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州,行政:区域内?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区内建设工程的【。竣工规划验收村【庄规划建《。设用地区内建设工】程的竣工规划—验收:。参照本办法执行
】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的竣:工规划验收》(以下简称》规,划验收?)是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和已审批图件!为依据对建》设工程竣工前的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核实】和认:可
第《三条 ? 州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州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和监督管理【的相关事《项
第四条 【经批准实施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
(《二)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和》已,审批的规划》图件及批文复印件;!
(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四《)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或者—。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复:印件;?
(五?)规划技《术指标核对报告书;!
(六)放线、【验线成?果资料和正负零验收!合格单复印件—;
:(七)?竣工总平面》图和管线竣工图【复,印件属于住》房建设?。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房屋:测量:报告
?。 第五条 建设【工程所?在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后《应当及时组织审【查、审?核,: 对内容填写—齐全且?符合本办《法第6条要求—。的,应当及时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于20日内组织规!划验收
对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内容填—写不齐或者所报送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六条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内容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内容【; :
(二?)已:。审批规划《图件中的内容及要】求;
(三》。)住:宅,区、公共场所和【公,共建筑的基本验【收内容
1.—建筑:功能、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消防通道、】停车泊?位等要求
2.建筑!位置、用地范围、退!让距离(包括—红,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等,)、退用《地边界距离、—建筑间?距、出?入口:。设置等要求
3.建!筑形式?、立面色《彩、小品、雕塑【、水:池,、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内容
4.道路平!。面位置、《形式:、宽度、路面—标高及桥梁净空【高度、停车场、基地!高程、?公厕、垃圾》站、各种管》线等要求
除前款】规,定的验收《内,容以外不《得增加其他》验,收内容
第七条 】 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应》当组织施行》整体:规划验收小》区的:配套设?施应当与住宅同步实!施小区内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应当符合已审批!规划:。。图件的要求
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可按经批准的分期】范围和内容》分期:组织验收分》期验收时其配套设】施投资完成额不得】少,于应配套设》施,投资总额的70【%且前期所必须的和!不可分期建》设的配套设施应当】一次性?到位;后期30%以!下投资额的》配套设施全》部完成?后方可组织小区【整体验收《
第:八条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的【。项目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验收后5日内办【结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手续?并出据楚《雄州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单核发楚雄州!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备案证
《 第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内容和》已审:批规划图件内容【要求以及验收标准的!项目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整改经整改】后再组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第十条 》未经竣工规划—验收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 未经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就予?以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由有关【机关依法《对有关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员》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7条的《规定由?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五条 各县!市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楚雄—州建设工《程竣工?规划监?督,管理告知书》
2.楚雄州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
3.楚雄州【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单
4.楚雄州】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备】案证
《
《附件一
楚雄州建】设工程竣工规划监】督管理告知书—
编号楚雄州 【 : 县》(市)?。 , 规监告字( ! )年(— , )号
】
—建设工程名》称,
,
》。
:
《
建设工程地址
!
,
【。
工—程
建设《
单位
—
—地, 址
!
?
电 话!
】
?
组织机《构代码或《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
】
建设工程性质!
?
□住宅 □办公 !□学校 □》科研: □:厂房 ?□仓库 □体育【 □:市政配套 □商【业
□其它—
【规划审批时间
【
,。
!建设工程开工—时间
!
规划【用地性质
》
,
【
建?。设工程拟竣工时间
!
: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
《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号
《
:
—
【
】告知事项《
1.】规划监督管》。理内容放线验线【、地上建筑施工【、竣:工规划核实等全过程!是否按规划许可内】容实施
》。
2.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当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
3!.按照“阳光规划】。”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建设项目许》可公告牌公开—以下内容(1)【项目概况;》(2)规划》批,准的主要内容;(】3):经,规划批?准的红线《位置图?。;,(,。4)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及建】筑高度示意图;(5!)相邻?关系:尺寸等
【
,
4.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规划】核实(验收)—申请未经规划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
5《.建设?单位:单位和个人》有义务配合项目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监督管理!。工作:
6】.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
7.【 建:设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项目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联系
【
建设】单,位
! 》 — 】 : 】 :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 【 年 !。 , 月 《 日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
【 】 — !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 , 年 【 月 !日
:
?
】附件二
楚雄州【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
:
:
建】设工程名《称,
,。
? ,
!建设工程地址
【
《
【
,
工程
建》设
单位
—
《
?地 址
!。
】电 话
】
《
《
组织?机,构代码或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
!
建设工程性【质
□住宅 !□办公 □学校【 □科研 》□厂房 《□,仓库 □体育 □】市政配套 》□商业
□其它
!
规【划审批时《。间
》
建设!工程开工时间—
!
