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地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
第一章》 总: 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第—一条 ?临沧地?区地处南汀河、澜】沧江等?。深大地?震,。断裂:带地震灾害频—发具有震级高、强度!大、分布广》、灾情重等》特点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云【南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临沧地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 第:二条: 防震?减灾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平震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及—震,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经常持久!科学求实”的原则】立,足于:突发性地震》灾害做好救灾物资】。。储备扎实有效地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 :第三:条, ,。地区成立防震减灾指!。挥部当宣布进入【应急状态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防震减【灾指挥部立即承【担起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能
》
? 第四《条 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由,地区防震《减灾指挥《部、行署地震—局,拟定各县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
, 第五条 】。在破坏性地震应【急过程中按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有关条款!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 地震预》报和临震措施
! ,。 第六条 地】震预报的发布严格】按国务院地震预报】管理条例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条例向《社会发?布和泄漏地震预测预!报意见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状态临—。震应急?期一般为《10天必《要时可?延长10《天各级?地震部门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对地震】谣传和误《传及时予以》平息和澄清临震【应急措施主》。要包括
》 ,。 : (一)全区地震部!门,密切监视震情—及时向地委、—。行署和省地震局上】报震情?趋势
(!二)在已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发现明显临震异【。常,情,况紧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地震临】震预警并同时—向上级报《告
》 (?三)根据震》情发展预《报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落实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必要!时组织紧急避震【。疏散
?
:第三章 震》。害等级?划分与应急反—应预案?要点
】第,八条 根《据地震?发生的强度、—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不同《程度划分如下—地震
— (一)》一般性地震区—内发:生5.0级以下地】震一般不《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 (二)破》坏性地震区内发生】5.:0-5.9》级地震造成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在千】万元以上的》地震
—。 (?三,)严重破坏性地【震,区内发生6.—0-6.9级—地,震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在一亿【元以上的地震
! (四)强烈破!坏性地震《区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或,地区行署所在地发】生6.5级》以上地震人员伤【亡严重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五亿元以【上的地震
【 , :第九条 《区内及相邻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行署地震局应】立即实施云》。南省地?震系:统大震对《策方案并做出如下】反应
《 (》一):迅速:与省地震《局取得联系核实【发震时间、震中位】置,和地:震震级速报》行署:
—(二)快速向震【区,。。派出工作组开展震】害快速评估》。、宏观考《。。察和震?情监:视工:作
? (三)【收集灾情信息对震害!损,失和人员伤亡作出初!步统计上报行—署,和省地?震局
— (四)提出【应急:预案的?级别建议报》行,署批准后启》动实施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立即进—入应急状态
】 第十条— 一:级预:案区内发《。生破坏性及破坏【性以上地震》时(:5.0级以上含5】.0:。级)行署按一级预】案实施应《急,反应程序
!。 ,(一)接报后立即由!专员或受专员委托在!家主持工作的副专员!召开紧?急会议在家的副专员!。、专员?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及驻?军各大单《位主要领导》参加
?
, 1.—听取地震、民政等部!门关于震情和灾情汇!报部署安排抢险救】灾工作
— , 2.迅速—向省委、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及救灾情况请求省!和国:家支援
【 :。3.根?据震情和《。灾情在局部或—全区实行紧急动员
!
4.【以地委、《人大、行署、政【协,名义向震区发出慰问!电
:
(—。二)专员或副专员】立即赶赴震区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直接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
: (《三)各工作领导小组!按,预案:职责迅?速赶赴灾区参加抢】险救:灾
— ,(,。四)新?闻单:位会同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行署地震局】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经请示】行署同意按》有关规定播发—地震灾情及损—失情况的消息表示接!受外援的意向
】 第十一条 !二级预案区内—。发,生一般性地震(【4.0-4.9【级):时,行署按二级预案【实施应?。急程序
》
? (?一)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听【取震情和灾》。情汇报行署视情予】以协调救灾工作
】
《 (:二)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赶!赴震区慰问灾民帮助!指导工作
】 (三)》行署地震局》、,民,政局、建设》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赶赴》震区协助当地政府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
第四章 应急机构!及各部?。门职:责,。
《 第《十二条 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组成
! ?指 挥 长行署专】员,
副【指挥长行署分—管副专员
】 : —。 : 震区县县长【
》 《。 , : : 行署秘书长
! ? ! 专员助理
】 —。 》 临沧军分区】首,长,
? 》 【 行署?地震局局《长
— — , :。 行署民政局局】长
— 】 : 行:署建设局局长
】 — 》 行署》计委主任
【 , 】 : :行署经贸委主—。任
:。
【 【 行署财政》局局长
】 《 【77266部队首长!
