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安全鉴】定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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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黄浦江防汛墙(以】下简称?防汛墙)保》护工作保障》防汛墙的《完整和安全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防—。汛墙安全鉴定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黄浦江?。干流浦西吴》淞口至西河泾、浦】东吴淞口至千步泾和!支流各河口至第【一座:水闸之间防汛墙的安!全鉴定
第三【条(鉴定《范围)
防汛墙安】全鉴定范围包括护】坡、桩基《、墙身、挡潮闸门、!承台、底板和墙后】。地,。坪,、墙前覆《土等
第四条(鉴】定,周期)
防汛墙安全!鉴定周期为》1,5年但防汛》墙主体结构已—发生严?重变形、损》坏或者可能影响防汛!安全的应当及时进行!安全鉴定《
第《五条(主管》机关:)
上海《市水:务局主管本》市防汛墙安》全鉴定工作上海【市,水务局所属的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具体负【责防汛墙安全鉴【定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对防汛墙安全鉴定成!果,进行审查(以下简】称鉴定审查单—位)
第二】章 安全《鉴定程序
第!六,条,。(安全鉴定分工【)
《 , 防汛墙安全鉴定的!组织单?位(以下简称鉴定】组织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分《工
(一)!专用岸段防汛—墙的安全《鉴定由专用岸段养】护责任单位负—责;
》 (?二):。其他公用岸段防【汛,墙的安全鉴定由【区防汛墙《管理部?门负责;
》 ? (三?。)外:滩地区等重要—公用岸段防汛墙的安!全鉴定由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负责
】 , 专用岸段防—汛墙:的安全鉴《定专用岸《段养:护责任单《位组:织实:施有困难《的可以委《托防汛?墙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七】条(安?全鉴定程序)
防!汛墙:安全:。鉴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开展工作
(一)!鉴定组织单位组织】现场:安全检查编制—防汛墙安《全鉴定?工作大纲;》
, (二)鉴》定组织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安全检测—和工程?安全复核计算对防汛!墙安全?进,。。行分析评价;
】。(三)鉴定审查【单,位组:织专家审查防汛墙】安全评价报告—
第八条(【鉴定组?织单位职责)
防!汛墙鉴定组》织,。单位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一)按照防汛墙定期!安全鉴定的要求【组织防汛墙安全【鉴定;
(!二)编制防汛墙安】全鉴定?工作大纲并报鉴定】审查部门《;
(三)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鉴定承担单位)实!。施防汛墙安全评价;!
(四《)组织有关单位【现场安全检查;
!。。 (《五)负责编写—防汛墙安全鉴—定工作总结并报鉴】定审查单位备案;】
》(六:)负:责筹措防汛墙—安全鉴?定,费用
【第九条(鉴定承担单!位职责)
》 防汛墙《鉴,定承:担单位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 《(一)负责编写【工程现状《分析报告;
— ?。 (二)《进,行现场安全》检测和工程安全复核!计算;
》 (三》)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对防汛?。墙进行安《全评:价,并提交防《。汛墙安全评价报【告,;
?。 ?(四)接受对—防汛墙安全评价报】告的:审,查;
【(五)负责编写【防汛墙安全鉴—。定报告书
第十】条(:鉴,定审查单位》职责)
》 防汛墙鉴定】审,。查单位?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 : (一)负责组建】防,汛,墙安全鉴定审查专家!小组:;
(二)!参加现?。场安:全检查?;
: (三)【组织召开防汛墙安】全鉴:定有关?会议;
】(四)组织审查【防汛墙安全评价报】告
: 第:十一条?。(鉴定审查专家小组!职责)
防汛墙鉴!定审查专家小组【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 (《一,。)审查现场安全检测!报告和?。工,。程安全复核计算【报告;
》 (二)审【查防汛墙安全—评价报告提出修改】或者补充意见;
! (三)主【持防:汛墙安全鉴定有【关会议作出防汛墙安!全鉴定结论
】 第十二条(【鉴定审查专》家小组组成)
】 ?防汛墙鉴定审查专】。家小组由下列单位的!人员组成
【 , (:一):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 ? (二)现场—安全检测单位;
