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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    《 (19《96年?12月?19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8月】20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6年6【月22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决定对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  :一,。、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上】海,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是本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市水务局【所属的上海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水务执《。法总队)具体负责】本市:排,水,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六条—“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由市】水,务局实施的行政【处罚市?水务局可以》委托市水务执法【总队:实施:。”   三、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的“市排《。水处:”均修改《。为“市水《务局:”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中的】“市排水处”均修改!为“市水务执法总】队” ?  四、第》。四,十八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部分条款《的,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6号?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6【年6: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6月22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排水管理确保—排,水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防治洪涝灾害】改善水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排水是指!对产业废水、生活】污水(以《下统称污水)和大】。气降水的接纳、【输送、?处理、排放的行为 !。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排水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但农《业、:。畜,牧业生产《排水和水利》排灌除外   第四!。条本市实行排水许可!和排水设《施使:用收费制度   】第五条上《。海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是本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市水务局所属的上!海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水:务执法总队)—具,体负责本市排水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排水:的监督和管理业【务上受?。市水务局的领导  ! 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  第六条市属公共!排水系统由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排水公司)!负责经营;区—(县)属公共排水】系统由所在区(县)!的,排水:经,营单位负责》经营   公共排水!系统:内排水设施的运【行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 》 ,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管》理   第七条排!水设施?。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和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本市:排水系?统规划由市水务局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编制经《市城市?规,。划,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全市【总体:规划   区—(县)属《排水系统规划—由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市水务局审核后】纳入区(县》)域规划   第】九,条编制排水系统规划!应当:按照地形、地质、降!雨量、污水量和水环!境等要求进行;【新,建,地区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 ?  第十条市水务】局和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排水系《。统规划分期安排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计:划并且组织实施  ! 第十一条自建【排水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符合《所在地详细规划和】排水系?统规划其《中开发区《。、工业区《等自建排《水设施建设计划【应当纳入其综合开】发,计划;住宅区—自建:。排水设施建》设计划应当纳入本市!或者区(县)住宅】配套建设《计划 ?  :接入市?属公共排水》系统和中心城区内的!自建排水《设施建?设计划报《市水务局审核批准后!实施  《 接入区(县)属公!。共排水系统和区(县!),内的自?建排水设施建—设计划报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城市规划部门在】审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时涉及市【属或者?。区(:县)属公共排水系】统的应当征求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 , 第十三条排水设施!的建设资金采取政】府投资、贷款、受】。益者集资、单位自筹!。等多种方式筹措  ! 第十四条》现有的和经规划【确定的排水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 第十五条排水设施!。的建设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并?且符合保护周—围建:筑物、构筑物等相关!设,施的技术要》求   在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制的地区】雨水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因施工确【需,临时封堵《排水管道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期间应当采【取临时排水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当按》照要:求予以?恢复   》第十:六条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排—水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   第【十七条接通》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下统称排—。水户:),应当:按,照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并且在排放—口设置具有格栅【和闸门?等设施的《专用检测井 —  第十八条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验收!。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完《整的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并且?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送交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或者?区,(,县)城市建设档案机!构   第三章】 运行管理  】 第:十,九条排水《。。户,排放的污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污《水排入排水设施【水质标准(以下简称!排水标准) —  :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污水处?理,标准   第二十】。条排水户应当向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排水许【可申:请   《排,水,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本单位平【面布置图;(二)】生,产产品种类和—用水量;《(三)排放污水的】水质、水量》;(四)污》水的处理工艺;(】五)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 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应当征求本条】例第三十二条—所称养护维修责任单!位意见并《。且在:二十日内《。给予排水户书面答复!;同意的《核,发初审批准文件 】  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排水户—提供的有关资—料应:当按照保《密,要求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排水户《提出排水之日起十】日内进?行试排?水监测  》 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排水标?准的核发排水许可】证;:不符:合排水?。标准的不予发—放排水许可证其【中对排水设》施,。。不致造成《严重:损害经治《理可以符合排水【标准的核发临时排水!许可证并且》限期治理   第二!十二条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向!排水:设施临时排水的【应当取得《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临:时排水许可证(【施工) 《  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有沉】淀物足以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应当由排》水户先行沉淀达到】排水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二十三条!排水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排,水户应当《在排水许《可证期满《。三个月前申请续期 !  临时排水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得超过规定的】治理期限   临时!排水许可证(—。。施工)有效期不【得超过?。该项工程的》施工:工期  《 第二十四条排水】户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其浓度排放》污水  《 第二?十五条排水户—需要变更排水—。主体或者《排水许可内容的必】须提前十《五日向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后方可排放【   第二》十,六,。条在合流污水输送】干线的截流范围【内,和污水管网覆盖【地区排水户》应当:将污:水纳入输送干线和】管网不得任》。意排放   第二十!。七条:在污:水排放量《超过排?