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地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
第?一,章 :总 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 , 第一条《 临沧地区地处【南汀河、澜沧江等深!大地震断裂带地震灾!害频发具有震级【高、强度《大、分布广、灾情重!等特点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云南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临沧地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 第二条 防震减!灾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平:震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及震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经常】持久科学求实”的】原则立足于突发【性地震灾害做好【救灾物资储备扎实】有效地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
第—三条 ?地区成立防震减灾】。指挥部当宣布进【入应急状态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防震减灾】指挥部立即承担【起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能:
第【四条 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由地区!防震减灾指挥部、行!署地震?局拟:定各县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第五】。条 在破坏性地震应!急过程?中按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有关条款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 地震《。预报和临震措施【
:
第六条】 地震预报的发【布严格按《国务院地震》。预报管理《条例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条例向社会发布【和泄漏地震预—测预报意见
【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状态临震应!急,期一般为《10天必要时可延】长10天各级地【震部:门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对地震谣》传,和误传及时》予以平息和澄清临】震应急措施主—要,包括:
: (一—)全区地震部门密】。。切监视震情及—时向地委、行署【和省地震局上报【震情趋势《
(【二)在已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发现?明显临震异常情况紧!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地震临震预警—并同:时向上级报告—
(三】)根据震情发展预】报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落实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必要时组织紧急!避震:疏,散
第》三章 震害等级【划,分与应急《反应预案要点
! , 第八条 根【据地震发生》的强度、《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不《同程度?划分如下地震
】 (》一)一般性地震区内!。。发生:5.0级《。以下地震《一般不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 (二)破坏性!地,震区内发生5.【0-5?.9级地《震造:。成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在千:万元以上的》。地震:
,
? , ,(,三)严?重破坏性地》震区内发生6—。.0-6.9—级地震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在!。一亿元以上的地【震
【(四)强《烈破坏性地震区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或地区行《署所在地发生6【.5级以上地震人】员伤亡严重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五亿元以上》的地震
】 第九条 区—内及相?邻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行署地震局应立即实!。施云南?省地震系统大震【对策:方案并做出如下反】应
(】一)迅速《与省地震《局取得联《系核实发震时—间、震中位置和【地震震级速》。报,行署
【 (二)快速向震】区派出工《作组开展震害快速】评估、?宏观:考察和?震情监视工作
】 《(三)收《集灾情?信息对震害损失【和人员伤亡作出初】步统计上报行署【和省地震局
【。 (四)【提出应急预案的级别!建议:报行:署批准后启动实施】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立即进入应急状态!
》 第十条 一—级,预案区内发生破【坏性及?破坏性以上地震时(!。5,.0:级以上?含,5.0级)行署按】一级预案实施应急反!应程:序
》 (?一):接报后立即由—专员:或受专员委托在家主!持工:作的副专员召开紧急!。会议在家的副专员、!专员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及驻军各大单位【主要:领导参加
【 :。 1.听取地震、】民政等部门关于震情!和,灾,情汇报部署》安排抢险救灾工作
!
2.迅】速向省?委、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及救【灾情况请求省和国家!支援
】3.根据震情和灾】情在:局部或全区》实行紧急动员
! 4.以—地委、人大、—行署、政协名义向】震区发出慰问电【
》 (二)专》员,。或副专员立即赶【赴震区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直接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 (三)各工作【领,导小:组按预?案,职责迅速赶赴灾【区参加抢险救—灾
《 (四》)新闻单位会同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行署地震局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经—请示行署同意按有】关规定播发地—震灾情及损失情【况的:消息:表,示接受外援》的,。意向
?
第—。十一条 《二,级预:案区内?发生一般性地震(4!.,0-4.9级)时】行署按二级预案【实施:应急程序
—
》(一)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听!取震:情和灾?情汇报行署视情予】以协调救灾工作【
(二】)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赶赴震区慰问灾民帮!助指导工作
! (?三,)行署地震局—、民政局《、建设?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赶!赴震区协助当—地,政府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第四—章 应急机构及各】部门职责《
《 ,。 第十二条 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组成
?
