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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农贸】市场建?设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遵》义市农?贸市场建设及—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         !         !     —    》      —        】  :  :   ?   ?  :        】  2012年【1,0月29日 —  遵义市农贸市!场建设?及管理规定(试行】)<??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场地【、设施?经,。营者入场进行—集中:和公开零售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场所 第三条  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新蒲!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统一?。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内】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管理的!组织实施和》落实 市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食品及公共安全的】管理等    县(!市、区)工商、城管!、商务、城乡规划、!物价、?农,业、质监、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公安、消防—、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四【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其他《。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地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 》第五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新蒲—新区管委会根据【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积极【推,进本辖区《的农贸?市场建?设在建设《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二)农贸市场的选址!和,规模与服务区域居住!人,口、服务《半,径相适应 (三)】农贸市场配置必须】方便群众《。生活满足群众—。需求 ?  (四》)农贸市《场布:局与其他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 (五】)每个?农贸市场按照—不低于蔬菜摊位数】量1:0,%的比例提供给【郊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自产自》销,经营户直销蔬菜【 第六条 》 新:建一定规模》的居住?区,或旧城改造》中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农贸市!场并与主体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符【合规划的农贸市场】拆迁:应当:遵循“拆一建一”的!原则符合规划的农】贸,。市,场不得擅自关闭【、拆除?或改变?用,途新建、改(扩)建!农,贸市场以《及确需?关闭、拆除或—。改变用途的由市场投!资者按规定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县(市、区)商】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   》第三:章  ? 市场开办 第七】条,  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及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 (二)《具备:与农贸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三)开办农》贸市场必须依法【。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农贸市场开办者!必须严格落实—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卫生》保,洁责:任并承担市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一)与经营—者签订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督促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二)建立!。健全:农副产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派专人检查经】营者的重要》农副:产品进货凭》。证查验畜《产品、水《产品、?禽类: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对未取得【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或检测!不合格的畜产品、水!。产品、禽类及其【产品禁止销》售 (?三)建立健》全不合格《农,副产品退出制度【发,现不:合,格农副?产品必须立即—提请:。相关部门《禁,止经营者销售—或,。。监督其销毁退市【处理 (《四)在市场内设【置独立的农药残【留检测室《配置快速检测仪【器和:检测:人员每天对场—内销:售的蔬菜和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抽查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检测结【果在市场设立的公示!栏予以公示》 第九?条  ?市场开办者》是维护市《场环境卫生保持整】洁有:序,的责任主体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农:贸市:场内实行商品—划行归市按》照农产品大类、保】鲜和卫生要求进行分!区经营果蔬、肉类、!水产:品、:禽产品、豆制品、】粮油、熟食》。卤品等要分区—冷冻农产品和非冷冻!农产品要《分区生鲜《农产品和熟食品要分!区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要,分区市场内不得设】立餐饮服务摊—点,在,市场进出口处设【立市场导购图—设置必备《的公平?秤在不同区域—悬挂明显的》分区标示牌 —(二)承担农贸市】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场内地面硬!。化、平整、清洁有完!善的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设,置市场公用的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有盖大!型收集容器确保场内!经营户及《时方便将《垃圾投放到垃圾【收集器具《。;摊内做到货物堆放!整齐垃圾直接入桶】(箱、袋)不产生二!次污染及时清除【。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市场《安,全通道?畅通无占《道违章经营、乱摆放!、乱搭建、乱—张贴:;市场内统一制作悬!挂公:益广告市场及各档】口不能悬挂其他悬挂!物;修建《水冲式公《共,卫生:间并保持《清洁卫生《;按照?规定标准设置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三)活禽宰【杀、展示、销—。售,区域应?独立设置《不与市场其他摊【区并设宰杀》区与展示区必须隔】离并同售卖区分离】;活禽宰杀区应设置!单独的出入》口通道不与》市场内部《共用出?入通道 (四)做】好日常保洁工—作营业期间市—场必须配有专职保洁!员(市?场规模100—0平方米《以内:的保洁人员不少于】2人市场《规模在100—0至20《00平方米以—内的保洁人员—不少于?3人市场规》模在200》0至30《00平方米以内【的保洁人员不少【于4人市场规模【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保洁人员不!少于5人工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同期同行政!区域内?环卫工人工资)或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或】其他专业《清洁公司负责保【洁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市场?保洁人员必》。须做:到随时?清,扫场地及市场“【门前五包”责任【区及时清除杂物积水!。按时收集垃圾定期除!“四害”、》公厕保?洁等坚持《巡,回保洁做到交易【不散、清扫不—断、不留死》角干净整洁市场【内的清扫《和保洁必须》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规定的保洁标准  !  ?(五)建立清洁消毒!制度对各类经营设】。施每周进行一—次灭蝇、《灭蚊、灭菌等防疫】消毒:防疫消毒要》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对活禽存放、—销售区实施》每日清空《粪便、清洗消杀粪池!;配备病《、死畜?禽集中弃置》设施做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并建立【落实记录制》。度 第十条》  :农贸:市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安—全第一?责任人?须按规定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一】)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配置专兼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按照法律法规安装!消防设?施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有条件的市场【必,。须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闭路监控—设备 ?(三:。),定,。期检查农贸市场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市场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 (》四)农贸市》场内的电、》。