水设施?受纳量?的区域或者在—汛期市排水公司或】者区:。(县)排水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控制排水量和调】整排水?时间:的调度?措施   排—水户:应当服从调度不【得强行排《水  ? 第二十八条市【排水公司实施合【流污:水输送干线中段放】泄,的应当报市水务局】批准:;使用紧急排放口排!水的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第二《十,九条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排水《户排:入排水设《施的污?水进行监测并且【建立排水监测档【。。案,   排水户—应当接受排水监测并!。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第】三十条电力、通【讯、:交通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给予保障在汛—。期应当优《先满:足防汛的特殊要求】   第三》十―条?排,水设:施使用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排【水设施使《用费:。应当:用,于排水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   第《四章 设施养护管理! :  第?。三十二条排水设【施养:护维修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公共【排水系统内的排水】设施由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的运行单位负!责;(二)道—路规划红线外街【坊里弄内《的排水设施由—房屋管理部门或者】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三)自?建排:水设:施,由产权单位或—者被委托单位负【责   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加强对《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并且接受!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污水处理厂、泵站!和排水管道等养【护维修技术》标准对排水设施进行!养护维修保》证排:水,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   ?汛期之前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对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保汛期安全运!行,   第《。三十:四,条,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在发现污】水冒溢或者接到报告!后两:小,时内赶到现场及【时进行?维修、疏《通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 第三十五条排【水设施?发生事故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修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且及时》向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排水设施《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不得阻挠】 ,  第三十六—条抢修排水设施或者!特殊维护作业时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向沿线排水—户通告暂停排水【时间并且尽快—恢复正常排水对【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大!范围暂停排水—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或者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并且发】布通告  》 沿线排水户应当】按照通告要求暂停排!水   第三十【七条对?有可能影响排—。水设施安全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保护方案并且征!。得养护维修责任单】位的:同意(一)在污水输!送干线管《道、直径八》百毫米以上的—排水管道或者雨水、!污水泵站外侧—二十米?内进行打《桩施:工,的应:当,事先提供桩基设【计、:打桩工艺《。及控制?打桩土体位》移措施的有关方【案;(?二)在?污水输送干线—管道:、直径八百毫—米,。以上的排水管道或者!雨水、污水泵站【外侧实施基坑工【程基坑边缘与管道外!侧或者泵《站边缘的《距,离小于基《坑开挖深度四—倍的应当事先—提供基坑设计方案】;(:三):在,污水:输送干?线管道、直径—八百毫米以上—。的排水管《道或:者雨水、《污水泵站外》侧十米以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载:物品使地《面荷载大于或者等】于每:平方:米两吨的应当事先提!供作业方《案   在污水输送!干线管道、直径【八百毫米以》上的排水管道—或者雨?水、污水泵站—的外侧三米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打桩、爆破【、堆:放,超过:地面限载的》。重物、进行深度大于!。管顶高程的》开挖施工和》井点法降低地下【水位的施工等行【为的应当提》出确:。保排水设《施安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在征得》养护维?修责任单《位的同意后报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第三十八条排【水设施?。应当:设置安全《保护区安全保护区的!范围、识别标志【和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 第:三十九条禁止—下列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一):堵塞排水管道—;(二?)擅自占压、—拆,卸,、移动?排水设施;》(三)向排水管道倾!倒垃圾、粪便—;(四)向排—水管道?倾倒渣土、施工【泥浆、?污水处?理后的?污泥等?废弃物;(五)擅自!向,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六)【向排水管道》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七)擅自【在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爆破、打桩、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八》。)损害排水设施的】其他行为《 ,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或者有!第,。三,十九:条第(一)》、(二)、(三)项!行,为的由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予以警【告或:者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或者有第三十九条第!(四)、(》五,)、(六《)、(七《)、(?。。八):项行为的由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予以警告!或者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排水户【向排水管《道、泵站、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水质超《标的由?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下】罚款(一)排水【量在20《立,方米/日以》下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排水【量超:过20?立方米/日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排放的污【水严重超标损坏排水!设施、影响污水【运行或者影响防【汛安全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节严重并且拒!不改:正,的由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排水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水许!可证 ?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处罚(一)擅】。自实施?。中段放泄《或者使用《紧,急排放口排》水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擅自大范围—暂停排?水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养护维修排水!。设施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污水冒—溢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赶到—现场或者未》采取措施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或者有第三十!九条第?(五)、(六)项行!为情节严重并且【拒,不改正的《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封堵其】排放:口但必须提前书面】通知排水户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市水务局可!以委:托市水?务执法?总队实施《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属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排《水设施损坏》或者堵塞的应当【依法承担《疏,通、维修《责,任以及相应的赔偿责!任  ?。 因养?护维:修责:任单:位过错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妨!碍,行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排水》管理部?门,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违法审批或者!作出其他错误决定】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纠正或者予》以撤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 ?。 , 第:五十一条排水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市水【务局、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对【市水务局《、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有关用语》的含义?(一)排水设施【是指公共《排水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包?括排水管道、—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和具:有排:水,功能的河道、湖泊】、沟渠等   (】二)自建排》水设施是指》产权:单位:自行:投资:建设用于本区域排】。。放污水?的排:水管道、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 ,  (三)市属公】共排水系《统是指本市中—心,城区范围的公共【排水设施《网络以及接入中心城!区公:共,排水设施网络的部】分排水设施   】(四)?区(:县)属公共排水【系,统是指?各,区(县)自》成体:系并具有独立排水】功能的公共排水【设施:网络 ?。  第五十五—条具有排水》功能:的河道?、湖:泊、沟?渠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 第五十七条本【条例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