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农贸市场建设—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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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遵义市—农贸市场《建设:及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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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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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义市农贸市场建!设,及管理规《定(试行)<?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场地、设施经营!者入场进行集—中,和公开零售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场所【
第三条 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新蒲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统一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内,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管理的组【织实施和落实
【市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食品【及公共安全的管【。理,等 ? 县?(市、区《)工商、城管、【。。商务、城乡规—划、:物价:、农业、《质监、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公安、消防、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四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其他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地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
第五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新蒲》新区管委会》根据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积极推】进,本辖区的农贸市【场建设在建设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二)农贸市场【的,选址和规模与服务】区域居住《人口、服务半径相】适,应
(三)农贸市场!配置必须方》便群众生活满足【群众需求 —
(四)农—贸市:场布局与其他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
(五)每个农贸市!场按照不低于—。蔬菜摊位数量—1,0,%的比例提供给郊】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自产?自销经营《户直销蔬菜》
第六?条 新建》一定规模的居住区】或旧城改造中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农贸市—场并与主体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符合规《。划的:农贸:。市场拆迁应当—遵循“拆一建—一”的原《则符合规划的农【贸市场不得擅自【关闭、拆除或—改变用途新建、改(!扩)建农贸市—场以及确需》。。关闭、?拆,除或改变用途的由市!场投资者按规—。定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县!(市、区)商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
第【。三章 》市场开办
第七条 ! 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及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
(二)具】备与农贸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三—),开办:农贸市场必须依【法,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农》。贸,市场开?办者必须严格落实】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卫生保洁《责任并承《担市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一)与!。经营者签《订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督促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二)建立健全—农副产?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派专?人检查经营者的重要!农副产品进货凭证查!验畜产品、》水产品?、禽类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对未】取得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或检测不合】。格的畜产品、水【产品、禽《类及其?产品禁止销售
(三!)建立健全不合【格农副产品退出【。制度发现不合格【农副产品必须立即提!请相关部门禁止经营!者销:售或监督《其销毁退《市处理
《(四)在市》场内设置独立的农】药残留检测室配置】快速检测仪器和【。检,测人:员每天对场》。内销售?的蔬:菜和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抽查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检测结果在市】场设立的公示栏予】。以公示
《第九条 》市场:开办者是维护市【场环境卫生》保持整洁《。有序的责任主体【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农贸市场内】实行商品划行归市按!照农产品大》类、保鲜《。和卫生要求》进,。行分区经营果蔬【、肉类、水产品【、禽产品、豆制【品,、粮油、《熟食卤品等要分区冷!冻农产品和非冷【冻农产?品要分区生鲜农【产品和熟食》品要分区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要分区市《场内不得设》立餐饮?服务摊点在市场进出!口处设立市场导购图!设置必备的》公,平,秤在不同区域—。悬挂明显的》分,区标示牌
》(二)承担》农贸:市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场》内地面硬化》、平整、清》洁有完善的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设置市场公用的【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有盖大型收集容】器确保?场内经?营,户及时方《。便将垃圾投放到垃圾!。收集器具;摊内做到!货,物堆放整齐垃—圾直:。接入桶(箱、袋)】不产生二《次污染及《时清除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市场?安全通?。道畅通无占道—违章经营、乱摆【放、:。乱搭建、乱张贴;市!场内统一制作悬挂公!益广告市《场及各档《口不能悬挂其他悬】挂物;修建水冲【式公:共卫生间并保持清】洁卫生;按照规【。定标准设置》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三)?活禽宰杀、展示、销!售区域应独》。立设:置不与?市场其他摊区并设】宰杀区与展示—区必须隔离并—同售卖区分》离;活禽宰杀—区应设置单独的出】入口通道不与市【场内部共《用出入通道
(四)!。做,好日常保洁工作营】业期:间市场必须配有【专职保洁员(市场规!模1000平方米以!内,的,保洁人员不少于【2,。人市:场规模在1》000至200【0,平方米以《内的保洁人员不【少于3人市场规模】。在20?00至3000平】方米以内的保洁人员!不少于4《人市场规《模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保洁?人员不少于5人工】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同?期同:行政区域内环卫工】人工资)或》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或其他【专业清洁公司—负责保洁《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市场?保洁人?员,必须做?到随时清扫场—。地及市场“门前五】包”责任《区,。及时清除杂物积水】按时收?集垃圾定期》除,“四:害”、?公厕保洁等坚持巡】回保:洁做到交易》不散、清扫不—断、不留死角干净】整洁市?。。场内的清扫和—保洁必须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规定的—保洁:标准
(】五):建立清洁消毒制度对!各类:经营设施每周—进行一次灭》蝇、灭蚊、》灭菌等防疫》消毒:防,疫消毒要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对活禽存放!、销售区实施每【日清空粪便、—清洗:。消杀粪池;配—备病、死畜禽—集中弃?置设施做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并建立《。落实记录制度
【第十条 农贸市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安—全第一责任人—须按规定《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一)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配置—专,兼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按?照法律法规安装消防!设施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有条件】的市场必须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闭路监【控设备
