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确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根,据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
第三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实施与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储】备具体?工作由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承担
发展—和改革、监察、【财政、国土资源、】民,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合理布局《、市场运作、完善程!序、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严格控制零星分散建!设
第二章 】开发建设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建设、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等部【门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市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项目储备情况】编制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和【用地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纳?入,本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建设规模纳入!本市:房地产开发总量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应当控制在当!年,住宅建设《总量20%以内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控:制范围内做适当调整!
第八条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市建设》行政部门会同市国】土资源和《市发展和改》革等部门提出—项目建?设用地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法人确定》。后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与?。项目:法人签订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合同书合—同中应当对》单套住房建筑面积】、,户型比例以及应【当配套建设的业【主自:治,监督、物业管理用房!和商业网点》用房:面积进行《约定违?反约定?的应予以《纠正不?予纠正或无法纠正的!应当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签订合同书》。后中标人应当—持合同书和相关资料!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和减免费—确认手续《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并在开工前【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将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项目依法应当—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竣:工验收等按现行【程序办理 》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有关规定和会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特困企业!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在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自用?的住宅地集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纳入【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特困》企业: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认定标准和程序确】。定
?第十三条 集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所建】住房套?。数,不得超过本单位集资!职工人数已经享【受房改政策购房或者!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人员不得参加!集资建房
—第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以?集资建?房,的名义变相进行【。实物:分配住房《或者变相进商品房开!发经营禁止将集资所!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给本单【位以外的《其他人员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面《积享受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住】。房状况、家庭人口】及市场供求等因【素可:适当调整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
第十六条— 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应按照建】筑总面积4‰的标准!配套修建业主自治监!督、物业《管,理用房;《配,套建设商业网点的商!。业,网点用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建筑总面积!的15%
第】三章 ?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按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企业!可,。以以经?济适:用住房在建》项目作抵押申请住】房项目开发贷—款
第十九条 】市重点?。工程和旧城改造【拆迁项?目拆迁安置时被拆迁!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可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条 》对外来?投资、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企业享受【德宏州、芒市政府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第四章 价格—、销:售,、转让 《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基准价?格,和单套住房的—销售:价格按照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确定后《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在媒体上公—示建设单位在—销,售场所公示基—准价格?。。和实际销售》价格:实,际销售价格上浮的最!高不:得超过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核—定的上浮幅度
第!二十三条 市建【设行政部门及时将可!以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位置、数量、套】型、单套建》。筑面积、基准—价格等情况予以【。公布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限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芒,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
(二)已婚(【含未满30周岁离】异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30周?岁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三)?申请家庭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75%的; —
(四)申》请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的
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国有困难!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无房—。家庭或住房困—难家庭?。并符合上述条件【
第二十》五条 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可享受》标准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超!面积部分按》第二十九《条办理
》第二十六《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人填—写芒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向?市建设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一)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家庭年收入证【明;尚未《组成家庭的》提供个人年收入证明!; :
(:三,),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从外地迁】入芒:。市的人员还》应提:供迁出地《房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
》年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出具或者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享受失—业保障的证明享受】。城市:最低收?入生活保障》的由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本办法规定!的证明?材料需由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并对!出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七条 ? 市建设《行政部门受理购【房人:。的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在居住地和【市行:。政管理部《门办公场所予以【公,示;: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经公示有投诉的!由市建?设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无—。投诉或者经调查、】核实投诉内容不实】的市建设《行政管理《应当签署可》以购买?的核查意《见向:申请人出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注明【申请人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以及选房序号!、选房期限》
第?二十:八条: , 申请人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在规】。定,的选房期限内选【一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未超过核【准,建筑面积的实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超过!核准建筑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签订合同》。时按商?品住房出售
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企业与申》。请人签订购》。房合同后《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企业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查验留】存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未持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的企业!不得向购房》人销售或者预定【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不得以任何方式销!售或者预定经济适】用住房
【 第三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交付适!用后开发建》设的企业或购房【人应当持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超》面积部?分,的缴款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市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上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和划》拨土地分摊面积【。
特困企业办理集!。资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时【还应当?提供集资建房时集资!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失业》、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证件
【。第三十二《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以房屋—所有权?证初始?登记日期为》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以!房屋所有权证初始登!记日期为准)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税务部门认可!的评:估,价依法?缴,纳各种税费》;按当时《享受面?积优惠?价与:税务部门《。认可的评估价之【差的2? %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金
第》三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须:由,房屋所有权人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申请人应填写芒!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并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三):房屋所有权人(含产!。。权,证上注?明,的,所有申请人》)身份?证明:;,
(四)经济适】用,住房所有申请—。人同意上市出售的书!面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自收!到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之日!起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其,上市交?易的书?面,。意见经审核准—予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住房由交【易双方?。到市房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 :未满上市《交易规定年限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回购制—政府回购价格由原】购房价格(包—括购买面积超过【。保障面积部分)【。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组成房屋装修】按照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给予原》购房人适当的装修补!偿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获准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回购
1.购房!人自愿退出经—济适用住房的;【
:2.因特殊原因购】房时间不《满5年确需转让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政—府回购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购房人到《。市住房保障机构填写!。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回购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
2.确定回—购价格、款项及金额!;
3.市住房】保障机构向购—房,人下达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回购《通知:书告知?回,。购,理由及迁出》期,限迁出?期限:为3个月《
4.注》销房:屋,。所有权证《
(三)回购后】的经济适用住房以】回购价格继续供应给!。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或作!为其它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四)政府》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所需资金《由市:财政部门从》住,。房,保障资金中予以安】排
第五章 】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法行为的】查处
【 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用途的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以及不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租金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擅自向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出售、出租经济【适用住房或组—织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集》资、合作建房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建设单位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与商品房价格】差并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
第三【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采用【瞒报、虚报等欺骗手!段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建设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所购房屋或【者按照商品房市场】价格补齐房价款【并,对申请人给予相【。。应处分
》 :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应当《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市建设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进行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项目法人招!标,或,者在招标《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
(二)违反规【定为不?符合购买条件的人员!签署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核查【意,见的;?
(三)》违反规定为》不符合?集资建房对象的【人员:办理集资建房有关】。手续的;
(四)!违,反规定?为,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人【员,办理经?济适用住房权属登记!的;
(》五):违,反规:定,为不符合开工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办,理有关手续》的,;
?(六)违反规定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 【
(七)应》当发现?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而未发》现或者对投诉事项】未及:时处理的;
(八!。)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军队经济适用住【房纳入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执行其《他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有限期至2021年!6,月,30日同时20【1,3年7月《17日发布的芒【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芒】市人民政府》。公告:第,。38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