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安全鉴定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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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黄浦江防汛墙—(以下简称防汛【墙,),保护工作保障防汛】。墙的完整《和安全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防汛墙安!全鉴定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黄浦江干》流浦西吴淞口至西河!泾、浦东吴淞口至千!步泾和?支流各河口至第一座!水,闸之间防汛墙的安全!鉴定 ?
第:三条(鉴定范围)
!防汛:墙安全鉴定范—围包括护坡、—桩基、墙身》、挡潮闸门、承【台、底板和墙—后地坪、墙前覆土等!
,。第四条(鉴》定周期)
》防汛:墙安全鉴定周期为1!5,。。年但防汛墙主体结】构已:发生严重《变形、损坏或者可】能影响防汛》安全的应当及—时进:行安全?鉴定
》第五条(主管—机关)
《上海市水务》局,主管本市《防汛墙安全鉴定工】作上海市水务局所】属的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具体负责防汛墙!安全鉴定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对防】汛墙:安全:鉴定成?果进:行审查(《以下简称鉴》定审查单位》)
?
第二章 安全】鉴定:程序
第六条!(安全鉴定分工)】
: 防汛墙安全鉴!定的组?织单位(以下简【称鉴定组织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分工
— (一?)专用?。岸,段防:汛墙的安《全鉴定由专用岸段养!护责任单位》负责;
【 (二)其他—公用岸?。段防汛墙《的,安全鉴定由区防【汛墙管理部》门负责;
】 ,(三)外《。。滩地区等重要公用岸!段防汛墙《的安:全鉴定由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负:责
: ,。 专用岸段防汛!墙的安全鉴》定专用岸段》养,护责任单位》组织实施有困难的可!以委:托防:。汛墙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 第七条(》安,全鉴定程序)
防!汛墙安全鉴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开,展工作
(一)】鉴定组织单位组织现!场安全检查编—制防汛墙安全鉴定工!作大纲?;
(二)—鉴定组织《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安全检测》和工程安全》复核:计算对防汛墙安【全进行分《析评价;
(【三)鉴定审查单【位组织专家审查防】汛墙安全《评价报?告
第八—条(鉴定组织单位】职责:)
防汛墙—鉴,定组织单《位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 (一)—按照:防,。汛墙定?期,安全:鉴定的要求组—织防:汛墙安全《鉴,定,;
《 (二)编—制防汛墙《安全鉴定工作大【纲并报鉴定审查部】门;
(》三)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鉴定承担》。单位)实《施防汛?墙安全评价》;
: (四)组》织有关单《位现场安全检查;】
》。(五)负责》编写防汛墙》安全鉴定工作总结】并报鉴?定,审查单位备案;【
, (六—)负责筹措》防,汛,墙安全鉴定费用
】 第》九条(鉴定承—担单位职责)
】防汛墙鉴定承担单位!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一)负责编—写工程现《状分析报告》;
(二】),进,行,现场安全检测—和工程安全复核【计算;
【 (三)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对,防汛墙?进行安全评价并提】。交防汛墙安》全评价报告;
】 (四)接受】。对防汛墙安全—评,价报告的《审,查;
(五!)负责编写防汛墙安!全鉴定?报告:书
第十条(鉴定!审查单位职责—)
—防汛墙?鉴定审查单位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 , (一《)负责组建防汛【墙安全?鉴定审查专家小【组;:
《 (二)参加现场安!全检查?;
(【三)组织召开防【。汛墙安全鉴定有【关会议;
!(四)组《织,审查防汛墙安全评价!报,告
第十一—条,(鉴定审《。查专家?小组职责)
防】汛墙:鉴定审查专家小【组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一)审查现》场安全检测报告和工!程安全复核》计,算报告;
【 (二)审—查防汛墙安全评价】报告提出修》改,或者补充意见;
】 , ,。 (?三,)主持防汛墙安全鉴!定有关会议》作出防?汛墙安全《鉴定结论
》 第十—二条:(,鉴定审查专》家小组组成)
【 ,。 防汛墙鉴定】审,查专家小组由下列单!位的人?员组成
】(一)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二)现场《安全检测单位—;,
(三)】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汛墙管理【。部门;?
