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地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 第一《条 临沧地区—地处南汀河、澜沧江!等深:大地震断裂带地【震灾害频《发具有震级高、强】度大、分布广、灾】情重等特点》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云南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临沧地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 第二条 】防震减灾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平震《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及震《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经常持久科学求】。实”的原则立—足于突发性地震灾】。害做好?。救灾物资储备扎【实有效地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 第三条 地区!成立防震减灾指【挥部:当,宣布进入应》急,状态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防震—减灾指挥《部,。立即承担起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能
】第四条 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由地区防震减灾指挥!部、行署地震局拟】定各县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 第五条 在【。破坏性地震应急【过程中?按,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有关条款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 地震预报【和临震措《施
— ,。 ,第六条 地震预报的!发布严格按国务院地!震预报管理条例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条》例向社会《发布:和泄漏地《震预测预报意见
】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状【态临震应急期—一般为1《0天必要《时可延?长10天各》级,地震部门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对地震谣!传和误传及时—予以平息《和,澄清:临震应?急措施主要包括【。
? : (:一,)全区地震部—门密:切监视震情及时向】地委、行署和省地】震局上报震情趋【势
(】。二)在已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发现!。。明显:临震异常情》况紧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地震—临震预警并》同时向上级报告【
? (三)根据】。震情发展预报—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落【实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必要时》组织紧急避》震,疏散
第三章 !震害等级划分与应】急反应预案要—点
:
第—八条 根据地震发】生的强度、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不同程【度划分如下》地震
】(一)?一般性地震》区内发生5.—0,级以下地震一般【不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破坏性地震区内发生!。5.0-5.9【级地震造成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在千》万,元以:。上的地震
! (:三)严重破坏性地】震区内发生6—.,0-6.9级地【。震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在一亿?元以上?的地震
》 (》四)强烈《破,坏性地震《区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或地区行》署所在地发生6.】5,级以上地震人—员伤亡严重》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五亿】元,以上的地震
—。
第九条】 区内?及相邻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行?署地震局应立即实】施云南?。省地震系统大—震对策?方案并做出如下反应!。
(一】)迅速与省地震局】取得联系核实—发震时间、震—中位置和地》震震级速报》行,署
《 (二)快速向!震区派?出工作?组开:展震害快速评—估,、宏观考察和震【情监视工作》
: 《(三)?收集灾情信》息对震害《损失和人员伤亡作】出初步统计上报【行署和省地震局
】
(四【)提出应急预案【的,级别建议报行署【批,。准后启动实施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立】。即进入应《。急状态?
第十条! 一级预案区内发生!破坏性及破坏—性以:。上,。地震时(5》.0级以上含5.0!级)行署《按一级预案实施应】急,反,应程序
【 (一)接报后】立即:。由专员?或受专员委托—在家主持工作的副专!。员召开紧急会议在】家的副专员、专员】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及】驻军各大单》位主要领《导参:加,。
? 1.》听取:地震、民政等部门】。关于震情和》灾情汇?报部署安排抢险【救灾:工作
】2.迅?速向省委、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及救灾情《况请:求省和国《家支援
】 3.根据震—情和灾情在局部或】全,区实:行,。紧急动员
】 4.以地委、】人大、行署、—政协名义向震区发】出慰:问电
(!二)专员或》副专:员立即赶赴震区【。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直接》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 (三)各工】作领:导,小组按预案职责迅】速赶赴灾区参加抢险!救灾
》 (四)新闻】单位会?同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行署地震】局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经请》示行署同意》按有:关规定播发地震灾情!及,损失情况《的消:息表示接受外援的意!向
:
第十一】条 二级预》案区内发生》一般:性地震?(,4.:0-4.9级)时行!署按二级预案实施】应急:程序
—。 (一)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听取《震,情和灾情《汇报行署视情予以协!调救灾工作》
(二)!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赶赴震》区慰问灾民帮助指】导工作
!(三)行署地—震局、民《政,局、建设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赶赴震《区协助当地政府【。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第》四章 应急》机构及各部门—职责
《
第—十二条? 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组成
— 指 挥 长!。行署专员
— 副指挥【长行署分管副—专员
! — ?震区县县长
【。 【 行署!秘书长
—。 《 ? 《 专员助理
【
】 , 《 临?沧军分区首长—
,
【 】行署地震《局局长
】 《。 : , 行署民政局!局长:
— 】 :行署建设局局长
! 【 , 行署计!委主任
《
》 《。。。 》。 行署?经贸委主任
! 】 行》署财政局局长
【
, 》 《 《 77266部队首!长
【 《 77】329部队首长
】
【 【 武警临沧》地区支队首长
! ?地委宣?传部行署教委—。、交通局、》。卫生局、公安局【、,。水电局、外事办【、,粮,食局、广播电视【局、旅游局、环保】局、统计局、外经贸!局、接待处地区【疾,。控中心、《地区供销社、—地区:养,。护总段、《地区供电局、地区】邮政局、地区电信分!公司、地区移动分公!司、地区联通分【公,司、地区石》油公司、地区电力】公司临沧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中国人民保险(【人,寿、财产《)公:司临沧分《公司临沧民航管理】局孟定海关临沧【日报社驻临》。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 第十三【条 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 (一—),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 主 任行署秘书!长
副主!任行署副秘》书长、地震局局长
!
