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的认定管理鼓励!发展和推广应用【节土节能、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有利—于保护环境和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建】设工程材料不断【满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需求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符合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基本条—件和品种目录规定】的新:型,。建设工程材料其国内!生,产企:业或者境《外、国外产》。品的代理机构均【可申请办理》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认定证书)
第【三条 上海》。市建材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材办)《负责本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的认定
上海!市建筑材料发展应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材发?展办)负责》。本市新型建材认定】。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 申请认定证书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现行】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程;《。
(四)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在1年有效期内!的产品型式检验合】格报告;
(—五):质量保证管理—体系证明
》第五条 认定证书的!。申请、评审、认【。定程序
(一)申请!单,位应当填报申请表并!按本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二)市【建材发展办应当【当场:核对申报资料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依据上海市新型建】设工:
程材料认定评审标!准进行现《场评审符合要—求的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建材办!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应当场!退回并说《明理由;
(三)市!建材办对初审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认定认定结论!在上海建设网—上予以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满—后市:建材办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发】。认定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市建材办对!获得认定证书的新】型建设工程材料和】单位定?。期在上海建设—网,上予以公布
—。第六条 获得省级以!上下列证《书的产品申请—单位可直接向市【建材发展《办申领认定证书
(!一)获得省级—以上新产品鉴定【证书的;
(二)】获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证书的;
(【三)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产品!与原认?。定的生产技》术和主机设备一【致,的,
第七条 获得认】定证书的新》型建设工程材—料属本市准用管理或!者试点备案管理范围!的可:凭,认定证书向市建委或!者市建?材办直接领》。取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或—者,上海市建筑材—料备案证明
第八】条 认定证书的有】效,。。期,为,2年在认定》证书期满前》1个:。月持证单位应—当向市?建材发展办提—出复验申请》
第九条 》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市建材发展办应】当组织年度复验在】办理认定证书—年,度,复验时持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暂缓?办理年度复》验手续并公开通报批!。评
:(一:)擅自转让、出借】和,涂改认定证书的;
!(二)?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产品质量检查1次!不合格的;
—(三)不能提供由本!。市具备相应检—测资格的机构出具】的本年度产品—型式检验合格报【告的:
第十条 市建【材发展办应当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包括对【持证单位的》监督抽查《、认定证书使用【的行为?监,督和接受社会对【不良行为《举报:投,诉和:核查、?处理等监《督管理
凡动态监】督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市建《材发:展办: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市!建材办取消其使用认!定,。证书的资格
第十】。一条 市建材发【展办应当建立持证】单位的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监管手册记】录监督检《查、新型《建设工程材料推广】应用和经营行为【等内容作为年度【复验: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 办理》下列相关申请—的产品应当》首先获得认定—证书
(一)预【拌(:。商品)砂浆产品;
!(二)用于节—能,建筑:的节能技术和产【品;
(三)建筑物!内节:水型建材产品;
】(四)减免增—值税的?新型墙体材料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五)贴息》贷款的推广应用建】。材产:品
第十三》条 市建《材发:展办:应当对?优先选用获得—。认定证?书的:新型:建设工程《材料的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组织年度【表,彰工作并推》荐纳入建筑业管理工!作的年度综》。合考评范围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的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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