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地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 第一条 临沧】地区地处南汀—河,、澜沧江《等深大地震》断,裂带:地震灾害频发具【有震级高、强—度大、?分布广、灾情—。重等特点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云,南,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临】沧地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
第二条 !防震减?灾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平震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及震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经》常持久科学求实【”的原则立足—于突:发性地震灾害—。做好救灾物》资储备扎实有—效地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第!三条 地区》成,立防:震减灾指《挥部当宣《布进入应急状态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防震减灾指【挥部立?即承担起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能
! 第《四条 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由地》区防震减灾指挥部、!行,署地震局拟定各【县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
》。第五条 在破—坏,性地震应《急,。过程中按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有关条款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 地?震预报和《临震措?施
— :第,六条 地《震预报的《发布严格按》国,。务院:地震预报管理条例】。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条?例,向社会发布和—泄漏地震《预测预报意见
】 :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状?态临:震应急期一般为10!天,必要时可延长1【0天各?。级地震?。部门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对》地震谣传和》误传及时予以平【息和澄清临震应急】措施主?要包:括
:
》。(一:)全区地震部门密切!监视震情及时向地委!、行:署和省地震》局上报震情》趋势:
《 (?。二)在已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发现:明显:临震异常情况紧【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地震临震预】警并同时向上—级报告?。。。
(三】)根据震情发展预】报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落实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必要时组《织紧急避震疏—散
第》三章 震害等级划】分与应急反应—预案:要点
《 第八条 】根据地震《发生:的强度、《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不同】程度划分如下—地震:
(一】)一般性地震区内】发生5?.0级以下地—震一般?不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 , (?。二)破坏性地震【区内发?生5.?0-5?.9级地震造成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在千万元以上的【地震
— (三)严重破坏!性地震区《内发生6.0-6.!。9级地震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在—一亿元以上的地震
!。
(—四)强烈破坏性【。地震区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或地区行署【所在地?发生6.5级以上】地震人员《伤亡:严,重,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五亿元以上的地【震
第九!条, 区内及相邻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行署地震局】应,立即实施云南省【地震:系统大震对策方案】并,做,出如下?反应:
? (一)—迅速与省地》震局取得联系核实发!震时间、《震中位?置和地震震级速报行!。署
— (:二)快速向震区【派,出工作组开展震【害快速评估、宏观考!察和:。震,情监视工作》
》 ,(三)收集灾情【。信息对震害损失和人!员,。伤亡作出初步统【计上报行署和省地】震局:
《 (四)提出应急!预案的级别建议报】行署批?准后启?动实施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立即进!入,应急状态
! 第:十条 一级预—案区内发生破坏【性及破坏性以上地】震时(5.0—级以上?含5.0级)行署】。按一级?预,案实:施应急反《应,程序
— (一)接—报后立即由专—员或:受专员委托》在家主?持工作的副专员【召开紧急《会议在家的副专员、!专员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及驻军各大单【位主要?领导参?加
1】.听:取地震、民政等部门!关,于,震情和灾情汇报部】署安排抢险救灾工】作
【2.:。迅速向省委、—。。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及救—灾情况请求》省和国家支援
】 : :3.:根据震情和灾情【在,局部或全区实行紧急!动员
》 ?4.以地《委、人?大、行署、政协名义!向震:区,。发出慰问电》
》 (二)专员—或副专员立》即赶赴震区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直接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三)!各工作领导小组按预!案职责迅《速赶赴灾区参—加抢险救灾
【 ? (:四,)新闻单位会同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行署地?震局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经请示行署同—意按:有关规?定播发地震灾情【及损失情况的—消息表示接》受外援的意向
! 第十》。。。一条 二《级预案?区,内发生一般性—地震(?4.0-4》.9:级)时行《署按二级预》案实施应急程序 】
,
《 (一)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听取】震情和?灾情汇?报行署视情予以【协,调救灾工《。作
(】二)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赶赴!震区慰问灾》民帮助指《导工:作