气,线路:。和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     》       【     第四章!  :。 , 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农贸》市场经营者应依【。法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办—理,其他经营许可手续的!还须办理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并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在指定区—。。域亮:证亮照经营(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除外) 第十二条!  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场地租赁和经营管理!协议书?的约定在指定地点】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市!。场各项管《理,制度 (二)经营活!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三)对销售的【农副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农副产品价格— (四)遵》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伪造计量数】据;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法!定计量机构进—行周期检定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  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必须遵守和!执行农副产品准【入制:。度履行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一)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设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查验供!货者的有《关许可证《件,和产:品合格证明 (二】)经:营鲜猪?肉等肉品必须—。从依法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凭检验检疫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入场!销售并在摊档明显位!。置悬挂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严】禁售:卖,私屠滥?宰和来路不明的肉】。类和制品 (—三)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必须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保鲜【设备;熟食》摊位须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须!分开:存放;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四《)经营者不得销售】含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禁!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生熟食》品;不得销售腐【烂变质食品》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动物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指导【市场开办《者制定市场经营秩】序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审查确认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并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四?),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交易秩序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 ! 城管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周边“《门前五包”责任区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十六条  商—务,部门:是农贸市《场建设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标!准和设?置规范?拟定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的,年度计划并指导【和督促实施负—责监督农贸》市场内部功能—区设置   — 第十《七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的农贸市场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对乱—搭乱建等《违,反城:。乡,规划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或拆除 第!十八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内的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的通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物价:部门负责《指导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和违反价格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市农:贸,市场:摊位费和垃圾—处置: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加》强对主要《农副产品《价,格监测、价格信【息发布工作防止价格!异常波动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第二十条  !质监部门依照计量】监督法律法》规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对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性》检定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第二》十一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农贸市场周边餐!饮服务秩序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指导农贸【市场设施建设对农】贸市:场建设的设计、质】量和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 环保部门负责【督促农贸市场—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建设项目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 第二十《四条  《公安部?门依法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第二十五条—  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对》农贸市?。场内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十六条 — 卫生部《门,(爱卫办)》负责:督促指导农》贸市场开展除“四害!”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第二!十七条  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根据各—自职:责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二?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内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的!主体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的有《关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依,法对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舆】论监督市《场开:办者应设置》合格的按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并设:立专门的投诉—机构和投诉》电话自觉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 第六章【    《 ,罚  则 第—三十条 《 农贸市《场开:办者违反本规定不】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擅自开办农!。贸,市场的以《及符合规划的—农贸市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关闭—、拆:除农贸市场的由商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  农贸》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未依法履!行农贸市场内卫【生清扫保洁义务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  农贸市场投资者!。、经营者《违反:。本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十三条 《 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第七章  【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