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
【(1994》年8月25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5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保障城?市道路、桥梁完【好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道路、桥梁以】及桥梁安全保护【区域
? 《 第三条《 城市道路、—桥梁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以—。车辆、?行人:通行为主要功能的通!道
《 : 第四条 本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道路、》桥梁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
【 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工—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是:所管:。辖的城市道路、桥梁!的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实施本》条例:业务上受《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领导
?。 》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市或者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 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协同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编制本市城市道路!、桥梁专业》规划会同审批城【市道路、桥梁的废】弃;
】(二)协同有—关部:门对:本,市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养护、维修的!年度计划进行综【合平衡;
】 (三)负—。责所管辖的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并且对《本市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实行统一!管理:;
— (四)制》定本市?城市道路、桥梁【的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 (五《)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 : (六)制【定、实施有关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目标;
》 》(七)负责所管辖】的城市道《路、:桥梁通?。行费和临时占路费的!征收、管《理
第】七条 ?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 :(一)?负责所管辖的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
】 ? , (:。二)编制《所管辖的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养护、维》修的年度计》划;
】(,三)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 (四—),负责所管辖的—。城市道路《、桥梁通《。行费和临时》占,路费的征收、管【理
第八!条 市或者》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及其设置的路】政,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依法处理—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 》市政:工程:管理人?员和路政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秉公执法《、文明服务
】 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持?有证件?佩戴标志
【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遵【守本条例不得侵占】、损坏城市道路【、桥梁或者改变【其性质和功能—并且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 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对贯彻实施—本条例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管理
】 第》十条 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协:同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道路《、桥梁专业规—划
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在编制城市道路【、桥:梁专业规划时应【当对管线、绿地、行!道树等布置以及交通!网络组织进行综【合平衡
!开发区、居住区自行!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分:区规划和城市道路、!桥梁专业规划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开发区、居》住区城市道路、桥】梁规:划时应当征求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意见
】 第十一条 本】市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必:须符合城市》道路、桥梁》专业规划其年度计划!由市或者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按照所》管辖的范围编制经会!同有关部门综—。合平衡后《。。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实施【
: 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桥,梁,建设资金按下列渠道!。和方式筹《集
(】一)财政拨款;
】。 :。。 (二)从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提取!;
(】。三)国内外贷款【;
《 (四)—国内外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投资;
!(五)社会资助;】
(【六)城市《道路、桥梁》通行费?收,入;
】(七)其他
】 ?第,十三条 政府—鼓励国内外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城市道路!。、桥梁专业》规划和建《设计划投资》建设城市道路、【桥梁: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 ,第十四条 》城市:道路、桥梁建设用地!必须遵守《土地管理法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核发城?市道路、《桥梁土地《使用权证
》。 第—。十,五条 城市道路、】桥梁的设计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必须具》备与工程规模相应】的资质等级和资质证!书
:。 , 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制》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并且按照!规划、?设计预留绿化用地】和采取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措施
】 跨《越江河的城市—桥,。梁建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
! 第十六《条, 城:市道路与铁》路相交道《口,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城市道!路与铁?。路双:方的技术标准—;在需要的地方应】当逐步建设立—体交通设施城—市规划应《当预留建设位置【
建【设立体交通》设,施,的规模和投资—按,照国家规定由有【关,部门共同协商—确定
? : 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工程施工前—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共同制—定疏导交通的措施】
: 第十八条 !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竣工后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或者】参与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对已交付使用的【城市道路、桥梁实行!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为一年
【。 第十九条—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城!市道路、《桥梁可以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收入必须用于【贷款的偿还或者投】资回:。报以及?城市道路、桥—梁,的养护?、维修、管理和建设!。
第二】十条 为《减少占路《停车各类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和有【关,。规定同?时建设停车场所
! 《第,三,章 养?。护和维修《管理
【 第二?十,一条 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城市?道路、桥梁的检测】。和,普,查编制所管辖的城】市道路、桥梁的养】。护、维修计划—
: ? 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市道—路、桥?梁设施量和养—护、维修定额核拨养!护、维修经费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合理使用》
: 第》二,十二条 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养护《、维修?单位承担城》市道:路、桥梁的养—护、维修
! ,养护:、维修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城市道路、桥梁】的完好
【 第二十三条 】国内:外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投资建设的以—及,开发区和居住区自】行,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自行养护》、维修?并且接受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的监督
