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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农贸市场建》设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遵义?市农:贸市场建设及—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       【   ?         !   ?   《       】 ,   ?        】     》      —       【      201!2年10月》29日   遵义!市农贸市《场建设?及管理?规定(试《。行)<?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场地、设施经营者】。入,场进行集中》和公开零售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场所 第三【条  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新蒲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统一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内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管理的组】织实施和落实 【市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食品及公共安全的管!理等:    《县(市?、,区)工商、城管【、商务、《城乡规划、物价、】农,业,、质监、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公安、消防、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四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其他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地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 第》五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新蒲新【区管委会根》据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积极推进【本辖区?的,农贸市场建设—。在建设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二)农贸】市场的选址和规【模与服务区域居住】人口、服务半径相】适应 (三)农【贸市场配置必须【方便群众生活满【足群众需求》   (四—。)农:贸市:场,布局与其《他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 (】五):每个农贸市场按照】不,低于蔬菜摊位—数量10%的比例】提,供给郊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自产自销!经营户直销蔬菜 】。。第六条  新—建一定规模的居住区!。或旧城改造》中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农贸市场并【与主体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符合规划的农贸!市场拆迁应》当遵循“拆》。一建一”的原则符合!规划:的,农贸市场不得擅自关!闭、拆除或改变【用途新建《、改(扩)建农贸】市场以及确需关闭、!拆除或改变用途的】由市场投资者按规定!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县(市、区)【商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   第三章— ,。 , 市场开办》 第七条  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及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 (二)】具备与农贸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三)开办农》贸,市场必?须,依法: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 农贸市场开办【者必须?严格落实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卫,生保洁责《任并承?担,。市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一)与经!。营者签订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督促《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二)建立!健全农副产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派专人检》查,经营者的重》要,农副产品《进货凭证查》。验畜产品、》水产品、禽类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对未取》得,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或:。检测不?合,格的畜产品、水产】品、禽类及》其,产,品禁止销售 (三)!建立健全不合格农副!产品退出制度发【现不:合格农副产品必须立!即提请相关》部门禁止经营者销售!或,监督其销《毁退市处理》 (四)在市场内设!置独立的农药残留】检测:室配置快速检—测仪器和检测人员每!天对场内《销售的蔬《菜和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抽查?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检测结果在市场设】立的:。公示栏予《以公示 第九条  !市,场开办者《是维护市场环境卫生!保持整洁有序的责】任主体?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农—贸市场内《。实行商品划》行,归市按照农产—品大:类,、保鲜和卫生要求进!行分区经营果蔬、】肉,类、水产品、—禽产品、豆制品、粮!油、熟食卤》品等:要分区冷冻》农产品和非》冷,冻农产品要分区生鲜!农产品和熟食品【要分区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要分区市场内—不得设立餐饮服务摊!点在:市场进?出口处设立市场【导,。购图:。设置必备的公平秤】在不同?区域悬挂《明,。显的分区标示牌【 (二)承担农贸】市,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场内地面硬化—、平整、清》。洁有完善的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设》置市场公用的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有盖】大型收集容器确保场!内经营户及时—方便将垃圾投放【到垃圾收集》器具:;摊内做到货物【堆放整齐垃圾直接入!桶(:箱、袋?)不产生二次污染及!时清除?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市场!安全通道畅》。通无:占道违章经营、乱】摆放、乱《搭建、乱张》贴;市?场,内统一制作》。悬挂公益广告市【场,及各档口不》。能悬挂其他悬挂物】;修建?水冲式公共卫—生,间并:保,持清:洁卫生;《按,照规定标准设置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三)活禽《宰杀:、展示、《销售区域应》独立:设置不与市场其【。他摊区并设宰杀区与!展示区必须隔—离并同售卖区分【离,;活禽?宰杀区应《设置单独的出入口】通,道不与市场内—部共用出入通道【 ,(四:)做好日常保洁工】作营业?。期间:市,场必须配有》专职保洁员(—市场规模10—0,0平方米以内的保洁!人员不少《于2人市场规模【。在10?00至2000【平方米以内的—保洁:人员不少于》3人:市场规模在2000!至3000平方米】。以内的保洁人员不少!于4人市场规—模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保洁人员不少!于5人工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同期同行政》。区域内环卫工人工资!),或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或其他专业清洁公司!负责:保洁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市场保洁》。人员必须做到随时】。清扫:。场,地及市场“门前五包!”责任区及时—清,除杂物积水按时收】。集垃圾定期》除“:四害”?、公厕保洁等坚【持巡回保《洁做到?交易不?散,、清扫不断》、不留死角干净整洁!市场:内的清扫和保洁必】须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规定的保洁【标准    (】。五)建立清》洁消:毒制度?对各:类经:营设施?每周进行一次灭蝇】、,灭蚊、灭菌等防疫】消毒防疫《消毒要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对活禽存放、销!。售区:实施每?日清空粪《便、清洗消》杀粪池;配备病【、死畜禽集中弃置】设施做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并】。建立落实记》录,制度 第《十条  农贸—市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安全第一责任!人须按规定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一)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配置专】兼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按照法律法规安装】。消防设施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有条【件,的市场必须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闭【。