《 办公室设在行【署地震局
》。
成 员】行署各?有关部门和临沧军分!区司令部、驻—临7726》6部队、7732】9部队、武警各【。支队联?络,员
》 (二)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
: , 1.通知紧急】求援:队人员待《命;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经行署批准后!及时向省政府、【省地震局及有关【部门报告负责与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行》署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 2》.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地委、行署领导【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
, 3.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
】。 4.组【织震害损失调查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参与和—支持省地震灾害评审!委员:会,的震害评《估工作
!。5.负责审查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
6.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完》成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 7《。.统:一协调区内破坏【性的抗?震救灾工《作安排地《震救灾款物
! , ,第十四条 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部门和驻临部队【按本预案职责分工】成,立若干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抗震救灾《工作
《 (一)【震情监视组
—
组 长】行,署地震局领导;
! , 副组长震区】县地震局领》导、行署《地震局监测预—报科科长
】 主要职责向【震区派出工作组判定!地,震类型?监视余震活动—提出趋势《预报:意见及防范对策编】写震情通报
—。
(二)紧!急救援组
】 组 长临沧【军分区首长
! , 副组长7726】6部队、《武警各支队首长【;
? 主》要职责迅速》集结所属紧急—救援队人员待—命;调派部队、民】兵寻找和营救伤员】抢,。救国家重要文物和】财产:;救灾人员和—急救物资的运输;】配合有关部》门抢修道《路、桥?梁,;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加强与已赶—赴灾区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联系和】沟通
?
(三【)工程排危与除【。险组:
组【 长:行署建?设局领导
】。 , 副:组,长行署?水电:局、震区县》建设局领导》
? 主《要职责组织震—区有关部门进行水利!、电:力、供排《水、供?电、供气《、城市基础设施等】功能的抢《险恢复和房屋建筑】的,抗震加固;排—除危险建筑物—、建立临时设施;评!价,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安全?。。性,能;根据抗震设防】。要求和规划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 ?。(四)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组 长行署卫生【局领导
— : ,副组长地区防疫【站、震区县卫生局】领,导
? ? 主要职责组—建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站;: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筹集和储运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等
】。。 ?。(五)?交通、通讯、电【力保障?组
组 !长,行署交通局领导【
—副组长临《沧民航管《理局、地区养护【总段、临沧》汽,车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中国电信、移动!、联通临沧》地区分?公司、地区邮—政局:、地:区供电局、地区【电力公司领导;【。震区:县交通局电力公司、!电信、?移动:、邮:政等领导
》
: ?主要职责抢修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保证震区与】行署和省政府的通】。信联系;及时—沟通:现场指挥《部上下?之间的通信联络;组!。织力量?抢修:震区通信设备和【线路保证《通,信畅通指导、协调】、监督灾区所—在地电力主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
? (六)物—。资供应及灾》民安:置,组
《 : 组 ?长行署?民政局领导
—。
副组长】行署粮食局、震【区县民政局、—粮食局?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调拨和?管理做好《灾民的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罹—难者善后处理等工作!
《 (七)社—会,治安:。保,卫组
— 组 长行署公安!局领导
》 ,。 : 副:组长武警支队首长】和震区县《公安局领导
! 主要职责协助】灾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负责】灾区首脑机》关、机要部门、【金融:、救灾物资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 (八)宣传报道!组
《 组 长地【委宣传部领导
【
, : 副组长行—署地震局、行署广】播电视局、临沧日】报社领导《
—主要职责按照规定向!社会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负责抗?震救灾宣《传工作?报道负责归口接待】中央、省《级各大?新闻媒?体赴灾区报》道的新?闻记者
》 (》九)次生灾害防御组!