》 对》建设单?位无偿移交产—权符合?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接—管条件的由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维修
!第二十四《。条 :城市道路、桥梁【损坏影?响交通和安全时【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必须及时组织—养护、维修
! 发现窨井盖等】。道路附属设施缺【损时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立—即补缺?或,者采取安全措—施
? : , 第二十五条 【养护、维修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保障行人》、行车安全
— , : 第二十六条 城!市道路维修车作业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行驶—日期、行《驶路线、行驶—。方向的?限制
】第四章 《路政管理
】 第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道路、挖掘道—路、修?筑出入口、》搭建临时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明【火作业、设置路【障,;
(】二)车?。辆载物?拖刮路?面履带车《、铁轮车《直接在道路上—行驶以及拌合混凝土!等,有损道路的各种作】业;:
: (三—),占用道?路安放空《调散热器、放置【装饰:物品、堆放超过道路!限载:的重物;
【 , (四《)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沿路】建筑:物向外开门》、窗占用道路;【
》 (五)机动车在非!指,定道路试刹车和停】放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放但摩托车在人【行道:指定范围内》停,放除外;《
? (六)堵塞下!水道等造成浸泡【。道路;
!(七)?偷盗、收《购、挪动、毁—损窨井盖《等,道路附属设施;
】 : (八》)损害、侵占道【路的其他行为
】 , , 第二十》八条 城《市桥梁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占用!桥面在?桥面:停放车辆、试刹【车、设?摊;
】(二)擅自在桥梁范!围内设置《。广告牌、悬挂物以及!占用桥孔、明—火作业;
】 (三)履—带车、?铁轮车直接上桥行驶!。超重车辆擅》自上桥行驶》利用桥?梁设施进行牵—。拉、吊装等》施工作业;
— (—四)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每平方厘米4—公斤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 (五)搭建妨】碍,桥梁使用和养护、维!修以及景观》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六)损害、侵—占桥梁的其他—。行为
》 ,。。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城市交—通,干,道
《 : 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必须】向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向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缴纳临时占路【费、占路保证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凭双!方批准?文件和收费凭据【。核发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
市!政工程管《理部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审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时【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严格遵循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 临时【占,路费上缴《市人:民政府用于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和管理
【 , 第三十条—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核定!的范围、期》限,占,用期满后《应当恢复城市道【路的原?状损坏的应当修【复赔偿;需要—继续占?用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延期占路费累进】收取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不得【损坏绿地、行—道树和?市政、公用、交【通等设施
— 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城市建设或【者交通管理的特殊】需要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可以共同!作出缩小占用面积】、缩:短,占用时间或》者停止占用》的决定
【 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占用城【市道路的不视—作临时占路;—超过核定期限的【视同临时占路
】 第三十一条! 不得占《用城市?道路:设置菜场;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集贸市】场、停车场
【 : 对特殊》需要占用城市道【路设:置,集贸市?场和停?车场:的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执行
! 第三十二—条 煤气、自来【水、雨水、污水【、,供热、广播、—电信:、电:力、消防等管线单位!必须在每《年三月底前把—当,年管线掘路施工计划!报市建设委员—会统一安排
】 违反前—款,。规定的市政工—程管理?部门不得《批准掘路
! 第三十三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除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必须向?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缴纳城市道路掘路】修复费取得掘路执照!方可按照规定挖【掘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书面—申请次日起三—。日内给予答复
】 ? 地下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挖【掘城市道路》的抢修?单位应当立即通【知,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补办紧—急掘路手续
—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五年内或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且!按照提前挖掘—时间加?。收一至五倍掘—路修:复费
第!三十四条 挖掘【城市道?。路应当在《核定的?施,工范围、施工期【限内进行《施工期间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施,工完:毕应当按照》。规定回土夯实清除】余土剩物并且及时通!知市政?工程:管理部?门,
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通知【次日:起按照横向掘—路三日内《、纵向掘路(二【百平方米以内)【七日内完成初修
】 第三十五!条 占用城市道路、!桥梁设置或者迁【移交通标杆》、邮筒、废物箱、】电话亭?等社会公益设施【的应当征得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同意
】 ? 占用城市道路】、桥:梁,设置广告牌、招贴牌!的应当?报经: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同意】并且支付广告场地】费
《 拆除上—述设施时《应当恢复城市道路】、桥梁原状
【 城市道路、!桥梁扩建、改—建时设?置,单位应当及时—拆除、迁移上述【。设施
— 第三十六条 】公共汽车、电车、】专线客运车以—及其他?固定线路的客—运车辆的站点—设置或者移位应【。当,征得: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加固城市道【路的费用由设置单位!承担
《 , 第三十七条】 车辆或者车辆载运!的物件超《过城:市道路、桥》梁限载或者通行条件!而确需通行的应【当事先报经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批准—因采取加《固措施所需》要的费用由》车,辆所属?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 第三十八条! 各类建设》工程可能损》坏,城市道路、桥梁【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与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签》订保:护协:议
》 , 第三十九条 【依附城市《桥梁架设管》。线的应当《向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架设》并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 : 城市桥梁—改,建、:扩建:时管线?单位应当及时拆除、!迁移管线
】 第四十条— 城市桥梁损—坏,。影响通行安全时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且立即设立危桥警】告牌;?严重:影响通行安》全,时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封桥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 确需封路、封】桥,进,行养护维修时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市公安部门【应,当联合?。发布封路、封桥通】告并:且登:报
《 第四十一条 !在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河道疏浚—、河道挖《掘、建?筑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作业的应【当制:定安全保《护措施经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 《 第四十二条 桥孔!由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或者产【权单位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和管理!
