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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快推进本】。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办理周期确》保管理流程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是指对居民—。住宅小区内的供【水水箱、《水池、管道、阀门、!水泵、计量器具及其!附属设施等进行更新!改造: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的建【设及其监《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职责?分工)本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的计【划和立项《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二!次供水办《”,),或同级?发改委负责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审核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二次供水办会同】相关供水企业—负责 ?项目:报建手续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或者水》务管理部门负责办理!。。项目招投标监管由区!(县)?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合同信息报【送和项目开工信息登!记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二次供水办负【责监管? 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二次供水】。办会:同相关?供水企业、街—(镇)居委会—。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和!竣工确认《由区(县)二—次供水办负责组织 !第五条(项目管【理程序)项目建【设按照项目报建【、招投标、合—。同,信息:。报送、项《目,开,工信息登记等手续办!理合同信《息报送、项目开工信!。息登记实行网上办】理 第六条(网上】办理)实《行网上申请或—者办理手《续的建设《单位应登《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大】厅”:->各管理环节的网!。上办理入口》完成网上申请—或者办理 》第七条(项》。目,报建)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报建—网上申请后》应,当,到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或者水务【管理部?门指定受理点—办理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一 】式两份);》 (二)《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三)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四):区(县?)二次供水办盖章认!可,的资金?。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或》。者水务?管理部门对上述材】料复:核无:误,的应当当《场完成项目报建手】续办:理 第八条(招标投!标)依?。法应当招标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确立; (二)工程!投,资估:算已经确定; (三!)有相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工程需要的图纸【资料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招标】方式可以采用现【行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方式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投标—方式或者《。。批量招投标方式【 采:用批量?招,投标方式的批量【招投标的范》围以:同一行政区》域(如街镇、居【。委会)或同类—型的小区、街坊为单!。位具体招标范围由】区(县)二次供【水办会同相关部门】确定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限制)项目—经理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承接项目的数【量可:视项目特点及规模而!定但不得同时承接】3个以上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 第十条(【合同信息《报,。送)建设《单,位直:接在:网上:办,理完成?合同信息报送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完成】招标后进行合同【信,息报送建设单位应当!。对合: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一条(开工信息登!记)建设单位具【备以下开工条件【后可:直接在网上完成开】工信息登记 (一)!。明确承?接项目?的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 (二—。),明确建设单位、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技术管—理人:员,;, (三)项》目征询通过率达到规!定要求 区(县)】二次供水办》应当在收到开工【信息登记后会同相】关供水企业、街【(镇:),居委会实《施,质量安?全监督 建设—单位办理开工信息】登记后?方可:开工: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改造项目竣工!后承包单位》应当完成验收自评】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应当—完,成复验?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施工单位竣—工报告之日起—15日内提请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二次》供水办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街(镇)《 居委会或者业【委会、相关》供水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完成工?程竣:工资料验收和现场】验收:区(:县)二次供》水办在组织完成【验收后在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竣工—确认 第十三条(】解释部门)本办【法由市建设管理【部门和水务》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时效规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有效期《三,年本办法生效后【,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建《设管理细则(沪建】管201545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