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011年2月1】9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1年3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聚居点
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庄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坚持政府引导!、村民自《治、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突出特色—、节约用地、配【套,建设、科学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村庄的规划—编,制,、建设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预,算资金专项用于村】庄的:规划编制、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农业、发展和改革!、财政、交通—、水: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协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乡(镇)设立【村庄:管理:机构负责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
(二)实施】。村庄规?划;:
(三)制定村【庄公共设施建设保】护措施?;,。
(四)监督管【。理建筑施工队和工匠!;
(五)》做好村庄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行使本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
】第七:条 :自治州鼓《励农村村民向城市、!城镇和经济》发达的村庄聚居
】第八: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对在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村庄规【划
第九条 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编制的村庄规划!应当征求村民意见】并与乡(镇)总体规!划,相衔:接正确?处理远景规划和近】期建设、新建与【改造的关《。系注重公共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引导村庄向》。集聚、集中、—集约方向发展—
村庄规《划分为行政村总【体规划和自然村建】设规划规划期—限为:10年至25年【
第:十,条 行政村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行政村范围内的已!建区、适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行政: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防灾?减灾措施《村庄整治类》型历史文化与景观】风貌:保护
第《十一条? 自然村《建设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消防、供电、通讯】、,垃,圾收:集,、绿:地、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社会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和建设要求
第十!二条 50户以【上的自然村(含片区!)和交通沿线、【风景名胜区内的村庄!应当先行编制规【划
:第十三条 村庄规划!编制成?果应当包括
(【一,),行政村总体规—划现状分析》图、总?体规:划图和总体规划【说明书;
(二)】自然村建设》规划现状《分,析图:、建设规划图、住】房建筑方案图和【建设规划说明书
】第十:四,条 村?庄规划编制成果应】当经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主席团审【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五条 《行政村总体规划【应当委托丙级—。以上资质的规划编制!。机构编制自然—村建设规划可—以由县(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第,十六条 村庄—建设规划应当对历】史,文化遗产、自然景观!、公
共饮用水【源、村内公共—设施、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军事设》施等制?定保护?措,施
:第十七条 新—建村庄的规划应当】符,合县级规划的要求】严禁在公路、—。铁路控制《红线内和河道—等管理范围内选【址
第三章 土地】利用
第十八条 】村庄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所有权属》集体:所有经批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属申请人】所有
第十九条 】村庄建设《用地应?当充分利用闲—置住宅用地、未利用!地、:荒坡地、空闲—地
:第二:十条 村庄建—设用地应当》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村庄》建设用地需要—调整时由村民—小组提出调》整方案?经村:民委员会审查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一条 村民住宅【。。用地实?行,一,户,一宗、?退旧批新的原则在】取得新住宅用地【使用权前必须签【订退旧协议》
第二十二条 住】宅用地标准坝区【村庄每户住》房用地不超过—180平方米—生产辅助《设施用地不超—过90?平方米;《山区村庄每户住房】用地不超过2—00:平,方,。米,生产:辅助设施用》地不超?过15?0平方?米占:用耕地的下调—10%
第二—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县(】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用地指—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建设用地的【审批、登记报县【(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村庄规划区外】居住的村民应当逐】步迁人?规划区内其住宅用】地优:先安排规划区内的村!民,在原址上拆旧建新和!。从规划?区外迁人《的村民建《设,住房不占年度—用,地指标
第二十五条! 村民在村庄规划】区内申请住宅用【地的应当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村,民,委员会审查》同意村庄《。管理机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报县(?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前款】规定的?审批程序自治州村民!在州内其他
—村庄规划区》内有偿取得住宅用地!土,地所:有权不?变使用权归有偿【取得者?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的,建设用地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第二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户可以在村庄【规划区内《申请:住宅用地
》(一)住房用地面】积坝区村庄每—户小于?。1,10平方米山区村庄!每户小于120平方!米或:者人均?住房用地面》积坝区村庄小于30!平,方米山?区村庄小于》。35平方米的;
(!二)分家析产、房】屋归并前本户住【宅,。用地:面积符合前》项规定的;》。。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原,有住宅用地》不能建房居》住的;?。。
(四)因》国家基本建设征用】原有住?宅用地的;
—(五)?。因政策性调整需要易!地新建?住宅:的
第二十七条【 在:村庄规划区内申【请住宅用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优先批准
(—一)经村民小组认】。定的住?房困:难户:;
:。(二:)主动放弃规划区外!原有住宅用地的;
!(三)因国家基本】建设征用或者—征收原有《住,。宅用地?的;
(四)独【生子女?户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予批准【住宅用地
(一)申!请住宅?用地:在村庄?规划区?外的;
(二)【原有住房《用地达?到或者?。超过:本条例规定》的住:房,用地面积的;
(】三)拒绝签订原有】住宅用地《退旧协议的;—
(四?)一户具有两宗【以上住宅用》地的;?
