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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 — ,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障》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除大理城区外—的本市行《政区范围内因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公共《。利益需?要实施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国务【院、省政府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根据》公共利?。益需要确定的范围按!照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由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 :第五条  市国土资!。源部:门是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主?。管,部门发改、住建【、规划等部门按照职!能,履,行职责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理》旅游度假区、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区【一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辖区内的征》收补偿工作 第六条!  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扩建】。、改建或者装修【建,筑物; (》二)改变土地用途;!。 (三)房屋—和土地权属的转让、!分割;? ,(四)户口的—迁入或者分户; 】(五)在土》地上种植《林木、修建构筑物】。; (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第七条  下关【城区(?含天井、满》江)、凤仪城区【。、海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宅基地上房屋面积认!定标准? (一)《宅基地面积认—定坚持?“一:户一宅?、,依法取得”原则以具!。有完整宅基》地手续或经国—土部门核准的面【。积进行认《定认定中《的具体问题由—国土部门制定细化标!准,予以明确界》定, ,(二)宅基地上房】屋的认定面积以【合,法宅基地按建—筑密度80》%,作为基底面积乘【以4:计算计算《结果不超过》。45:0平方米(含4【50平方米》)的按照计算结果认!定计算结《果超:过450平》方米:的按:照450平方米认】。定 ?前款规定范围和【大理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按:片区规划条件参照】前款规定的计算认】定方法具体制定面】积认定标准 第八】条 : 下关城区(—含天井、满江)、】凤仪城区《、海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宅—基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房屋面》积置换、货币补偿和!房屋面积置》换相结合《三种方?式进行被征收人可】以自行选择》不再:另行安排宅基—地进行安置》鼓励:采用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宅基地上无永】久建筑的《一律按货《币补偿 (一)【货币补偿《 1.宅基地上房】屋参照国有划拨住】宅用地上《的房屋按认定—面积进行“房—地合一”补偿(补】偿最高标准见—附表1)建筑面积】。小于:450平方米、层数!低于四层的除—对实际面积予以评估!补,偿外对不足认定面】积部:分补差(《补差政?策,见附表2)》;四层以下建筑【面积大?于4:50平方米的—按,认定面?积进行评估补偿超出!部分按建安成本【予以补偿;》五层、六层按—照,。建安成本予以补偿;!七层:及以:上部分不予》补偿:且按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标:准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 2.宅【基地上无永》久建筑的以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的认—定,。。面积进?行,补差:(,补差政策见附—表2) (》二)房屋面》积置换 按所认定】的房屋建筑》面积进?行1:1置换 1】.现状楼层超过四】层的:四层以下《(,含四层)建筑面积大!于450平方—米的按450—平方米置换大于4】50:。平方米的部》。分和五层《、六层建筑面积按】建安:成本货币补》偿;四层以下(含四!层)建筑《。面积小于450【平方米的按实际【建筑面积等面积【置换;五层》、六:。层建筑面积按建【安成本货币补偿;】七层及以上》建筑面积不予补【偿且按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标?准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 2.!现状楼层在四层及】其以下的建筑面积】大于:450?平,方米:的按45《0平方米置换大于4!50平?方米的部分按建【安成本补偿;建筑面!积小于450平方】。米的按实际建筑面】积等面?积置换并《。享受补差政》策补差政《策为按认《定面积减去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差,。(,补差政策见附表2】),。 (三?)货币补偿和—房,屋,面积置换相》结合方式由各征收实!施单位可结合项目实!际,制定货币补偿与【房,屋面积置换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征收补偿《。安置具体内容在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 前款规【定范围?和大理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宅基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可以采【取货币补偿、房【屋面积置换》、,宅,。基地安置等》方式进行补偿安置】采用房?屋面积置《换方式?安置补偿的置换【面积参照片区规划条!件进:行认定 《第九条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属宅基地建【房的:均认定为住宅进【行补偿安置将住宅】改为其他用途的【。。仍按住宅认定进【。行,补偿安?。置违法?违规建筑不予补偿 !第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或个人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经批准建盖的生产、!生活、仓储、—。商,业、办公、附属设施!。用房委托专》业造:价或评估公司进【。行造价评估后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无合法手续的!不予补偿 》第十一条  —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对被征!收房屋的装修补【偿按照与《房屋建筑《面,积同步认定的原则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给予!一次性装修》货币补偿对被—征收的房屋》相,关附属?设施按?相,关补偿标准评估后】一,次性:货币补偿 第—十二条  被征收房!屋的临时安置—及搬迁补助》 (一)临时安【置补助各征收实施单!位根据同片区同类型!房屋市场《租赁价?格制定补助》标准 1《.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临时!安置费按实际建筑面!积且不?超过450平方米】的原则一《次性计发6个月 2!.选择房《屋面积置换》方,式的临时过渡安置费!以,选,。择房屋面积置—换的:建筑面积为基准计】发临时过《渡安置费在过—渡期内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过渡房源超》过过渡期限》安置的?住,宅自逾期之月起【至置换房屋》交,付后次月止》临时安置费按照【原约:定标准的2》倍,向被征收人支—付 3.选》择货币补偿和房屋】面积置换《相结合方式的按各自!建,筑面积?分别计算安》。置费 (二)搬【迁补助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住宅按1《5,00元/户计发【。。一次选择房屋—。置换方?式的住宅按1500!元/户计发》两次 第《十三条  在规定】的搬迁奖励》期限:内对: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的被征《收人根据搬迁—时,间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助和奖励各片—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励措施和—。办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户籍内户主、直系】亲属属?低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烈属户【、孤寡户之一的【提供相应有效证【件、证明每》户可以享受一次【。性400《0,元,的,困难:救,。。济补助涉及多人的不!累计计算 第—十五条  “两区一!委”、?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在开展征收补偿工】作中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不同片》区,、,。。村( 组)的实际】情况按“一村一策】”、“一项目—。一,策”的方法制—。定科学合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程序实《施确保补偿安—置工作公平、公正】、合理 第》。十六条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应当按照本办—法签订补偿协议补偿!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用《于面积置换房—。屋的地?点、: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第十七条! ,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严格【执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收《实施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补偿安》置标准 第十八条 ! ,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被》征收人?应当将土《地使:用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材料?原件:交回依法予以—注销 ?第十九条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中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的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工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年3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3月】20日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附件大《府登〔201—7,〕2号?附件1大理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差政策—最高标准表(大府】登〔2?。017〕 2—号附表2)   】       【   大府登—〔2:0,17〕2号附件2大!理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货》币补偿最高标准【。表(大府登》。〔2017〕2【 号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