? , 第四十三条【 损坏城市道路、桥!。梁的其赔偿费—由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按照市—。政工程定额和实际】损坏情况核》定
【地下管线泄漏、爆】裂等事故损》坏,城市道路、桥梁的由!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先【行承担修复》责任;地《下管线产权》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可以向肇事》者追偿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的》。由市或者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设计或者《施工限期改正并且可!。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取得【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设计、施!工资质证书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桥梁的由《市或:者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且可处以》工程:造价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 ?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由市或者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由路政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承】担代为清除费用赔偿!修复费并且》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情节轻微—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二):情节一般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 (三)—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由路《政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承担代为清!除费用赔《偿修复?费并:且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占用!城市交通干道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超】面积、超期限占用】城市道?路的:对超过部分处以【每平方米每日二【。十元至?二百元但最高不【超过二万元的罚款】;
》 (三)超—面积、超《期限挖掘城市道路的!对超过?部分处?以修复费一至三倍】但最高不超过二万】元的罚款;
! , (四)造》成城市道路损坏【的处以修《复费三至五倍但最高!不超过?二万元的罚款
! 违法》、,无权、?越权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其批准—文件无效;非法【收入应当没收;造】。成损坏的《应当:赔偿;对审批单【位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的由?路政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承担代【为清:除费用赔偿修复费并!且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 (一)—未,造成城?市道路、桥梁损坏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二)》造成城市道路、桥】梁损:坏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或】者修复费三至五倍的!罚款
】第五十条 故意【损坏城市道路—、桥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五十一条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缴纳】临,时,占路费、掘》路修复费的》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 第》五十二?条 阻碍市政—工程管?理人员和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应当给予教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 ,第五十三条 市【政,工程管理人员、公】安交通?管理人员以及路【政管理人员违—反本:条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五十四条】 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五十六条 【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可以纠【正或者撤销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的决定
— 第六【。章 :附 则
》 , :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 《城市道路是指—市区和城镇范—围内(除公路外)以!车辆、行人通行为主!。要功能的《通道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路—肩、边坡、边—沟、广场、》道,路附属设施》和按照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让出的】用地等;城市道【路的附属设施包括路!名牌:、人行护栏、车行隔!离栏、导向岛、安】。全岛、绿地、—行道树?、窨井盖《等
— 城市桥梁是—指市区和城镇范【围,内架设在水上或者】。陆上:连,接城市道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构筑】。物包括跨越江—河的桥?梁、隧道《、车行立交桥—。、人行?。天桥、人《行地道、高架—道路、涵《洞、桥梁附》属设施和按照—城市桥梁规划红【线让出的用地—等;城?市桥梁的附属设施】包括桥孔《、挡土墙《、桥栏杆《。、人行?扶梯、桥名》牌、:限载牌、《收费亭等
【 ?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是指桥?梁垂直投《影面两侧《各十米?至各六十米范围【内的水域或者陆域】。
—第五十八条 城【市道路?、桥梁通行费、【临时占路费、—掘路修复费、—广告场地费等各项】收费标准和收取【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 ?第五十九条 —本市:工厂、港口、铁【路站场、机场内部】的专用道路、桥【。。。梁由产权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和—管理
第!六十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应》用问题由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