,
? ! : 77329部队】首长
【 】 武警临沧地】区支:队首长?
: 《地委宣传部行署【教委、交通》局、卫生局、公【安局、?水电局、外事办、粮!食局、?广播电视《。局、旅游《局、环?保局、统计》局、外经贸局、【接待处地《区疾控?中心、地区》供销社?、地区养护》总段、地《区供电局、地区邮政!局、:地,区电信?分,公司、地区》移动分公司、—地区联?通分公司、地—区石油公司、地区电!力公:。。司临沧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中国人民保》险(人寿、》财产)公《。司临沧?分公司临沧民—航管理局孟》。定海关临沧日—报社驻临《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
《 ,第十三条 》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 : (一《)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 主 —任行署秘书长
【
《 副主任行署副【秘书长、《地震:局局长
— ?办公室设在行署地】震局
】成, 员行?署,各有关部门和临沧】军分区司《令部:、驻临7《7266部队、77!329?部队、武警各支【队联络员《
《 , (二)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通知紧?急求援?队人:员,。待命;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经行署【批准后及时》向省政府、省地震局!及有关部门报告负责!与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行署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2.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地委《、行:署领:导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3.:。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
】 4.组—织震害损失调—查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参与!和支持省地震灾害】评审委员会》的震害评估》工作
?
》5.负责审查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
》 6》.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完成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
, 7.统一协!调区内破坏性的抗】震,救灾工作《安排地震救灾款物】
第【十四条 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部门和驻临部队!按本预案职责—分工成立若干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抗:震救灾工作》
: (一)震】情监视组
— 组 长行】。署地震局领导;
】
》副组长震《区县地震局领导、】行署地震局监测预】报科科长
》。
, , , 主要职责向震区!。派出工作《组判定地震类—型监视余震活动【提出趋势预报意见】及防范?对策编写震情通【报
(】二)紧急救援组
】
组— 长临沧军分区【首长
】副组长772—。6,6部队?、武:。警各支队首长—;
《 主要职责【迅速集结所属紧急救!。。援队:人员待命;调派【部队、民兵寻—找和营救伤员抢救国!家重:要文物和财》产;救灾人员—和急救物资的运输】;配合有关》部门抢修道路、桥】。梁;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加强与已《赶赴灾区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联,系和沟通
】。 (三《),工程排危与除险【组
【组 长行署建设【局领导
【 :副组长行署水电【局,、震区县《建设局领导
—
: , 主要《职责组织震区—有关部门《进,行水利、电力—、供排水、供电【、供气、城》市基:。础设施等功能的抢险!恢复和?房屋建筑的抗震【加固;排除危险建筑!物、建?立临时设施;评价】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安?全性能;根据抗【震设防?要求和规划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 (四)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 组 长行署卫生局!领导
】副组:长地区防疫站、震区!县卫生局领导
【
》主要职责《组建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站;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筹:集和储?。运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等
《
? (五)交通、通!讯、电力保障组【
—组 :长行:署交:通局领导
【 副组长—临沧民航管理局、】地区:养护总段、临沧【汽车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中国电《信、移动《、联通临《沧地区分《公,。司、地区邮政局、地!区供电局、地区电力!公司领导;震区【县交通局电力公司】、电信、移》动、邮政等领导
! 主要—职,责抢修?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保证震区与】行署和省政府的通】信联系;及时沟【通现场指挥》部上下?之间的通信联—络;组织力量—抢修:震,区通:信设备和《线路保证通信畅通】指导、协调、—监督:灾区所在地电力主】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
: (六)物资】。供应:及灾民安置》组,
《 组 长行署民政!局领导
【 副?组长行署粮食局【、震区县民政—。局、粮食局领—导
—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调拨:和管理做好灾民【的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罹难者!善后处理《等工作
!(七:。)社会?治安保?卫,组
—。 组 长行署公【安局:领导
【 副组长武》警支:队首:长和震区《县公安局领导
! 主要职责【协助:灾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负责:灾区首脑机》关、:。。机要部门《、金:融、救?灾物:资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
