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确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根据》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实施与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储【备具体工作由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承担
发】展和改革、监察、财!政、国土资》源、民?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 !
第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合理》。布局:、,市场运作、》完善程?序、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严格控制零星分【散建设
第二章 ! 开发建设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建设、】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等?。部门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市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项目】储备情况编制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和用地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纳入本】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建设《规模:纳,入本市房地产开【发总量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应当?控制:在当年住《宅建设?总量20%以—内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控制!范围内做适当调【整
第八条—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市建设【行政部门会同市国】土资源和市发—展和改革等》部,门,提出项目建设—用地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法—。人确定后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与项目法【人签订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合同书合同中应当对!单套住房《建筑面积、户型比例!以及应当配套—建,设的业主自治监【督、物业管理用房和!商业网点用房面积进!行约定违反约—定,的应予以纠正不予纠!正或无?法纠正的应当—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签,。订合同书后中标人】应当持合同书—和,相关资料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和减免《费确认手续》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并在开工!前,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将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项目依《。法应当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竣工验收等—按现行?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有关规定》和会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特困企业》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在—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自用的住宅地【集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纳入—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特,。困企业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认定标准和程】序确定
第十三条! ,集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所建住房套数不得超!过本单位集资—职工人数已》经享受房《改政策购房或者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人!。员不得参加》。集资建房
第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以集:资建房的《名,义变相进《行,实物分配住房或者】变相进商品房—开发经营禁止将集】资所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给本《单,位以外的其他人员 !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面积享受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住房状况【、家庭?人口及市场》供求等?因素可适当》调,整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
—。第十六条 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应按!照建筑总面》积4‰的标准—配套修建业主自【治监督、物》业管理用房;—。配套:建,设商业网点》的商业网点用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建筑总面《积的15%
第!三章 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按,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企业可以以】经,济适用住房在建项】目作抵?押申请?住房项目开发贷【款
第十九—条 市重点》工程和旧城改造拆】。迁项目拆《。迁安置?时被:拆迁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可】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条 对外来投资!、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企业:享受德宏州、芒市政!府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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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价—格、销售、转让 】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基准价格】和单套住房》的销售?。价格按照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确:定后: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在媒体》上,公示:建设单位在销售场所!公示基准价格和实际!销售价格实》。际销售价《格上浮的最》高不得超《过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核定的上浮—幅度
第二十三条! 市建设行政—。部门及时将》可,以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位》置、:数量、套型、单套建!筑面:积,、基准价格等情【况予以公布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限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芒【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已婚(含未满30】周,岁离异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30周岁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三)申请家庭!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75%的!; :
(四)申请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的】
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国有困】难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无房家庭》或住房?困难家庭并符合【上述条件
第【二十五条 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可享受!标准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超面积部分按第二!十九条?办理
第》二,十六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人填写芒!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向市建设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一)户—口,簿和身份证; 【
(二)家庭年收】入证明;尚未组成】家庭的提供个人年收!入,证明;
(三【)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从外【地,迁,入芒市?的人员还应提—供迁出地《房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 年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出具或【者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享受失》。业,保障的证《明享受城市最低收入!生活保障的由—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本办法规定!。的证:明材料?需,由,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并对出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七条 市》建设行政部门受理购!房人的?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在居住地和市】行,政管:理,部门办?公场:所予以公《示;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经公?示,有投诉的由市建设】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无投诉或【者经调查、核—。。实投诉内容不实的】市建设行政管理应当!签署可以购买—的核查意见向申请】人出: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注!明申请人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以【及选房序号、选【房期限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在规:定,的,选房期限内选一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未,超过核准建筑面积的!实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超过核准《建筑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签订?。合同时按《商品住房《出,售
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企业与申!请,人签订购房合同后】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企业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查验【留存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未持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的企业不—得向:购房人?销售或者《预定: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不:得以:任何方式销》售或者预定经济适用!住,房 :
》第三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交付—适用后?。。开发:建设的?企业或购房人应当】持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超面积?部分的缴款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市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上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和划【拨,土地分摊面积
特!困企业办理集资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时还应当提供集资!建房时集《。资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失业、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证件
第三!十二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以房屋所有权【证初始登《记日期为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以房屋所有!权证初始登记—日期为准)》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税务部门!认可的?。评估价?依法缴纳各种税费;!按当时?享受面积优惠价与】税务部门《。。认可的?评估价之《差的2 %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金
第《三,。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须由》房屋所有《权人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申?请人:应填写芒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并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三)?。房屋所有权人(含产!权证上注明的所有】申请人?)身份证《明;
(四)【经济适用住》房所有?申请人?同意上市出售的【书面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自收到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之?日起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其上?市交易的书》面意见经审核—准予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住房由交易双方到市!房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 未满?上市交易规定—年限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回购制政》府回购价格由原购房!价格(包括购买面积!超过保障《面积:部分)?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组成房屋《。装修按?照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给予原购房人!适当的装修》。补偿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获《准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回购
《1.购房人》自愿退出《。经济:适用住房的; 【
2.因特殊原【因,购,房时间不满5年确】需转让?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政府回购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
1.购房人—到市住房《保障机构填》写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回【购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2.确定回购价【格、款项及金额【; :
3.市住房保障】机构向购房人下达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回购通知书告知【回购理由及迁出期限!迁,。出期限为《3个月
4.注】销房屋所有权证【
(三)回购后】的经济适用住—房,以,回购价?格继续供应给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或?作为其它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
(四)政府—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所需资金由市财】政部门?从住房保《障资金中予以安【排
第五章 !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法行为的查【处
《。 ?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用途的?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以及不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租金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擅自向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出售、】出租经济适用住房或!。组织: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集资、合作》。。。建房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建设!单,。位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与】商品房价格差并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
第三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采用瞒?报、虚报等欺—骗手段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建设【。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所购:房屋或者《按照商品《房市场价格补—。齐房价款并对申请】人给予?相应处?分,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应当《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市建设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进行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项目!法人:招标或者在招标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二)违反规定为不】符合购买条》件的人员签署—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核查意见的;
】(三)违《反规定为不符—。合集:资建房对象的人员】办理集资建房有【。关手续?的; ?
(四)《违反规定为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人员办理经】济,适,用住房权属》登记的;
(五】)违反规定为不符合!开工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办理有关手续的; !
,(六)违《反规定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
(七)》应当发?现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而,未发现或者对投【诉事项未及》时处理?的;
(》八)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第六章 】 附则》
第三十八条 】 军队经《。济适用住《房纳入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执!行其他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 ,本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有限期至》2021《年6月30日同时】2013年7—月17?日发布的芒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芒,市人:民政府公告第38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