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
(1994年!8,月25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5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保障城【市道:。路、:桥梁完好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道路、桥】梁以及桥《。梁安全?保护区域
》 , , 第三》条 城市道》路、桥梁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以车辆、《行人通行为主要功】能的:通道
《 《第四条 本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 :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道路、桥梁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
— , 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工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是所管辖》的城市道路、—。桥梁的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实施本条【例业务?上受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领导
【 , , 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市【或者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 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 (一《)协同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编:。。制本:市城市道路、桥【梁专业规划》。会同审批城市道【路、桥梁的废弃;
! 《 (二)协同有关部!门对本市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养护!、维修的年》度计划进行综合平】衡;
》 (三)负责】所管辖?的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并:且对本市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实行统一管理;【
: 《(四)?制定本市城市道【路、:桥梁的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 (》五)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 (六)制定、!实,施有关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目标;
》 (七)负】责所管辖的城—。市道路?。。、桥:梁通行费和临时占路!费的:征收、管理》
第七条! 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 (:一)负责所》管辖的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
【 (二)编制!所管辖的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养护、维修的年度计!划;:。。
, (三)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 (四)负】责所管辖《的城:市道路、桥》梁通:行,费和临时占路费的征!收、管理
— : 第八条 市【或者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及其》设置的路《政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依法处《理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 ? :市政工?程管:理人员和路政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秉公执法《、文:。明服务
》 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持有证!件佩戴标志》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遵守本条例【不得侵占、损坏城市!道路、桥梁或者改】变其性质和功能【并且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 ? ,。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对,贯彻实施本条例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管【理
》 第十条 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协同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道路、桥梁专!业,规划
— 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在编制城市道—路、:。。。。桥梁:专,业,规划时应当对管线、!绿地、行道树等布置!以及交?通网络组《织进:行综合?平衡:
开发区!、居住区《。自,行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分区规《划和城?市道路、桥梁专业】规划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开发区、居住】区城市道路、桥梁】规划时应当》征求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意见
? , 第十一条】 本市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必须符合城市道】路、桥梁《专业规划其年度计】划由市或者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按《照所管辖的范—围编制经会同有关】。部门综合平》衡后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实施
— 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桥梁?建设资金《按下列渠道和方式筹!集
》 (一)财—政拨款;
【 , :(二)从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提取;
】 ? , (三)《国内外贷款》。;
(四!)国:内外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投资;!
: (五)【社会资助;
【。 (六)城市!道路、桥梁通行费收!入;
—。 (七)其他【
第【十三条? ,政府鼓励国内外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城市道路—、桥:梁专业规划和建设计!划投资?建设城市道路—、桥梁
《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 ?城市道路《、桥梁建《设用地必须遵守土地!管,理法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核发城市道!路、桥梁土地—使用权证
— , , 第十《五条: 城市道路》、,桥,梁的:。。设计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必须:具备与?工程规模相应—的资质等级》和资:质证书
】 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制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并且按【照规划?、设计预留绿化用】地和采取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措施
! 跨越【江河的?城市桥?梁建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
《 , 《第十六条 城市【。道路与铁路相交道】口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城市【道路:与,铁路:双方的技术》标准;在《需要的地方应当逐】步建:设立:体交通设施城—市规划应当预—留建设位置
】 建设立体【交通设施的规模和】投资按照国家—规定由有《关,部门共?同协商?确定
— :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工程《施工前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共同《制定疏导交通的措施!
: 《第十八条《 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竣工后—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或者参与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对】已交付使用的城【市道:路、桥?梁实行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为一年
》 第—十九条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城《市道路、桥》梁可以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收入必须《用于贷款《的偿还?或者投资回报以及城!市道路、桥梁的【养护、维《修、管理和建设
! 第二十条 !为,。减少占路停车各类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和有关规定!同时建设停》车场所
》 第三章【 养护和维修管【理
第】二十一条 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城市?道,路、桥梁的检测和普!查编制所管辖的城】市,道路、桥梁的养护、!维修计划
! 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市道路、】。。桥梁设施量和养护】、维修定额核拨养护!、维修经费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合理使【用
第二!十,二条: 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养护、维修—单位:承担城市道路、桥】梁的养护、维修
!。 养护—、维修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城】。市道:路、桥梁的完好【
》。 ,第二十?三条 国内外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投资建设—的以及开发区和【居住区自行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自】。行养:护、维修并》且,接受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的监督