路,监控:设备 (三》)定期检查农—贸市场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市场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 (】四)农贸市场内的】电、气线路和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        】      —    《。 第四《章   《 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农贸】市场经营者应依法】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办理其他经营!许可手续的还须【办理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并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在指定《区域亮证亮照经营(!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除外) 第十二【条  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场》地租赁和经营管理】协议书的约定在指定!地点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市场各项管理制】度 (二)经营活】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三:)对销售的农—副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农副【产品:价格 ?(四)?。遵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伪《造计量数据》;,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法定》计,量机构?进行周?期检定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  ?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必》须遵守和执行农【副产品准入制—度履行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一)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设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查验供货!者的有关许可证【件和产?品,合格证明《 (二)经营鲜猪】肉等肉品必须从依】法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凭检验检!疫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入场销—售并在摊档明显位】置悬挂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严》禁售卖私屠滥宰【。和来路不明的—肉类和制品》。 (三?)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必【须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保鲜设备;!熟食:摊位:须,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须分开—存放;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四)经》营,者,不得销售含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禁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生熟食品;!不得销?售腐烂变质食品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动物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指导市场《开,办者:制定市?。场经营秩序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审查确《认,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并!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四)!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交易秩序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  城【。管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周边》“门前五包”—责,任,区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十六条 — 商务部门是农贸市!场建:设,。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标!准和设置《规,。范拟定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的年】度计划并指导和【督促实施负责监督】农贸市场内部功能】区设置    第!十七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的农》贸市场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对乱搭乱【建等违反城乡规划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或拆:除 第十八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内《的,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的通—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物价部?门负责指《。导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和违反价格》。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市农贸》市场摊?位费和垃圾处置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加?强对主要农副产【品价格监《测、价格信息发布】工作:防止价格异》常波动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第二十《条  质《监部:门依照计《量监督法律法规【。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对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性】检定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第二十一《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农贸市场周边餐饮】服务秩序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指导农】贸市场设施建设对农!贸市场建设的设【计、质量《和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 ,环保:部,门负责督《。促农贸市场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建设项目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 !第二十四《条  公安部—门依法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第二十五】。。条  ?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对农贸市【场内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十六条  卫】生部门(爱卫—办,)负责督促指导【农贸市场开展—除“四害《”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第?二十:七条 ? 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根据各《自职:责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二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内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的主体!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的!有,关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依法对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舆论监督市—场开办者《应设置合格》。的按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并设立专《门的投?诉机构和投》诉电话自觉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 —第六章    【 罚  则》 第三?十条 ? 农:。贸市场开《办者违?反本规定《不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擅自开办》农贸:市,场的以?及符合?。规划的农《贸市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关闭、拆【除,农贸市场《的由商?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  《农贸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未依:法履行农《贸市场内《卫生清扫《保洁义务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  农贸市】场投资者、经营者】违,反本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十三条  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