交易规定年】限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回【购制政府《。回购价格由原购房】价格(包括购—买面积超过保障面】积部分)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组成房屋】装修按照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给予】原购房人适当的装】修补偿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获准!。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回购
1.购房!人自:愿退出经《济适用住房的; 】
2.因特殊原【因购房时《间不满5《年确需?转让的;《 ,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政府回购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购房人!到市住房保障机构填!写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回购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2《.,确定回?购价格、款项及金】额; ?
3.市住房保【障机构?向购房人《下达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回购通知》书告知回购理由【及,。迁出期限迁出期【限为3?个月:
4?.,注销:房屋所?有权证
(三)回!购后的经济适用住】房以回购价格—继续供应《给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或,作为其它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四):政府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所需资—金由市财政部门【从住房保障资金中予!以,安排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三十五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法行为的【查处
【 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用,途的: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以及【不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租金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擅》自向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出】。售、出租《经济适用住》房或组织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集资、合作建房】。。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建设:单位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与商品房价—格差并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
第【三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采用瞒!报、虚报《等欺骗手《段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建!设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所购?房屋或者按照商【品房市场价格—补齐房价款并对申】请人给予相》应处:分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应《当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市建设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违反规定进】行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项目法人招》。标或者在招标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二)违反规定【为不符合《购买条?件的人?员签署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核查】意,见的;
》。(三:。)违反规定为—不符:。合,。集资建房对象的【人员办理集资建【房有关手续的;【
(四)》。。违,反规定?为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人员办理经济适用!住房:权属:登,记的;
》(五)违反规—定为不符合开—工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办理有关手续—的;
《(六)违反规定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 ,
(七)应当—发现: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而未发现!或者对投诉》事项未及时》处理的;
(八)!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军队!经济适用住房—纳入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执行其】。他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 本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有:限期:至2021》。年6月30日同【。时2013年7月1!7日发布的芒—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芒市人?民政府公告第38】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