, (八)【宣传报道《组
组】 长地委《宣传部?领,导
副】组,。长行署地震局、行署!广,播电视局、》临沧日报社领导
! 主要职责】按照规定向社会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负责抗震救!灾宣传工作报—道负责?。归口接待中央、【省级各大新》闻媒体赴灾区—。报道的新《闻记者
!(九)次生》灾,害,防御组
》 《 组 长《行署环?。保局领导
! 副组长行署水电】局,、建设?局,、地区石《。油公司?、,消防支队等部门领】导
:
》主要职责对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环保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
(十)】震害评估组
【 , ?组 长行署地震局领!导
? ? 副组?长行署?民政局、建设局【、,统计局、《各保险?。公司临沧分公—司领导
《
主要职】责统计地震伤亡人数!;调查?地震破坏《情况;确定地震烈】度;协助和参与省】地震灾害评审委员会!。。、省地?震局的震害损失评】估工作并《将结果及《时报:告行署和指》挥部:再,由指挥?部上:报省政府、省—。地,。。震局等上级政府【和部门
》 (十一)】财务管理及应急资】金保障组
【 , 组 《长行:署财政局领》导
— 副组?长行署民政局领导】
《 主?要职责筹集和统【。一管理抗震救灾【经,费经行?署批准后下拨—救灾经费;》负责提出并经行署批!准向省政府请求援】。助,计划
】(十:。二)接收援助组【
组 长!民政局领《导
— 副组长红十字会】领导
?
成—员单位?外事办、外经贸局等!有,关部门?领导
主!要职责视震情、灾情!和按国家有》关规定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援助提出急】需救灾物资种类、数!量、援助捐款金【额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国:内和社会各界捐助】款物等工作
! 红十字会负责】接受和安《排境外红十》字会和国际社会通】过红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
(—十三)涉外工作组】
组 】长对外?事务办公《室领导
》 , 成员单—位外经贸局、旅游局!、,海关等部门领—导
?。 主要—职责依据外交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规定高效、有序地!。。。处理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所有涉外《工,作
》 (十四)人员】接待及后《勤保障组
【 组 长 行】署副秘书长
—
: 成《员单位行署》。接待处领导》
,
? 主要职责—负责接?待国家、省级有【关赴临帮助指导【抗,震救:灾的:单位:领,导和专家《的食宿及后勤保【障工作
》
第五章 宣传报】道
》 第十五条— 地震?的宣传报道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对震情的宣—传报道作出如下规】定
》 (?一)4.0级以下】地震一律不宣—传报道
】 (:二):4.0?。~4.9级地震由】临沧日报社、临【沧地区?电视台和临沧人【民广播电台》发一:条简短?信,息
:
(三)5!.0~?5.9?级地震可视灾—情作:。适,度宣传报道》。
—(四)6.0—级以上地震》。各新闻单位全力做】。好宣传报《道
:
第?六章: 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震后恢复重建
!
第十六条!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都要进行灾害【。损,失评估其中区内发生!5.0级以上地【震的灾害损》。失评估由行署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配合省地震》局共:同完成
《
根据灾】害,损失评估结果确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规模
》 第十—七条 各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各尽其职的原则领导!和,组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
【 行署建设局!在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实施
! 第十—八条 ?。区内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视?灾情大?小分别在国务院【。、省政府《、行:署统一?部署下组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5.0级】以下地?震主要依靠》震区:。县人:民政府组织震后的】恢复重建工作—
《 恢复重—建结束后在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召开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总结表!彰会
第七—章 其 他
! 第十九—条 破坏性以—上地震发生以后【的三天内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局、民政局【、外事办《、新闻单《位提出急需》物资:种类和数量及援助】捐款总金额迅—速上报省政府请【求外援
— 第二》十,条, 强烈破坏性地【震和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除军事禁区—。。和特殊区域外经省政!府或行署《批准一般地区应【允许各外国》专家:和外国援救人员到】现场进行考察和救灾!考察和救灾的外【国专家的入》境手续应作特—殊处理?对他们?携带的仪《。器设备海关予以配】合支持和检》查放行
《
第八章 —附 则
】 :第二十?一条 地直》各有关部门及各县人!民,政府应参照》本预案从《实际出发《制定本部门、本【县的应急预》案,并,报行:署及地震局》、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行】。署,地,震,局督促检查落—实
— 第二十二》条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行:署地震局负责解释】2001年行署制】定的临沧地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临《署发〔2《001〕10—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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