《(三)定期检—查农贸?市场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市场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
(?四)农贸《市场内的电、气【线路和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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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农,贸市:。场经营者《应依法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办》理,其他经营许》可手续的还须办【理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并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在指定区域亮证亮】照经营(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除外)
第》十二:条 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场地租赁和—经营管?理,协议书的约》定在指定地》点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市?场各项管理制度【
(二)经营—活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三)!对销售的农副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农—副产品?价,格
(四)遵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伪造计量数!据;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法定计量《机构进行周期—检定: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 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必须《遵守和执行农副产品!准入制度履行—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一):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设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查验供货者—的有关许可》。证件:和产品合格》证明
(二)经营】鲜猪肉等肉品必【须从依法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凭】检验检?疫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入场【销,售,并在摊档明显位置悬!。挂,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严禁售》卖私屠滥《宰和来路不明的【肉类和制品
(三)!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必须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保鲜设备》;熟食摊《。位须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须分开存—。放;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四)经《营者不得销售—含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禁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生熟食—。品;不得销》售腐烂变质》食品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动物: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指导市场开办者】制定市场《经,营秩序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审查确认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并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四)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交易秩序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 城管【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周边“门前五包】”责任区《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十六!条 : 商务部门是农贸市!场,。建设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标准和设置】规,范拟:定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的年度】计划并指《导和督?促实施负责监督农贸!市场内部《功能区设置 !
第十七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的农贸市场】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对乱搭乱【建等:违反城乡规》划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或拆除
第】十,八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内】的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的?通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物价部门负】责指导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和违反!。价格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市】农贸市?场摊位费和垃圾【处置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加强对主】要,农副产品价格—监测、价格信—息,发布工作防止价格】异,常波动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第二十条 】 质:监部门依《照计量监《督法律法规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对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性检》定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第二?十一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农贸市场《周边:餐饮服务秩序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指导《农贸市场设施建设对!。农贸:市场建设的设计【、质量和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 环保?部门:。负责督促农贸—市场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建设项目《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
第二《十四条 公安【部门:依法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第二十五条— 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对农贸《市场内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十六条》 卫生部门(爱卫!办)负责督》促指导农贸市场开展!除“四害”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第二十】七条 《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根,。据各自职责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二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内【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的》主体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的有关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依【法对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舆论】监督:市场开办者应设置合!格的按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并设立专门的投】诉机构和《投诉电话自觉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
第六章】 , 罚 【。则
第三十条— :农贸市场开办者违】反本规定不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擅《自开:办农贸市场的—以及符合规划的【农贸市?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关闭》、拆除农贸市场的由!商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 农贸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未【依,法履:行农贸?市场内卫生》清扫保洁义务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 农—贸市场投资》者、经营者》违反本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十》。三,。条 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