指 挥】 长:行署专员
》
副指【。。挥长:行署:分管副专员
! 】 《震区县县《长
《 — — 行署秘书》长
:
, 】 《。 , 专员助理
】。。 《 !临沧军分区首长
】
】 》 :行署地震局局—长
:。
【 【 行署?民政局局长
】 , ? : 行】署建:设,局局:长
?。 【 《 行署》计委主任
》
— , — :行署经贸委主—任
《 》 【 行署财政》局,局长
《 ? 《 》 77266部】队首:长
《 ! 7732】9部:队首长?。
》 : , 武!警临沧地区支—队首长
】 地委宣传部—行署教委《、,交通局?、卫生?局、公安局、水电局!、外事办、》粮食局、《广播电视局、—旅游局、环保局【。、统:计局、外经贸局、】接,待处地区疾》控,中心、地区供销【社、地区《养护总段、地区供】电局、地区邮—政局、?地,区电信分公司—、地区移动分公司】、地区联通分—公司、?地区:石油公司、》地区电力公司—临沧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中国人民保险(人】寿、财产)公—。司,临沧分公司临沧民航!管,。理局孟定《海关临沧日报社驻临!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 第?十三:条 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 (一)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 主 任行署秘】书长:
副【。主任行署副秘书【长、地震局局长
! 办公室【设在:行署地震局
—
: 成《 ,。员行署?各,有关部门和临—沧军分区《司令部?、驻临772—66部队、773】29部队、》武警各支队联络员
!
(二)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 1.通知紧!急求援队《人员待命;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经行署?批准后及时向省政府!、省地震局及有【。关部门报告负—责与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行,署,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 2.?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地委、行!署领导?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3.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
! 4.《组,织震害损《失调:查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参与和支—持省:地,震灾害评审委员会】的震:害评估工作
】 5.负—责审查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
! 6.《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完成?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 ,。 7.统一协调】区,内破坏性的》抗震救?灾工作安排地—。震救灾款物
【 第》十四条 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部门和?驻临部队按本预【。案,职责分工成立若干】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抗震救【灾,工作
《 :。 (一)》震,情监视?组
组 !长行署地震局领【导,;
》 副组长震—区县地震局》领导、行署》。地,。。震局监?测预报?科科:长
【主要职?责向震区派》出工作组《判定地震类型监视】余震活动提出趋【势预:报意见及防范对策】编写:震,情通报
】 (二)《紧急救?援组
组! 长临沧军分—区首长
】 副组长772【66部队、》武警各支《队首长;
! 主要职责迅速【集结:所属紧急救》援队人员待命;调派!部,队、民兵寻》找,和营救?伤员抢救国家—重要文物和财产;救!。灾人员和《。急救物资的》运输;?配,合有关部门抢—修道路、桥梁—;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加,强与已赶赴》灾区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联系—和,沟通:
—(三)?工程:排危与?除险组
》 组 长行】署建设?局领导
《
》副组长行署水电【局、震区县》建设局?领导:
》 主要职责组织震】区,有关:部,门进行水《利、电?力、供排水、供【电、供气、城—市基础设施》等,功,能的抢险恢复和房】。屋建筑的抗震加固】;排除危险建—筑物、建立临时【设施;评价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安全性能!;根据?抗震设防要》求和规划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四)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 , 组 长行署卫生】局领导?
,
? 副组《长地区防疫站、【震区:县卫生局领导
! : 主要职责组建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站;】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筹集和储【。运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等
!。 (五)交通、!通讯、电力保障【组
》 组 长》行署交通局领导
】
副—组长临沧民航—管理局、地区养护】总段:。、临沧汽车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中国电信、移—动、联通临沧—地区分公司》、地区邮政局、地】。区,供电局、地区电力公!司领导;《震,区县:交通局电力》公司、电信、移动】、邮政等领导
【
, :。 :主要职责抢修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保证:震区与行《署,和省政府的通信联】系;:及时沟通现场—。指挥:部上下?之间的通《信联络;组织力量】抢,修,震区:通,信设:。备和线路保》证通信畅通指导、】协调、监督》。灾区所在地电—。力主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六)?物资供应《及灾民安置组
! 组 》长行署民政》局领导
!副,组长:行署粮食《局,、震:区县民政局》、粮食?局领导?
,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调拨和管理做—好灾民的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罹难者《善后处理《等工作
— (七)社会治!安保卫组《
》 组 长行署公安】局领导
》 副组—长武:警支队首长和—震区县公安局—领导:
主要】职责协?助灾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负》责灾区首脑机关、机!要部门、金融、救】灾物资?。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 (八)宣传!报道组
《
组 【长地委宣《传部领导
》
《。 副组长行》署地震局、行—署广播电视局、【。临沧日?报社领导
】 主要《职责按照规定—向社会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负责抗】震救灾宣传》工作:报道:负责归?口接待中央》、省级各大新闻媒】体赴灾区报道的新闻!记者
— (九《)次生灾害防御组
!
