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快—推进本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办理周—期确保管理流程【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是指》对居民住宅》小区内的供水水箱】、水池、管》道,、阀门、水泵—、计量器具及其附】属设施等进行更新改!造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的】建设及其监》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职责分工)本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的计划和》。立项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二次供水办”【。)或同级发改—委负责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审核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二次供水》办会同相《关,供水企业负》。责 项目报建手续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或者水务—管理部?门负:责办理项目招投【标监管由《区(县)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合:同信息报送》和项目开工信息登记!。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二》次,供水办负责监—管
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二次供《。水办:会,。同相关供水企—业、街(镇)居【委会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和竣工确】认,由区(县)》二次供水办》。负责组织
第五【条(项?。。目管理程序)项目建!设按照项《目,报建、招投标、【合同信息报》送、项目开》工信息登《记等手续《办理合?同信息报送》、项目开工信息【登记实?行网:上办理
第六—条(网上办理)【实行网上申请或者】办理手续的建—设单位应登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大厅【”->各管》理环节的网上办【理入口完成网上申】请或者办理》
,。第七条(项目报【建)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报建网—上申请后应当到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或者:水务管理部门指定受!理点办理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一 式两》份);
《(二)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三)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四)《区(:县)二次供水办【盖章认可的资金【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或者水务管理部!门对上述材料—复核无误的应当【当场完成项目—报建手续办理
第】八条(招标》投标)依法应当【招标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确立;
(二)!工程投资估算已经】确,。定;:
(三)有相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工程需要的图纸资!料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招标方式】可以采?。。用现行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方式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投标方式》或者批量《招,投标方式
采用【批量招投标方式【的批量招投标的范围!以同一行《政区域(如街—镇、:居委会?),或,同类型的《小区、街坊为单【位具体招标范围由】区(县)二次供水】办会同?相关部门确》定,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限制】。),项目经理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承接项》目的数量可视项目】。特点及?。规模而?定但不得同时—承接3个《以,上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
第十条【(合同信息》报送)建设》单位直?接在网上《办理完成合同信息报!送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完成招标—后,进行合同信》息报:送建设单位应—当对合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一条(开】。工信息登《记)建?设单位?具备以下开》工,条,件后可?直接:在,。网上完成《开工信息登记—
(一?。)明确承接》。项目的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
?(二)明确建设单】位,、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技术管理》人员;
(三—。)项:。目征询?通过率达到规定要求! 区(?县,),二次供水办应—当在收到开工信【息登记后会同相【关,供水企业、》街(:镇):居,委会实施质量安全】监督 建设单位办】。理开:工信息登记》后,方可:开工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改造》项,目竣工后承包—单位应当完成验收】自评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应当完—成复验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施工单【位竣工报《告之日起15日【内提请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二—次供水办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街(镇) 居委会!或者业委《会、相关供水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完成工程竣》工资料?验收:和,现场验收区(县)】二次供水办在组织完!。成验:收后在?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竣:工确认
第十三【条(解释部门)本办!。法由:市建设管《理部门和水务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时效规!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有效期三!年本办法生效后【,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建设管理细则(沪建!管201《54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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