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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实《施,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州行政】区,。域内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队伍包】括,专,职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 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队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是?指除公?。安消:防队以外由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队是【指,依,托县(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立的县(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和依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立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单位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专职》消防队 本—规定所?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队和补充到公【。安消防队承担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工作?。。的非现役专职人【员 本规定所称消】防文员是指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消防宣传、】社会培训、档案【管,理、窗口受》理,服务等辅助性任务】。。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等消防工作的非】现役专门人》员 第四条—  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招收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 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分队)! 企事业单位根【据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和单位工作】需要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第五【条, 专职消防队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业务指导【、专业培《训和指挥调度—。。 县:(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由县》(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管理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分》队)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或者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公安派出】所管理 单位—专职消防队由—本单位负责》管理 第六条 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参照下列标!。准执行? 县:(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基础设】施、消防车辆、器材!、消防人员防护装】备标准等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执行【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分队)?基础设施建设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中二【级普通?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装备配备标准—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GA/T9—982012)执】行 单?位专:职,消防队?。基,础设施、消防—车,辆、器材、消防【防护:。装,备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中二级普!通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 第七条  【专职消防《队人员配备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文员配备不》少,。于10人 县(【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专职!消防队员人》数,不少:于,。30:人县:(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文员配备不少—于5人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分队)专职消防【队员:人,数不少?于6:。人可以采取专—兼职结合的》方式配备 》第八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所需!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以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的人员《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队)的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参:照云南省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标准的要【求按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由各级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的工资标《准参照州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具《体保障标准》参见楚雄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经费保障标准(!附件)享受与事业】单位职工相当—的,福利待遇且逐—年递增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建立健?康档:案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各《项工伤待遇 单位】。专职消防队建设所】需,经费由企《事业单位予》以保障?其,专职消防队员—工资不低于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享受生产一线职【工或者高危行—业的福利待遇 第】九条 ?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收在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具《体的:。。招聘管理《办法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招录 第十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合同期一般—为三年一般续—签不超过两》期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定—期考核、《优胜劣汰、择—优晋级、高危高【酬的原则合同期满后!实行考核淘汰—制并及时《招录补充建立梯【次骨干库 第—十一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实行消【防,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制度【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等级定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试用?。期满取得初级—资质的予《以录用签订》。第一期合同》。担任普通消防战斗】。员;任期《内取:得中级资质的—可续签第二期合【同担任正副班—长、特勤战斗员【。;在第二期内取【得高级?资质的?可续签第三》期合同担任代理【。队长、?分队长、特勤班【长,等职:务, 消防文员》职业等级定》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绩效考核【为合格?的文职人员》评定为初级文员【;,经绩:效考核为良好以上】且,工作年?限3年以上的文职】人员评定为》中级文?员;绩效考核为优】。。秀且工作《年限在5年以—上的文职人员评【定为高级文员 符】合,初、中级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评?定条件的逐级—报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评】审符合?高级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评定条件!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评审后逐级!上报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定】 第十二《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应急救】援队)建《。成后由当地人民政】府,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企事业单位建【立的单位专职消防】队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第十三条—  :经验收的专职—消防队不得擅自撤销!有特殊?情况确需撤销的【应当:。报经负责验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 专职消防队】负责:人的任免和队—员录用、调整—、辞退等事项—应当报负责》验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  【专职消防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管理?单位(部门)—应结合?实际建立规》范有序的《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严格队伍管理】健全值班《。备勤、业务》学习训练《、器:材装备管理、内务】和队容风纪、岗位】绩效考?。核奖惩等《制度 第十五条 】 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在工作期【间应当着制式—服装和统《。一,佩戴明显的标志 第!十六条  鼓励和支!持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为队员】离队再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并采取多种形式【优先向企《业、事业单位推【荐安置工作》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行政区域专职消防!队建设不力致使发】生火灾后《得不:到有效?扑救造成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 (二)!专职:消防队?接到火灾报警—后出动迟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三)专职消防队不】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灭火救援—调度指?挥的 ?第十八?条  法律、法【规和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已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楚雄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经费《保障标准 》 , 附件 《楚雄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经费保障标准 ! : 《 ?工 资(含社会保障!保险:) (单位》元/人/月》) 社—会保障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单位元/人/【 月:) 合 计】 (单位万元/【人/ 年) — 工【伤 : : 医疗? 养老 ! 生育 》 :失业 — , :2640 》 26.4 ! :211.2》 528 】 ?21:。.12? 《52.8 【 3.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