(五)《出,卖,、出租?和将原有《住宅赠与《他人:的;
?(六)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
第二十】九条 已批》准住:宅用地满2年未建】。设的经村庄管理【机构核实后报相关审!批机:关注销批准》文件由村《民小组?收回住?宅用地
新建住房】应当自放线》之,日起2年内》竣工竣工《后1年内应当—。将原有住《宅用:地退还集《体,并自行拆除》地上附着物
第四章!。 ,村庄建设
第三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村庄建设年度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村庄建设—
第三十一条— 村庄规划区内的公!共设施建设和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应当符合村庄建【设规划
村庄—。规,。。划,区内:的村民建房在—征求:四邻住户意见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发!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并报:。县(市)《规划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村!庄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促?进村庄建设整体发】展
村庄规划区内】的公共设施建设除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的项目外》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 村民住宅建设【应当符合《抗震设防、消—防等技?术要求按照规划确定!的场地标《高和室内外》地坪:标高、建筑位置、高!度,、层:数施:。工并体现当地民【族,建筑风格尊重—本,地风俗习惯不—得侵犯四邻住—户的合法权益
【规划: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提供多套通用型【、标准?型住宅图《纸供村民建房选【用,除历史文《化名村和规划保护】的村:庄与景?观,外,鼓励建?设,多层建?筑
第三十》四条 建设四—层以上(含四层)建!筑物的应当聘用【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和建筑】企业承建;建设【三层:以下建?筑物的鼓《励,聘,。用持有大理州民间建!筑工匠合格》证的工匠《承建
第三十五【条 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应当经—村庄管理机构按照】。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的规定【放线后方《可施工
村庄管【理,机构收到村民放线】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派员到现场】放线由村《民小组监督实施
第!三十:六条 房屋竣—工后建房人应当向村!庄管理机构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核发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并报县(市)人民!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七!条 州?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民间建筑—工匠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的《颁发大理州民—。间建筑工《匠合格证
》第三十八《条, ,村庄:住宅建设工程承建】人应当与建房人【签订施工合同对安全!生产:和房:屋质量负责房—屋交付使用时—向,建房人出具质量保】修书:
第三+九条— 在村庄内搭—建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应当经村民!小组同意报村庄【管理机构批准—期满:后,及时拆除恢》复,原状
第《四十条? 村:庄,。建设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建《设房屋或者构筑【物;:
(二)擅自改变】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许可的用【地位置、扩大面【积建房;
(三)】。擅自:占用公共设施—和公共?用地;
(四)擅自!改变村庄规划区内】的土地用途》
第五章 村—。庄管:理
第四十一—条 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实行政府管理】与村:民自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村民委》员会配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助理员—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在—。。村庄管理机构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决定村庄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二)制定—村庄管理办法;
】(三)保护》。村庄内的公共设【施、公共饮用水源、!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等资源;》
(四)收集整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等资料并建!立档:案;:
(:。。。五)制止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
第四+》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在,村庄:内开展供排水、环境!卫生、?客运货运、农副产】品,加工等经营服—务
第四+三条 村!民应当遵守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等—规章制度
第—四,。十四条 村》庄,规划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破坏、?损毁公共设施和文物!古迹;?
,(二)擅自》砍伐或者毁》坏绿化?。树木、花草;
【(三)破坏》、污染?公共:饮用水源;
(【四)向村《庄道路?、沟渠和公共场所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和人畜粪便;【
(五)擅》自在村?庄道路、公共—场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弃置、堆》放,物品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由村庄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第二—十九
?条第二款规定的原有!住宅用地和地上附着!物收归集体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撤销建】。房批文?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村—。庄管理机《构组织拆除拆除费】用由搭建《者,承,担可以?处拆除费用3—倍的罚款;
—。(四)违反第四十】条,第(一)、(—二)、(三)项规】定,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或者退《。还;逾期不拆除或】者不退还《的依法?强,制拆:。除和收?回,拆,除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对—个人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的撤销建房批文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第四十》四,条第(一)、(二】)项规定之一的责】令恢复原状处评估】价3倍的罚》款;
(七》)违:反第四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责令限?期修复清除污染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第四十四条第】(四)、(五)【项规定之一的责【令限期?清,除恢复原状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七条 【村庄: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负责人在》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具有》危害:公共利益、》侵犯:村民合法权益行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依法予以》罢,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条【 本条例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