规划用地性】质
【
建设【工程拟?竣工时?间
: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
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号,
《
—
工程测量记录册】。号
?
《
【
申请材料清单
】
《
申请材料名—称,
证(文【、编)号
】申请材料名称—
证(—文、编)号》
》
□规划验收【申请表
】
,
□土地—权属法定证书—
【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或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放线《、验线成果资—料及建设工程正负】零验收合格单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竣?工总平面《图和管线《竣工图
《
【
,
□《已审批的《规划图件(含批【文)
!
□?其他相关资料
【
,
!
□规划技术指标】报告书?
》
《□,电子材料《文件:
?
!。申请单?位
我单位】已阅知有《关备注说明》并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
《
经办人初审意!见
【
经办《人: 《 年! 月《 日《
,
规划】建设管理科(股【)审查意见
!科(股)长:—。 — 年 月【 ?日
》
】
?
:。。
?
说明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5日内作出申请受理!意,见
2.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的,将依法予以撤—销 《 ?
?
附!件三
?楚雄州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单
—
:
【
建设工【程,名称
《
建】设工:程地址
!
:
《
—
:
建设单位—
【
地 《 址?
【
》
《
电 ! 话
《
】
!
?组织机?构代码
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
《
》
:
【
,施工单位
】
地 !。址
】
?
【。
》组织机构代码
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
—。
,
【
受委托—人
《。。
】联系
电话》
?
办:公 《 【 ?
手机
【
》。
】
建设《工程性质
□!住宅 □办公 【□学校 《□科研 《□厂房 □仓—库 □体育 □【市政配套 □—商业 □其它
!。
》
!。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
!
《
:
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号
—
》
工程测量【记录册号
—。。
!
《
《。。
验收项目
】
审批指标
】
验收指—标
验收【结,论
】
用地性】。。质 :
》
:
:
《
《。
—
?
】退让用地边界距离】(m)
!
【
】
【
日照间距】(m)
】
,
—
!。。
》
用地面!积(m2)
】
,
《
【
《。
?
,
《
:
其中净—。用地:面积(m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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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绿地】率(%)
】
:
【
, ,
!
:。
?
?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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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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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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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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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 筑
面 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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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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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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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
【
—
!
:
:
《。
建 筑
层 !数,
地上
!
《
—
,
【。
《
—
地下
》
【 ,
:
!
】。
,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社区—服务
中《心(m2)
—
》
】
【
:
:
公】共厕所(m2—)
【
,
!
—
?
—
垃:圾收集点(m2)】
?。
《
》
】
:
】
地上汽车库【/地上自行车库(个!。。)
:。
?
《
—
【
:
《
:
,
地下汽车—库/地下《自行车?库(个)
!
《
》
】
】
其他《验收项目
】审批指标
—
验收指标
!
,验收:结论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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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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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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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规【划验收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
:验收意见
—
—
:
《
建设单位
!
【
《
年 月— , 日
】
》
,
《。
施工《单位
—
【
?。年 ? 月 《 日
》
!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
!
,
年 《 月 》 日
【
,
:
?
《
其他相关部门】
】
《
:年 ? 月 日
!
,。
:。
》
?
?
—
】
【
—
—说,明1、规划验收单】。位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或项目负责—人应签字
》 2、】此验:收单:一式四分分》。别交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工程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留存属于要求—备案的项《目应:一式五份《报送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
》
附件》四
楚雄州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备案证》
?。。 】 编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核实该建设工—程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和经批!准规划图件的内【容、要求颁》发此证
— ,
?发证机?关
日《 期: —年 月 【 日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名:称
《
—
建设》位置
?
,
【
?用地性质
!
《
总用地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
容《积率
?
《
》
建?。筑基地面积
【
!
建筑密度
—
《
?
?。
,绿地面积
【
:
】绿地率
】
【机动车停《车位
》
《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核—实建设工程符合【规划批准内》容的凭?证,
二、?凡竣工后《未取得本《证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有关》部门不得竣工验收备!。。案房产部门不得发】放房屋产权证—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变更】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填写内容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效力
!
楚雄】州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备案证》
(《存根:) !。 编号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核实本【建设项目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和经批!准规:划图件的《。内容、要求颁—发此证
《
:
发证机关
! 日 ?期, 年 】 月 日【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名》称
】
》建设位置
—
!
用地性质
】。
】
总用地面积—
】
?
总建筑面积
】
《
,
容积【率
》
:
《
,
建筑?基地面积
》
《
建】筑密度
》
《。。
》
绿地面积 —
《
绿!地率
《
《
《
机?动车:停车位
【
?
?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核实建设工程—符合规划《批准内容的凭证【
二、凡竣工后【未取得本证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有—。关,。部门不得《竣,。。工,验收备案房产部门】不得发放房屋产权】证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变更】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填写内容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效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