(】三)行署《地震局、民政局、】建设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赶赴震区协!。助当地政《府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第四章 应!急机构及《各部门职责
【
》第十二条 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组》成
《。 , 指 挥 长【行署专?员
副指!。挥长行?署分管?副专员
! 《 震区县!县长
】 : 【 行署秘《书长
?。
? ? ,。 ? 专员【。助理
— , ! :临沧军?分区首长
! 《 《 行署地震局】局长
【 【 : , ,行署民政局》局长:
— 【 行《署,建设局?局长:
【 【 行?署计:委主任
—。 【 ? 行《署经贸委主任—
《 — —行署财政局局长
】。
,。。 ! 《 77266部队首!长
《 ! : , 77329部队首!长
【 , 》 : 武警临沧地区支!队首长
》 地委宣【传部行?署教委?、交:通局、卫生局、公】。安局:、水电局《、外事办、粮食【局、广播电》视局、?旅,游局、环保局、【统计局、外》经贸局、《接待处地区疾控【中,心、地区供》销社、地区养护【总段、地《区供:电局、地区邮政局】、地区?电信:分公司、地区移【动,。分公司、地区联【通分公?司、地区石》油公司、地区电力】公,司临沧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中国人民保!险(人寿、财产)】公司:临沧分公《司临沧民航管理局】孟定:海关临沧日报社驻临!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第】十三条 《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一)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 《主 :任行署秘书长
!。 , 副主《任行署副秘书长【。、地震局局》长,
: 办公—室设:在行署?地震局
【 成 员行署【各,有关:部门和?临沧:军分区司令部、驻】临77266—部队、7732【。9部队、武警各支】队,联络员
】 (二)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 1.通知紧急求】援队人员待命—;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经行《署批准后及时向省】政府:、省地震《局及有关部》门报告负责与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行署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 2?.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地委、行署—领导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3,。.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
4.】组织震害损》。失,调查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参与和支!持省地震灾害评审委!。员会的震害评估【。工作
《 : 5.负》责,审查: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
】 6.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完成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7【.统一协《调区:。内破坏性的》抗震救灾工作安排】地震救灾款物
! : 第十四《条 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部门和【驻临部队按本—预案职责分工成立若!干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抗震救?灾工作?。
(【一):震,情,监视组?
: 组 长【行署地震局领—导;
》 副组》长,震区县地震局领导、!行署地震局监测预报!科科长
【 :主要职?责向震区派出工作】组判定?地震类型监视—余震活动提出趋【势预:报意见及防范对策编!写震情通报
】 (《二)紧急《救援组
《
组 长】临沧:军分:区首长
《
, 副组长【77266》部队、武警各支队首!长;
》 主要》职责迅?。速集结所属紧—急救援?。队人:员待命;调派部【队、民兵寻找和营救!伤员抢救《。国家重要文》。物和财?产;救灾人》员和急救物资的运】输;配合有关部门抢!修道路、桥梁—;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加强与】已赶赴灾区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联系和沟通
【 (三)工】程排危与《除险组
》 《组, 长行?署建设?局领导?
副组长!行,署水电局、震区【。县建设局领导
【
主要【职责组?织震区有关部—。门进:行水利、电力、供排!。水、供?电、供气、城市基础!设施等功能的抢【险恢复和房屋建筑】的抗震加固;—排除危险建》筑,。物、建立临时设施】;,评价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安全性能—;根据?抗震设防要求和【规划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 (四)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
组 【长行署卫生》局领导
】 副组长地区—防疫站、《。震区:县卫:。生局领导
】 主要《职责组?建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站;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筹集和?储运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等
《
(五)交!通、通讯、》。电力:保障组
— ?组 长行署交通局领!导
— 副组长《临沧民航管理局、地!区,养护:总段、临沧》汽车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中国电信、移】动、联通临沧地区】分公司?、地区?邮政局、地区供【电局、地区电力公司!领导;震区县交通局!电力公司、电信、】移,动、邮政等领导
】。。
? 主要职责抢【修,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保证震区!与行署和省》政府的通信联系;】。及时沟通现场指【挥部上下之间的【通信联络《;组织力量抢修【震区通信设》备和线路保》。证通:信畅通指《导、协调、监—督灾区所《在地电力主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 (:六)物资《供应及灾民安—置组
?。
, 组 长行署!民政局领导
—
, 副组长行署!粮食局、震区县【民政局、粮》食局领导
【 :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调《拨和管理做》好灾民?的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罹难者?善,。后处理等《工作
?