组】 长行署环保局领】导
《。 副组长行【署水电局《、建设局、地—区石油公司、—消防支队《等部门领导》
》 主要职责对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环保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 (十)—震害:。评估组
》 组 长行】。署地震局领》。导,
《 副组长》行署民政局、建【设局、统计局—、各保险公司临沧分!。。公司领导
》
: , 主要《职责:统计地震伤亡人数】;调查地震破坏情】况;确定地震烈度】;协助和参与—省地震?灾害评审委员—会、省地震局的震】害损:失,评估工作《并将结果及时—报告行署和指挥【部再由指挥部—上报:省政府、省》地震局?等上级政府》和部门
】 (十一《。)财务管理》及应:。急资金保障组
!。 组 长行署】财政局领导
! 副组《。长行署民政局领【导
》 主要职责筹【集和:统,一管理抗震救灾经】费经行?署,批准后下拨救灾经费!;负责提出》并经行署《批准向省政府请【求援助计划
】。 (十二)接收!援助组
!组 长民政局领导
!。
副—组长红十《字会领导
【。 成《员单位外事办、【外经贸?局等有关部门—领导
》 主要职责视】震情、灾情和按国家!有关规定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援助提—出急需救《灾,物资种?类、数量、援助捐】款金额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国内和社》会各:界捐助款物等工作
!
? 红十字会—负,。。。责接受和安排境【外红:十字会和国际社会通!过红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十三)涉《外工:作组
》 : 组 ?。长对外事务办公【室领:导
【成员单位外经贸【。。局、旅游《局、海关等部—门领:导
? 主》要职责依《据,外交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规定高效【、有序地处理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所有涉—外工作?
》 (十四)人员【接待及后勤保—障组
【 组 长 行署副】秘书长
— 成员单位行署!接,待处领导
》
主要职】责负:责,接待:。国家、省级有关赴临!帮助指导《抗震救灾的单位领导!。和专家的食宿—及,后勤保障工作
!第五章 宣传—报道
】第十:五条 地震的宣传报!道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对震】情的宣传报道作出】如下规定《
(一】)4.?0级以?下地震一律不宣【传报道
!。(二)?4,.0~4.9级【地震由临沧日—。报社、临沧地区【电视台和临沧人【民广:。播电台发《一条简短信息
!。 (三)5.0!~5.9级地震【可视灾情作适度【宣传报道
】 (四)》6.0?级以上地震各新闻单!位全力做好宣传报道!
第《六章 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震后恢复重建 【
》 第十?六条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都要进行《灾害损失评估其【中区内发生5.0】级以上?地震的灾害损失评估!由行署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配合省地震局共!同完成
】 根据灾害》损失评估结果确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规模
第!十七条 各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各尽其职的原则!。领导和组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
行署建!设局在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实施
! 第十?八条 区内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视灾情大—小,分别在国《务,院、省政府、行署】统一部署下组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5.0级以】下地震主《要依靠震区县人【民政府组织震后【的恢复重建工作
!
, ? 恢复重建结束【后在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召开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总结》表彰会
第七章 !其 他
【。 第《十九条 破坏性以】上地震?发,生以后的三天内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局、民政局【、,外事:办、:新闻单位《提出急需物资种类和!数量及援助捐款【。总金额迅速上报省】政府请求外》援
第】二,十条: 强烈破坏性地震】和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除军:事禁区和特》殊区域外《经省政?府或行署批准一般】。地,区应允许各外国【。专家和外《。国援救人员到—现场进?。行,考察:。和救灾考察和—救灾的外国专—家的入境手续应作】特殊处理对他们携带!的仪器设备海关【予以配合支持和检查!放行
?。
第?八章 附 则 【
第二】十一条 地》直,各有关部门及—各县人民政府应【参照本?预案从实际出发【制定本部门、本【县的:应急预案并报—行署及地《震局:、,。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行署地】震局督?。促检:查,落实
【。 第二十二条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行署?地,震局负责《解释20《01年行署制—定,的临沧?地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临:署发〔2001〕】10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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