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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快推进?本,。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办理周期确保管理】。流程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是指对居民】。住宅小区内的供水】水箱、水池、管道、!阀门、水泵、计量】器具及其附属设施】等进行?更新改?造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的建设》及其监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职责!。分工)本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的计—划和立项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二次供水办”!)或:同级发改《委负:责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审核《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二《次供水办会同相【关供水企业负责 项!目报建手续》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或者水—务管理部门负—责办理项目招投标监!。管由区(《县,)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合同信!息报送和项目开【工信息登记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二,次供:水办负责监管 【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二次供水办会同相关!供水企?业、街(镇)—居委:会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和竣工确认由区(】县)二次供水—。办负:。责组织 第五条(项!目管理程序》)项目建设按—照项:目,报建、?招投标、合同信息】报送、项目开工信息!登记等手《续办理合同》信息报送、项目开工!信息登记实行网上】办理 ?第六条(网》上办:理)实行《网,上,申请或?者办:理手续的建设单位应!登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大厅”->各】管理环节的网上办】理入口?完,。成网上申请或者【办理 第《七条(项目报建)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报建—网上申请后》应当到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或者—。水务管理部门指定】。。受理点办理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一! ,式两份?);: ,(二:)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三)《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四)区(县》。)二次?供水办盖《章认可?的资金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或者《水务管理部门—。对上述材《料复核无误的应当】。当场完成《项目报建《手续:办理 第八条—(招:标投:标)依法应当招标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确立;《 (二)工》。程投资?。估算已经确定; (!三)有相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工程需要的—图纸资?料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招标【方式:可以采用现行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方!式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投标方》式,或,者批量招《投标方?式 采?用批量?招投标方式的批量】招投标?的范围以同一行政】区域(如街镇、居委!会)或同类》型的小?区,、街坊为单位具体】招标范?围由:区(县?)二:。次供水办会》同,相,关部门确定》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限制)!。项目经理《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承!接项:目的数量可视项【目特点及规模—而定但不得同时【承接3个以上—。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 第十条(合【。同信息报送)建【设,单位直?。接在网上办理完成合!。。同信息报送》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完】成招标后进》行合同信息报—送建设单位》。应当对合《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一条(?开工信息登记)建】设单位具备以下开】工,。条件后?可直接在网上完成】开工信息登记— ,。。。(一)明确承—接,项目的?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 —(二)明确建设【单位、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技术管理人员—; :(三)项目征—询通过率达到—规定要求 区(【县)二次供》水办应?当在收到开工—信息登记后会同相】关供水?企业:、街(镇)居委会实!施质量安全》监督: 建设?单位办理《开工信息登记后方可!开工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改造项目竣工后!承包单?位应当完成验收【。自评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应当完成复】验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施工单《位竣工报告之日【起15日《内提请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二次供?水办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街(》镇) 居委》。会或者业《。委,会、相关《供水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完成:工,程竣工资料验—收和现场验收区(县!),。二次供水办在—组织完成验收后在】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竣工确认 第十三!条(解释部门)本】办法由市《建设管理部》门和水务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时》效规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有效【期三年本办法生效】后,:。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建设管理细【则(沪建管201】545?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