(四)其!他有关单位
! 防汛墙鉴定审【查专:家小:组人员一《般为:59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比例?应当占三分》之二以上;》鉴定审查专家小组组!长应当?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三章 鉴】定,内容:
《 第十三条(护!坡,部分)
— , 防:汛,墙护坡?部分的安《全鉴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块石、【勾缝脱落混凝土开】裂出现渗漏》;
? (二)块石】或者混凝土坡面塌陷!、,松动、隆《起;:
》(三)?底部淘空《。、垫层散失 】
: 第十四条(—桩,。基部分)
防】汛墙桩基《部分的安全鉴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桩,基,倾斜;?
》(二)桩基断裂;
! ? (三)《桩基脱榫
【 第十《五条(墙《身部分)
— 防汛墙墙【身部分的安全鉴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墙顶—高程
》 : (1)墙顶高【程,允许范?围,内的沉降量;
【 ? ,(,2)墙顶高程超【。限沉降(《墙顶降低超》过<?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0.2米)
! ,。(二)墙体
【 : (1)墙体混凝】土剥蚀、浆砌—块石松动或者缺【损、勾?缝脱落;
—。 (2)墙体】露筋:及钢筋锈蚀;
【 (3—)墙:体下:。沉、外移《。。、倾斜、结构失【。稳;
? : (4《。)墙身?贯穿性?裂缝;?
, (》5)破墙时造成结构!坍塌;
《 (6)墙】体,。止水带拉《断、沉降《缝充:填材料脱落
【 第十六条(】防汛闸门部分—)
: 防》。汛闸门部分》的,安全鉴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闸—门锈蚀、破》损,;
? (二—)闸:门,变形、启闭失—灵;
》 (三)橡胶止】水带老化、渗漏;】
? (?四)门墩严重破损
! 第》十七条(《承台和底板部分)】
防汛墙】承台和底板部分的安!全鉴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承—台,或者:底,。板贯穿性裂缝、【错位;
】(,二)承台或者底板】钢筋外露锈蚀;
】 (三)【无桩底?板外露
【 第十八条(—墙后地坪《和墙前覆土》部分)
【 防汛墙墙后—地坪和墙前覆土部分!的安全?鉴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墙后地《坪沉降、开》裂;
— (二)墙后严【重,堆,载;
— (:。三)墙后地坪渗漏】;
(【四)墙前覆土标高】低于设计标高
!第,四章 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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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安全评?价要求)
防汛墙!安全评价应当以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为依!据对:现场安全检测和复】核计算成果进行审查!着重分?。析报告?中所列资料》的可靠性以及核算】方法的正确性以确保!。安全评价的准确【合理
第二十条】(安全鉴定报—告书内容《。)
防汛墙—。安,全鉴定报告》书应当包括防—汛墙岸段基》本情况、工程现场分!析、安全检测、【工程安全《复核计算《、防汛?墙安全评《价和防汛墙》安全鉴定结》论等内容
》 第二十一条—(安全评《价类别)
防汛】墙安全鉴定》后安全评《价类别划分为下列】四,类
(一)一类】防汛墙达到设—计要求不影响防汛墙!正常使用不》需要采取其他工程措!施;
(二)二】类防汛墙基本达到】设计:要求:工程局部损坏但经】简单修复即可正【常运行?;
: (:三)三类防汛墙【达不到设《。计要求工《程存:在,严重破坏经》大修或者除险加固后!可达到正常运—行;
(四)四】类防汛墙无法达到设!计要求?工程存?在严重险《情需:。。要重建
第二十二!条,(除险措《施):
》安全评价结》。论为三、四》类,的防汛墙应当按照】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维修养护【技术:和管:理规:定的规定予以大修】。或者重建
在防【汛,墙,大修或者重建—前养护责任单—位应当落实临时防】汛措施确保防汛安全!
,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安全《鉴定费用)
! 防:汛墙安全鉴定所【需费用可在防汛【墙,基本建设前期费【。、工:程岁修等费用中列】支对安全评价结论为!三、四类的防汛墙】。其大:修或者?重建所需费用按本】市有:。关规定予以安排【。
, 第》二十:四条:(其他防汛墙安全鉴!定)
【本市其他《防汛墙安全鉴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二〇〇三年十月【十五日起《施,行原上海市水利局】发布的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安,全鉴定办法》(,试行)(沪水利[】199?。9]16《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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