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节水标】志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维护国家—。节水标志使用的【严,肃性与公正性确保】本市节水《事业健?。康发展促《进合理用《水、节约用水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根《据,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国家节水标—志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全节》办,20014号—),和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 】义)
本办法所称】国家节水标志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节水证明!商标其?权益受法律保护国】家节水标志是国家节!。水,的宣传标志同时也】是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节,水型产品和器具、】节水型?项目:。以,及其他节水相关【事项的标识
【
第三?。条 ? (管理部门)
!上海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水办—)经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授权】负责本市国》家节水标志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授》予国家节水标志的】相关目录《上,。海市给?水,管理处(以下简称市!给水处)、》上海市建《筑,节能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筑节能!办)、上海市节【能产品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节能产品评!委会)、上海市【水利排灌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排灌处)等相】关管理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协同市节水!办做好国《家节水标志使用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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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 (使?用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有》关节约?用水宣传《活动的可自愿申请】使用国家节水标志】。批准使?用国家节水》标志的允《许在宣传活》动相关事项中使用】国家节水标志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推!广的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节水型项目】、节:水型产品和器具可直!接申请使用市节水】办颁发?。的,国家节水标志—批,准使用国家》节水标志的根据【市节:水办授权范围可在企!业、社区和项目形】象标识?、产品?和,器具的广告宣—传、标牌和标识等】相关事项《中使用国《家节水?标志
《
,第五条 — (:审定标准)》。
使用?国家节水标志的具体!。审定标准《主要:参照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通则GB/T7】119?-93、节能产【品评审?方法和?。程序等现行技术【标准
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工:程等节水事项审【定,标,准,另行:制定
》第六条 【(申报资料)
申】请,。使用国家《节,水标:志的: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使用国家节水!。标志的报告;—
2、国家》节水标志使用申请表!。;
3、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或报告;
】4、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总代!理商还?需,提供总代理》合同)复印件;
5!、省、部级质—检机构出《具的符?。合节水?标准:有效期限《内,的检测报告;
6】、三年以上保用期】的产品或器具质【量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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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申报程序》)
(一)》申请单位携》带申请使用国家节】水标:志,的报告到市》节水:办,。领取或网上》下载国家节水标志使!用申请表;
(二】)申请单位》向市节水办》提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资料;
《(三)市节水—办审核申请资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进行:审,查,并于3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四【)经审查合格的由市!。节水:办颁:。。发“国?。家节水标志》。”使用证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同时向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备案经审查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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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 (使用时【效)
“国》家节水标志”使用】有,效期为三年》需继:续使用?的在期满前一—月内申?请复审在有效—期,内市节水办》可委托市给水处、】市排灌处《、市:建筑节能办、市节能!产品:评委会每年进—行一次行业检查【
凡行业《检,查符合?。节,水标准的下》一年度可继续使用】国家节水标志凡【行业检查不符合节水!标准的允许有三【个月的整改期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取消使用国!家节水标志的资格同!时在三年内取消申请!使用国?家,。节水标志的资格【
第九条 【 (费用)【
节水宣传为社【会公益活动国家【节水标志使用原则上!不收费只适当收取】申请表?、使用证书和铜牌标!志的工本费使—。用,。证书:由,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统一《制作
》第十条 【(变更手续)—
单位变更名—称和性质、》法人代?表和经济、技术负】责人时?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市节水办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 (奖 励】)
:对在本市国家节水标!志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节水》。办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 (!监 督)
—获得国家节水标志使!。用资格的单位应当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维护国家》节水标志的形象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节《。水标:志使用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节!水办取消《其申报资格》;已颁发的取消其】使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 : (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
!国家节水《标志的管《理工作人《员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国《家节水?。标志的管理工作在执!行本规定《中假公济私、徇私舞!弊的按有关法规、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解释权)
本规【定由市?节水办负《责,解释
《
第十五《条 《 (实施日期)
】本规定自二○○二年!八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