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实施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若干规—。定
:第,一条 ?。 为了贯彻实—施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州行政】区域内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队》伍包:括专职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
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队《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是指除公安【消,防队以外《由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队是指依托—县(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立的县(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和!。依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立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单位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专职消防队】
本规定所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队】和补充到公》安,消,。防队:。承担:。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工,作的非现役》专职人?员
本规定所称消防!文员是指《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消防宣传、社—会,。培训、档案管理、窗!口受理服务等辅【助性任?务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等消防工】作的:。非现役专门人员】
第四条 —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招收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
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分《队)
企事业单【位根据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和《单位:工作需要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第?五条 专职消防队】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业务《指导、专业培训【和,指挥:调度
县(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由县(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管理《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分队)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或者?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公安?派出所?管理
单位专职消防!队由本单位负—责,管理
?第六:。条 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参照下列标准执【。行
县(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基础设【。施、消?防车辆?、器材、消》防人员防护装备标】准等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执行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分队)基础】。设施:。建设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中二级普通!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装备配?备标准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GA/T9!982012)执行!
单位专职》消防队基础》设施、?消,防车辆、器材、消】防防护装备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中二级》普通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
:第七条 《 专职消《。防队人员配备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文员【配备不少《于10人
》县(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专—职消防队员人—数不少于30人县(!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文员配备不—少,于,。5人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分队)—专职消防队员人数】不少于6《人可以采《取专兼职《结合的方式配备
】。第八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所需: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以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的?人员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队)的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参照云南省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标准!的要求按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由各级?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的工资标准参!照州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具体保《障标准?参见楚雄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经费保障标准(【附件)享受与事业单!位职工相当》。的福利待遇且逐年】递增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建立健康档案!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各:项工伤待遇
单【位专职消防队建【设所需经费》由企事业《单,位,予以保障《其专职消防队—员工资不低于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享:受生产一线职工或】者,高危行业的福利待】遇
第九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收在》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具体的招聘管理】办法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招录
第十【。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合》同期一般为三年一】般续签不超过两期】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定期考核、优胜!劣,汰、择优晋级—、高危高酬》的原则合同期—满后实行《考核淘汰《。制并及时招录—补充建立梯次—。骨干库
《。。第十:一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实行消防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制,度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等《级定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试用》期,满取得初级资—质的予?以录用签订第一期】合,。同担:任普通消防》战斗员;任期内取】得中级资《质的可?续签第二期合同担】任正副班长、特【勤战斗?员;在?第二期内取得高【级资质的可续签第三!期合同担任代理【队长、分队长、特】。勤班长等职务
消】防文员职业等级【定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绩效考《核为合格的文职人员!评定:为初级文员;经绩效!考,核为良好以上且【工作年限《3年以上的》文,职人员评《定为中?。级,文员;绩效考核为】优秀:且工作年《限,在5:年以上的文职人【员评:定为高级文》员
符合初、中【级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评定条】件的逐级报》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评审:符合高级《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评定:条件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评审后—逐,级上报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定》
第十二条 — 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队)建?成后由当地人—民政府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企事业单】位建立?的单位专职消—防,队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第:。十三条 《。 经:验收的专职消防【队,不,得,擅自撤销有》特殊情况确需—撤销的应当》报经负责验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
专职消防】队负责人的任免和队!。员录用、调整、【辞,退等事项应当—报负责验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 专《职消防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管理单!位(部门)应结合实!际建立规范有序【的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严格队伍管理健全】值班备勤、业务学】习训练、器材装备管!理、内务和》队容风纪、岗—位绩效考《。。核奖惩等制度
第】十五条 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在工作》期间:应当:。着制式服装和统一】佩戴明显的》标志
第十六—条, 鼓?。励和支持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为队【员离:队再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并采取多!种形式优先向企【业、事业单位推荐】安置工作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行政区域专职】消防队建设不力致】使发生火灾后得不到!有效扑救造成—。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
(二)专职消】防队接?到火灾报警后出动迟!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三)专职消防队不!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灭火救《援调:度指挥的《
第十八条 法律!、法规和《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已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 本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
,附件:楚雄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经费保障标准】
附件
—楚,雄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经费保障标【准
《
《
《工 资(含》社会保?障保险)
》(单位元/人/月】)
《
社会保障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单位元/人/】 月)
—
合 计
(单【位万元/人/ 年)!
工伤!。
医》疗
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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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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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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