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 【 ,为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改善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大理白族自治【州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理白族自治州【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住房【公积金是《指大理州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均简称单—位):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逐!月缴存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
《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五条 ! ,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对?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政府其它有】关部门和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按》条例:规定设置《。的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管委会【应,当建立严格、—规范的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实行:统一决策管委—会行使决策职能的原!。则是“依法决策、自!主决策?、,民主决策”
第七】条 管委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银行范围》。内,公开、?公平选择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
第八条 管【委会在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九,条 : 中心为直属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十条 【 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协议《;
(》八)承办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内部管理—制度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
:第十二?条 中《心下设的各县—(市) 管理—部为:中心的派出机构根】。据法人内部授权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和管!理实行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三章—。 缴存及使用
第!十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专【项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 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符《。合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八条 —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使用根】据本办法分》别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 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办理
第二十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实:施,细则办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办—理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按,。照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分配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上交财政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和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使《。用情况应当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人民银行》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和管理?。费,用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管委:会,审议同时《中心:应当按季《向,监管部门报送财务】。报告并?将经管委会审议通过!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五条? 中心?有权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用:人,情况以及《工资:、财务?报表等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的资料信息不!得拒绝?
第二十《六条 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应当对住】房公:积金:信,息及时?备份保障住房公积金!信息安全和业务正常!开展
?中心、受委》托银行、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对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七条 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等稽》核制度对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八条 中心及!管理部督促》和考核受委托银行】办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业务受委托银行【按委托协议约定定】期向中心或管理【部提供有《。关业务资料》和汇报?委托业务办理情况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投】诉、举报
第—五章 ?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少缴:或不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由中心或—管理部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中?心可根据条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一!条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依据条例规—定处1? 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报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管委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第三十!三条 挪用住【房公积金的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中心和管理部违反财!政法规的由财政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第三十五条 中】心及管理部向他【人提供担保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 受委托》银行如不按委托【协议履行职责或【利用:各种方式扰乱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秩序以及擅自【扩大贷款《范围、金《额的除如数》缴,回违规资金外—中心有权单方终止委!托协议取消其—受托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 ,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03年3月4】。日,印发的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