】 : :(三)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汛,墙管理部门;
【。 : (四《)其他有关单—位
《 , 防:汛墙鉴定审查—专家小组人员一般为!59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比例应当占—三分之二以上;【鉴,定审查专家小组组长!应当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第三《章 鉴定内容—
:
: : ,第十三条(》。。护坡部分)》
》防汛墙护坡》部分的安全鉴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块石、勾》缝脱落混凝土—开裂出现渗漏;
! (二》)块石?或者混凝土》坡面塌陷、松动、隆!起;
(三!)底部淘空、垫【层,散失 《。
第十四条】。(桩基部分)
!防,汛墙桩基部分的安全!鉴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一:)桩基倾斜;
! (二)桩基【断裂;
— (三)桩基脱】榫
第十】五条(墙身部分)
! 防汛墙【墙,身部分的安全鉴【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墙《顶高程
】 (1)墙顶—。高程:。允,许范:围内:的沉降量;》
(2)墙!。顶高程超限沉降(墙!顶降:低超过<《?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0.2米)【
: ?(,二):。墙体
— (1)墙》体混凝土《剥蚀、浆砌块石松动!。或者缺损、勾缝【脱落;
(!2)墙体露筋—及钢筋锈蚀;—
》(3)墙《体下沉?、外移?、倾:斜、结构失》稳,;
》 (:4)墙身贯》穿性裂缝;
! (5)破墙时造】成结构?坍塌;
》 (《6):。墙体止水带拉断、】沉降缝充填》材料:脱落
【第十六条(防汛闸】门部:分)
? ? ,防汛闸门部分的【安全鉴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闸门锈蚀、【破损;
》 ? (二)闸门变形、!启闭:失灵;
— (三)橡胶止】水带老?化、渗漏;
】 (四)门—墩严重破损
— , 第十七—条(承?台和:底板部?分)
防汛!。墙承台和底板—部分的安全鉴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承台或者底板贯穿】性裂缝、错位;【
,。 (二)承台!或,者底板钢筋外露锈】蚀;:
: , (三)无桩底板!外露:
: 第十八条(墙!后地坪和墙前—覆土:部分)
— , 防汛墙墙》后地坪和墙前覆【土部分的安全—。鉴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一)墙后地坪】沉降、开裂;
【 (二)墙后!严重堆载;
— , (三)墙【后地坪?渗,漏;
《 : ,(四)墙前覆—土标高低于设计标】高,。
?第四章 《安全评价
第!十九条(安全—评,价要求)
防汛墙!安全评?价应当?以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为依据对现场安【全检:测和复核计算—成果进行审查着【重分析报告中所列】资料的可靠性以及核!算方法的《。正确性以确保安全】评价的?。准确:合理
第》二十条(安全鉴定报!告书:内容)
防汛墙安!全,鉴定报告书》应当包?括,。防汛墙?岸段基?本情况、工程现【场分:析、安全检测—、工程安全复核【。计算、防汛墙安全】评价:和防汛墙《安全鉴定《结,论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安全评《价类别)
—防汛墙安《全鉴定后安全—评价:类别划分为下—列四类
(—。一)一类防汛墙达】到设计要求不影响防!汛,墙正常使用不需要】采取其他工程措施;!
(二《),二类防汛墙基本【达到设计要求工【程局部损坏但经简单!修复即可正常—运行;
(三)三!类防汛墙《达不到设计要求工程!存在严重破坏经大修!或者除险《加,固,后可达到《正,常运行;
—(四)四类防汛墙】无法达到设》。计要求工程存在严】重险情需要》重建
第二十【二条:(除险措施)
【 安全评价结!。论为三、四》类的防?汛墙:应当按照《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维修养护技术和】管理规定的规定【予以大修或》者重建
在防汛【墙大修或《者重建前养护—责任单位《应当落实临》时防汛措施确保【防汛安全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安全鉴定费用)
! 《。防,汛墙安全鉴》定所需?。费用可?。在防汛墙基本建设前!期费、工《程岁修等费用中【列支对安全评价结论!。为三、四类的防汛】墙其大修或者重建】所,需费用按本市—有,关规定予《以,安排
? ? 第二?十四条(其他防汛】墙安全鉴《定):
, , 本市》其,他防汛墙安全—鉴,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二?〇〇三年十月十五】日起施行原上海市水!利局发布《的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安】全鉴定?办法(试行)(沪】水利[1999【]16?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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