(七)】社会治安《保卫组
《
《。 组 长行》署公安?局领导
【 副组长武—警支队首《。长,和震区?县公安局领导—。
主要】职责协助灾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负责灾《区首脑机关、机要部!门、金融《、救灾物资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 (》八)宣传报道组
! 组 长地委!宣传部领导
! 副组长行署地震!局、行署广播—电视局、临沧日报社!领导
】主要职责按照规【定,向社会?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负责抗—震救:灾宣传工作报道负】责归口接待》中央、省级各—大新:闻媒体赴灾》区报道的《新闻记者
— (九—)次生灾害防—御组
!组, ,长行署环保》局领导
》 ,。 : 副组?长行署水电》。。局、建设局、地区石!油公司、消防支【队等部门领》导,
主要职!。责对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环保《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 (十)震【害评估组《
: 《组 长行署地震局】领导
?
:。 副组长行署】民政局、建》设局、统《计局:、各保险公司—。。临,沧,分公司领导》
,
主要职】责统计地震伤亡【。。人数;调查地—震破坏?情况:;确定地震烈度;协!助,。和参与省地震灾害评!审委:员会、省地震局的震!害,损失:评估工?作并将结果及时【报,告,行,署和指挥部再由【指挥部上报省—政府、省地震局【等上级政府和部【门
— (十一)》财务管理及应急【资金保障组
【 组 —长行署财《政局领导
】 , 副组?长行署?民政局领导》
,
主要【职责筹集《和统一管理抗—。震救灾经费经—行署批准《。。后下拨救灾经费;负!责提:出并经行《署,批准向?省政府请求援—助计:划
(十!二)接收援助组
! ? 组 长《民,政局领导
! 副:组长红十《。字会领导
— 《成员:单位外事办、外【经,贸局等有关部门【领导
主!要职责视震情—、灾情和按国—家,有关规定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援助》提,出急需救灾》物资:种类、数量、—援助捐款金额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国,内和社会各界捐助】款,物等工作
! 红十字会负责接】受和安?排,境外红十《字会和国际社会通过!红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
? (十三)涉外】工,作组:
组 】长对外事务》办公:。室领导
】 成员单《位外经贸局、旅游】局、海关等部门领】导
:
》主要:职责依据《。。外交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规定高》效、有?序地处理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所有:涉外工作
! ,(十四)《人员接待及后勤保障!组
【组 长?。 行:署副秘书长
! 成员单位—行署:接,待,。处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接待:国,家、省级有关—赴临帮助指导抗震】救灾的单位领导和专!。家的食宿及后勤保障!工作
《
第五章《 ,。宣传报道
【 第《十五条 《地,。震的:宣传报?道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对,震情:的宣:传报道作出如下规】定
【(一)4.0级以】下地震一律不宣传】报道
(!二):4.:。0~4.《9级地震由临沧日】报,社、临沧《地区电视台和临沧人!民,广播电台《发一条简《短信:息
:。
》(三)5.》0,。~,5.9级地震可视】灾情作适度宣传【。报道
】(四)6.0级以】。上地震各新闻单【位全力做《好宣传报道》
第六章— 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震后恢复》重,建
【 第十六《条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都要进行灾害!损失评估其中区内】发生5?.0级以上地震【的灾害损失评估由行!。署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配,合省地震局共同【完成
【 根据灾害损—失评估结果确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规模
! 第:十,七条 各《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各尽其职的!原则:领导和组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
:。。。 行署—建,。设局在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实施
【
第十八条! 区内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视灾!情大小分别在—国务院、省政府、行!署统一部署下—。组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5:.0级以下地震主要!。依靠震区县人民政】府组织震后的恢【复,重建:工,作
】恢复重建结束—后在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召开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总结表彰】会
第七章 其】 他
》 ? ,第十九条 破—坏性以?。上地震?发生以?后的三天内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局,、民政局、外—。事办、新闻单位【提出急?需物资种类》和数量及援助捐款】。总金额?迅速上报省》政,府请求外援
—
第二十条! 强:烈破坏性《。地震:。和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除—军,事禁区和特殊区域】外经省政府》或行署批准一般地区!应允许各外》国专家和《外国援救人员到现场!进行考察和救灾考】察和救灾的外—国专家的《入境手续应作特殊】处理:对,。他们:携带的仪器设—备海关予以配合支持!和,检查放行
》
第八章 —附 则
】 第二《十一:条 地?直各有关部门—及,各县人?民政府应参照本预】案从实际出发制定本!部,门、:本县的应急》预案并报行》署及地震《。局、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行署地震局督】促检查落实
【。 第二十二条!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行《署地震局负责解释】20:01:年行署制《定的临?沧地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临署【发〔2001〕【10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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