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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实施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州行—政区域内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队伍包括专职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 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队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是指—。除公安消《防队以外由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队是指依托县(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立的县(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和依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立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单位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专职消《防队 本规定【所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队《和,补充到公安》。消防队承担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工作的非现【役专职人员 本规定!所称消防文员是指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消防》宣传、社《。会培训、档案管理】、窗口受理服务等】辅助性?任务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等!消防工作的非现【役专门人员》 第?四条  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招收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 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分队) 企事业单!位根据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和单位工!作需要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第五条 】专职消防《队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业务指?。。导、专业培》训和指挥《调度 县(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由县(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管:理,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分队】)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或者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公安【派出所管理》 ,。单位专职消防队由本!。单,位负责管理 第【六条 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参照下列标准!执行 县《(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基础设】施、:消防车辆、》器材:、消防人员防—护装备标《准等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执行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分队)基础设施!建设:。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中二级?普通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装—备,配备标准《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GA/T998】20:12)执行》 单位?。。专职消防队基—础,设施、消《防车辆、器材、【消防:防护装备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中二级普【通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 第七条  专职!消防:队人员配备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文员配备不》少,于10人 》县(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专职消防队员人】数不少于3》0人县(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文员配备不少于】5人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分队)专职消防【队员人数不少—于6人可以采取专】兼职结合的方式【配备 第八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所需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以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的人员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队)的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参【照云南省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标准的要《求按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由各级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的】工资标准参照州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具体保障【标准参见楚雄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经费保?。障标准?(附件?),享受:与事业单位职工【相当的福利待遇且逐!年递增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建立健康》档案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各【项工:伤待遇 单位—专职消?防队建设所需经费】由企事业单》位予以?保,。障其专职消防队【员工:资不低于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享,。受生产一线》职工:或者高危行业的福】利,待遇 ?第九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收在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具体的【招聘管理办法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招!录 第十《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合同期一般为【三年一般《。续签不超过两期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定期考核、优胜!劣汰、择优》晋级、高危高酬【的原则?合同:期满后实《行考核淘《汰制并及时招录【补充建立《梯次骨?。干库 第十一条 】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实行—消,防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制度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等级定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试用期满】取得初级资质的予】以录用签订》第一:期合同担任普通消】防战斗员;任期内取!得中级资质的—可续签第二期合【同担:任正副班《长、特勤战斗员;】。在第二期内》取得高级资质—的可续?。签第三期合同担【任代:。理队长、分队长、特!勤班长等职务 消】防文员职《业等级定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绩效【考核为?。合格的文职》人员评定为》初,。级文:员;经绩效》考核为良《好以上且工作年限3!年以上的《文职人员评定—为,中级文员;绩—效考核为优秀且工】作年限在5年以上】的文职人员》评定为高级文员 】符合初?、中级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评定》条件的逐级报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评【审符合高级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评定条《件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评审后逐级上报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定《 第十二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队)建《。成后由当地人民【政府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企事业单位建!立的单位《专职消防队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第十三—条  经验收—的,专职消防队不得擅自!撤销有特殊情况确】需撤销?的应当报经负—责验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 专职!消防:队负责人《的任:免和队员录用、调】整、辞退等》事项应当报负—责验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  专!职消防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管【理单位(部门)应结!合实际建《立规范有序的—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严》格,。队伍管理健全—值班备勤《、业务学习训练、】器,材装备管理》、内务和队容—风纪、岗位绩效考核!奖惩等制度》 第十?五条:  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在工作期间!应当着制式》服,装和统一佩戴明显】的标志 《第十六条  鼓【。励,和支持?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为队员离队再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并采取多种【形式:优先向企业》。、事业单位推—荐安置工作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行【政区:域专职消防队建【设不力致使》发,生,火,灾后得不《到有效扑救造成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 (二【)专职消防》队接:。到火灾报警后出动】迟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三)专职消防队【不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灭火救援调度指】挥的 第十》八条  法律、【法规:和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已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 附:件楚雄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经费保!障标:。准 附件 楚雄!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经费保障标准 【 ? 》 工 资(含社】会保障保《险) ?(单位元/》人/月?) : , 社?会保:障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单位元/人/】 月) 合 !计 (单位万—元/人?。/ 年) ! 工伤 【 医疗 《 养老 —。 生育 【 失业 — 》2,640 — 26.4 】 ,211.2 】 528 — 21.12 】 52.8 】 , , 3.16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