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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废物【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规!定      【。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 为了防止》医,疗废物处《理对环境《造成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适用范》围):  :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及相?关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活动    —。   ? 第三条(管—理部门)   【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负责》。本市范围《内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区、县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环保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区范围内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本市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四条!(产生申报) 【。 ,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环保部门申报上年!度本单位产生—医疗废物的种类和数!量,。其中按照《本规定可以自行就地!处置医疗废》物的产生单位向【市环保局申》报;实?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产生单位《。向所在地区》、县环保部门申报 !  第五条(收【。。集)  《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不得—。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本市有关《技术规?范设置符《合要求?的收集容器对—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在本单位《内收集医疗废物应】当每天不《少于一次;》对巡回医疗》和现场急《救等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在医疗活动》。结束后立《。即完成收集   】医疗废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包装其中》。病原体培养基、【病原:体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先行消?。。毒后再进行》包装   医—疗废物的包》。装,应当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临时贮存)【  :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废物临时贮!存点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医疗废物包》装后应当《。临时贮存在规—定的收集容器—内收集容器不得【露天:存放:其中化学性医—疗废物的临时贮存还!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贮存安全要求 !  第?七条:(自行就地处置【)  ? ,。具,有下类情形之一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可以按照规定自行!就,地处置医疗废物 】。  (一)专—门从事传染病诊治的!特殊医疗卫》生机:构且已建《设符合规定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系统的; !  (二)无法【通过陆路运输将医疗!废物运送到》集中:处置场所的   自!行就地处置的具体】要求由市《环保局另行》规定   第八条(!集中处置)   】除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自—行就地处置情形外其!他,医疗:废物应当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收!运、处?。置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由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市环保《局应当与中标单【位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合同并【发放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收运要?求,) :。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定期—到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设置的临时贮存点!收运医疗《废物其中一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的!。临时贮存《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少》每,24:小,时收集?一次:;其他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设置的临时贮】存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少每》48小时收集一次 !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不按时收集医疗【废物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向【市,环保局或者区、县环!保部门报告   】在发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下—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按—照规定设置的—临时贮存点》不足以容纳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收运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增加收运车次保【证医疗废物的及时收!运 :  第十《条(:转移和交接》)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向集中处置!单位转移医疗—废物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填写转移!联单:   集中处置单位!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和标识进行检—。查并:对照转移联单—对所接受医疗—废物:。进行复核   经检!查与复核包装、标】识符合规定且—。接,收的医疗废物—与转移联《单所载?事,项相符?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在—。转移联单上签字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或者《接收的医《疗废物与《转移联单所载事【项不符的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要【求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及时更】正拒:不更正?的,应当向所在》地区、县环保—部门报告区》、县环保部》门应:当立即予以》处理:。  : 第十一条(中【转站)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可【以,根据医疗废物—运输需要《设,置医:疗废物中《转,站医疗废物中转站】的设置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和疾病【防治的要求并—按照规定办》。理环保、卫生等有关!手续 ?  医疗废物在【中转站应当密—闭贮存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第十二条(】运输要求)  【 运输医疗》废物应当使》用,。专用密闭车辆专用】密闭车辆应当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的规定并设置警示】标识   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应当安装车!辆定位装《置,并保持其正常使用 !  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得丢—弃、遗撒、渗漏【其中:运输:化学性医疗废物的】还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要求 !。  :第十三条(》处置要求)   】医疗废?物处置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标》准和:规范   医疗废】物经焚烧处置后产生!的最终残余》。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处置规范进行【处理   处—。置医疗废物》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并实?施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   第!。十四条(处置设施】运行管理)》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制订医疗《。废物处?。置管理规《程确保?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合【同,的规定配《置,。医疗废物处置—备用设施、》设备确保处置设施、!设,备,。在检修、故》障,排除期间以及紧急情!况下保持《。不,间断运行   第十!五条:(处置台帐) 【。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处—置记:录台帐并按照规定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市环保局《。申报上年度处—置的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污染物排放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等情】况,   ?第十:六,条(处置费用) 】。  :实行集中处置—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支付医疗废【物,处理费处理费的【。具体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环】保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信息管理【。)   《市环保局应当建立】相应的医疗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接受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集!中处置单《位的有关信》息实施实时监管 】  一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转移医疗废!物应当?使,用,电子联单建立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接【入,市环保局的管理信息!。系统并确保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鼓?励其他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转移医疗废》物使用电子联—。单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以,下医疗废《物处置管理》信息系统《接入市环保局的管理!信息系统并确保【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 (一)医疗废物】运输车辆的定位【系统;  》 (二)医疗废物转!运的识别记载系统】;   (》三)处置作业区域电!子监控系统》;   (四)【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测》系统  《 第十?八条(集中处置单】位提前停《止处置活动的规定】)  ?。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规《定的经营期限内【不得擅自停止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相关的活【。动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履,。行处置合同的应当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市环保局  【 市:。。环保局?在接到通知后或者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擅《自停止处置活动【时应当及时组织有】关单位集中处置医疗!废,物   第》十九条(事故管理】)   市》。环保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疗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一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医疗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并》按照:下列规定报》送环保部门备—案   (》一)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向市环保局备案;】。。   (《二)其?他一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向所在地!。区、:县,环保:部门备案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减轻:事故危害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或者处置单》位应当对致病人员】提供:现场救援和医疗救护!并立即向事》故所在地区、县政】府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联动【机构:以及环保《部门、卫生部门【。报告应急联》动机:构、环保部门、卫生!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疏《。。散人:员组织救援 —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  【 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档案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管理人?员,。的检查   第二十!一条:(行政处罚)—  :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环保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医疗废物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安装定《。位装置或《者定:。位装置未保持—。正,。常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按规定配—置必要的备》用,设施、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建立电子联】单管理?。信息系统或者未【将,。。该系统接入市环保局!的管理信息系统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医》。。疗废物处置管理信息!系统:或者未?将该:系统接入市环保局的!。管理信息《系统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擅自停止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相关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二条(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