: 组》 长行署环》保,局领导
!副,组长:行署水?电局、建设局、【地区:石油公司《、消防?支队等部门》领导
— 主要职责对【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环保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 (十—)震害评估》组
【组, 长:行署地震局领—导
— 副组长行署民政】局、建设局、—统计局、各》保险公司《临沧:分公司领《导
:
主要职】责统:计地震伤《亡,人数;调《查地震?破坏情况《;确:定地震烈度;—协助和参与》省地震灾害》评审委员会》、省地?震局的震《。害损失评估工作并将!结,果及时报告行署【和指挥?部再由指挥部—上报省政《府、省?地震局等《。上,。级政府和部门—
》 (十一)财—务管理及应急资金保!障组:
》 组 长行》署财:政局领导
— ?。 副组长行署—。民政局领导
】 主要》职责筹集《和统一管理抗震救】灾,经费经行署批—准后下拨救灾—经费:;,负责提出并经行署】批准向省政府请【求援助计《划
— (十二)接收援】助组
】组 长民政局领导】
》 副组长红十字会】领导
?。
? 成员单位—外事办、外经贸局】等有关部门》领导
— 主?。。要,职责视震情、灾情】和按国家有关—规定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援助提》出急需救灾物资【种类、数量》、,援助捐款金额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国内和】社会各界捐》助款物等工作
【
红十字会!负责接受和》安排境外红》十字会和国际—社会通过红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 (十三)涉—外工作组
— , 组 长—对外事务办公室领导!
: 成员单【位外经贸局》、旅游局、》。海关:等,部门领导
】 主要职责依据】外交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规定高效、有【序地处理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所—有涉外工作
! (十四》)人员接待》及,后,勤保障组
—。 组 长 】行署副?秘书长?
成【员单位行署接待【处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接《待国家、《。省级:有关赴临《帮助指导抗震救灾】的单位领导和专家的!食宿及后勤保障【工作:
第五章— ,宣传报道
【 第十》五条 ?地震的宣传报道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对震【情,的,宣传报道作出如下规!定
》 :(,一)4.0级以下地!震一:律,不宣:传报道
《
(二)4!.0~4.9—级地震由临沧日报】社、临沧地区电视台!和临沧人民广播电】台发:一条简短信息
【
(三)】5,。.0~5.》9级地震可视灾【情作适度宣传报道】
》 (四)6》.0级?以上:。地震各?新闻:单位全力做好宣【传报道?
?第六章 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震后恢】复重建 《
第十】六条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都《要进行灾害损—失评估其中区内【发生5.《0级以上地震的灾】害损失评估由—行署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配合!省地震局共同—完成
《 根据灾【害损失评估结果【确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规模
【 第》十七条 《。。各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各尽其【。职的原则领导和【组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
《 行署建设局在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实施
】。 《第十八条 区—内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视灾《情大小分别》在国务院、省政【府、行署统一—部署下?组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5.0【级以下地震主要依靠!震区县?人民政府组织震【后的恢复重》建工作
! 恢复重《。。建,结束后在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召开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总结表彰会》
第七章 其 他!
? 第十九【条,。 破:坏性以上地震发【生以后?。的三天内《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局、民政局】、外事办、新—闻单位提出急—需物资种类和—。数量及援助捐—。款总金?额迅速上报省政府请!求外援
!第二十条 强烈破】坏性地震和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除军事禁区和特殊】区域外经省》政,府或行署批准—一般地?区应允许各外—国专家和外国援救人!员到现场进行考【察和救?灾考察和救》灾的外?国专家?的入境手续》应作:。特殊处理对他们【。携带的仪器设备海】关予以配合支持和】检查放行
第】八章: 附 则 》
: 第二十一】条 地直各有关部门!及各县人民政—府应参照本预案【从实:际出发制定本部门、!本县的应《急预案并报行署及地!震局:。、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行署地震局督促】检查落实
! 第二十二条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行署地震局!负责:解,释2:0,01年?行署制定的临—。沧地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临署发〔200】1〕10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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