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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201】8年4月27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   2018【年5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绿色、文明】。施工保护《和改善城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曲靖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活?。动   《  :因抢险、抢》修、救灾等应急需】要而进行的施工【现场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是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筑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施工和《建(构)《。筑,物拆除活动所占用】的,。场地  《   施工现场的范!围以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临时用地、》临时占用《道路等范围予—以确:定   《  :第四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的统】一监督?管理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市、!县(市、区)其他】负有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施】工现场实《施监督管理  【   第五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施工现场管理—职责接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   第六》条 施工现》场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应当规范!、公开、公正、文明!执法建?立举报投诉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施工管理  —    《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按照规定确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    第八条【。 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建设   【  第九条 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   ? 施工许《可证其他《。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进行保全鉴定】 建设工程》开工前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可能造成损害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   ?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供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标准规范做—好施工现场管理  !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履行施—工现场?管理职责    】 总承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协调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  —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备,有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施【工,现场管理职责 【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和考:勤管理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发现文物《、古生物化石的【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或—者古生物化石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监理单》位不得签发开—工令擅自开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发现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做?好,工程关键部位—和工序?的旁站?监理及时组织和实】施,各环节质量验收【     监理单】位在见证取样、送检!和现场见证检—测,。中,应当履行《监理责任确保其真实!。性     —第十九条 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应当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  【。  :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当标有施工企—业名称或者》企业标志设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消防保【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扬尘污染防治!、应急救援、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公示牌! 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与污染防【治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施工现—场环境卫生》防治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光污染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和检查制度!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   (一)—施工:现场应当封闭施工施!工区、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二)?施工现场办公、宿舍!、食:堂、:厕所、娱乐》等临:时用:房应当符合安全【、环保?、,卫生、消防等—有关规定;  【  (三)施工【现场应当根》据工程地点》、规模、施工周期和!城市文化《特点设?置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实体围挡和工地!大门;?城市建成区》主要路段及其他【涉及市容景观、旅游!景,点路段的工地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挡内侧1《米范围内不》得堆载围挡应当【做到安全、整—洁、美观;》    (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临,时维修?工程:应当: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周边!应,当设置夜间反光安全!警示标志距离交通】路口20米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0.8?米以上部《分应:当采用?通透性围挡》并应当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 【 ,  (?五,)施工现场的钢【筋、构件、模板等】应当按?照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    (!六):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   (七)施【工现场出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保【持驶出车辆清洁【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  (一)施工现场!应当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 》   (二)—土方:和物料应当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覆盖、固化或者【绿化:;    (三)水!泥等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者采取覆盖!等措施;    】。(四)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当采】用相应容器或者【管道运输《不得凌空抛掷—; :   ?(五)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  : (:六)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四条: 施工现场水污【染防治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  (一)施—工现场污水经过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或者》非市政?管网:均应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   【 (二)《。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水冲式或者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硬化化粪池应】当做防渗处理;【。 ,   (三)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对水【污,染防治的其》他规定 《。。    第二—十五条 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二)在城!市建成区《和医:院、学?校,、科:研单位?、公:共,场所、住宅及周边区!域不得在晚10【点,。至晨6?点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装修和《加工活动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尽可能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  (三《)中考、高考等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施工现场》管理依照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四)】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对噪—声污染防治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密:。闭式运输车辆或【者,采取覆盖措》施不:得遗撒、滴》漏不得偷《倒乱倒渣土、建【筑垃圾; 》   (二》)存放的油料、【化,学溶剂等物品应当】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进行防渗漏处理】;    (—三)废弃的油料、】化学溶剂等物品【应当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并建立?相应台账严禁随【意倾倒和填埋;  !  (?四):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或者分类》垃圾箱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出?场;    (【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其他规定   】  第?二十七?条, 施工现场应当【对强光作业》和照明灯具采取遮挡!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第四章 —安全管理  —   ?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因》故中止或者恢复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工程!在中止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管理协议明确】停工期间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建设工?程在中止施工后【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  : ,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各自!权限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每道施?工工序的质量、【。安全进行确认—。签字后方可指—令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  第?三十条 《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   (一)—产权单位《。应当: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二—)安装单位应当【。在安:装前向工程属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三)【使,用前应当《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检测合格;  【  (四)重点部位!应当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 , (五)使用单【位应当在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属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  第三十一条【 ,施工:现场:。用电应当符合—。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物【资、设?备、:人员等应急资源【开展:应急演练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三条 《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三)《违反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四?)违反?第十一?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五,)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第三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违—反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三)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监理单》位,违反本条例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违反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第?十六条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违反》第十七条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四》)违反?第十八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第》二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七条 】有关责?任单位违反本—条例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违反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三—十条第四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责—任单位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负法律责—任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   ?  第三十九条 储!备地块和待建地【块分别?由土地储备》管理机构和》土地权属单位依照本!条,例进行?管理:  :   ?第四十?条本条?例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