! 对:建设单位无偿移【交,产权符合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接管条件的》。。由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维【修
【第二十四《条 城市道路、【桥梁损坏影响交通】和安全?时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必须?及时组?织养护、维修—。
》 发现窨井盖等道】路附属设施缺—损时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立》即补:缺或者采《取安全措施
】。 : 第二十五》条 养护、维修【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保障行人《、行车安《全
》 第二十》六条 城市道路【维修车作业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行驶:日期、行《驶路:线、行驶方向的【限制
— 第四章 路【政管理
— 第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擅》自占用道路、挖掘道!路、修筑出入口【、搭建临时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明火《作业、设置路障;
! (二)车!辆载物拖刮路面履带!车、铁轮车直接在】道路上行驶以及【拌合混凝土等有损】道路的各种作业;】
(三】)占用道路安放空】调散热器、放置装饰!物,品、堆?放超:过道:路限载的重物—;,。
—(四:)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沿—路建筑物向外开【门、窗占用道路;】
? (五)机动】车在非指定》道路试?。刹车和停放》。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放但》摩托车?在人行道指》定范围?。内停放除外;
【 (六)】堵塞下水道等造【。成,浸泡道路;
! (七)偷盗、】收购、挪动》、毁损窨井盖—等道路附《属设施;《
(八)!损,害、侵占道》路的其?他行为
】 第:二十:八,条 城市《桥梁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占用桥面】在桥面?停放车辆、试刹车】、设摊;
! (二)擅自在【桥,梁范围内设置广【告牌、?悬挂物以及》占用桥孔、明—火作业;
》 《 (三)《履带车、铁轮车直】接上桥行驶》超重车辆擅自—上桥行驶利用桥梁】设施进行牵》拉、吊?装等施工作业;
! (四)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每平》方厘米4公斤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 ? (五)搭建妨碍!桥梁使用和养护【、维:修以及景观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 ,(六)损害、侵占】桥梁: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城《市交通干道
— : 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必须向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向】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缴纳临】时占路费、占路保】证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凭】双方批准文》。。件和收费凭据核【发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
? 市》政,工,程管理部《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审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时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严格遵循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 临:时占路费上缴—市人民?政府用?于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和!管理
— 第三《十,条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核定《的范围、期限占用期!满后应当《恢复城市《道路的原状损—坏的应当修复赔【偿;需要继》续占用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延期占】路费累进收取—
,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不:得,损坏绿地、行—道树和市政、—公用、交通等设【。施
【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城市建设或【者交通管理》的特:殊需要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可以共?同作出缩《小占用面积、—缩短占用时间或者】停止占用的决定
】 》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占用—城市道路的》不视作临时》占路;超过核定期】限的视同临》。。。时,占路:
第三】十一条 不得占【用,城市道?路设置菜场;—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集贸【市场、停车》场
? : 对?特殊需要《占用城市道路—设置集贸市》场和停车场的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执行《
《 第三《十,二条 煤气、—自来水、雨水、【污水、供热、广【播、电信、电力、消!防等管线《单位:必须在每年三—月底:前把当年《管线掘路施工计【划报市建设委—员会统一安排
! 违反前款规】定,的市政工程管理【部门不得批准—掘路
】第三十三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除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必须?向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缴纳城市道路【掘路修复费取得掘】路执照方可按照【规定挖?掘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书!面申请次《日起三日内给予答】复
? 《地下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挖—掘,。城市道路的抢修单】位应当立即通知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补办【紧急:掘路手续
—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五年内或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且按照提前挖—掘时间加《。。收一至?五倍掘?路修复?费
:。 第—三十四条 挖掘【城市道路应当在核】。定的施工范围、施工!期限内进《行,施工期间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施—。工完毕应当按照规定!回土夯实《清除:余土剩物并且及时】通知市政工程—管理:部门
? 》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通知次?日起按?照横向掘路三日内】、纵向掘路(二【百平:方米以内)七日内完!成初修?
》 第:。三十五条 占用城】市,道路、桥梁设置或者!迁移交通标杆—、,邮筒、废物箱、【电话亭等社会公益设!施的应当《征得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同】意
: : 占用城市道】路、桥梁设置广告牌!、,招贴牌的应当报经】。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同》意并且支付广告【场地:费
:。 ? 拆除上》。述设:施时应当恢复城市】道路、桥梁原状
! : 城市道路—、桥梁扩建、—改,建时设置单》位应:当及时拆除、迁【移上述设施》
—第三十六条 公【共汽车、电车、专线!客运:车以及其他固定线路!的,客运车辆的站点设】置或者移《位,应当征得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加《固城市道路的费用由!设置单位承担
! 第三十七条 !车辆或者《车辆载运的物件超】过城市道路》。、桥梁限载》。。或者通行《。条件而确《。需,通行的应当事—。先报:经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批?准因:采取加固《措施所需要的费【用由车辆所属—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 , 第三十八条! 各类建《设工程可《能损坏?城市:道路、桥梁》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与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签订保护协【议
— 第三十九条—。 依附城市》桥梁架设管线—的应当向《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架【。设并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 : 城市桥梁改建!、扩建时《管线单位《应当及时拆除、迁移!管线
》 第四》十条 城市桥—梁,损坏影响通行安全】时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且立即设立危】桥警告?牌;严重《影,响通行安全时—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封桥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 , ,。 确需《封路、封桥进行养护!维修时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市公安部【门应当?联,合发布封路、封【桥通告并《。。且登报?
? 第四》十一:条 在?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河—道疏浚、河道挖掘】。、建筑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作业的》应,当制定安全保护措施!经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 ?第,四十二条《 桥孔由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或者产权【单位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和【管理
】第四十?三条 损坏城—市,道路、桥梁的其赔偿!费由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按照市政工程【定额和实际损坏情】况核定
!地下管线泄漏、爆裂!等事故损坏城市道路!、桥梁?的由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先行?承担修复责任;【地下管?线,产权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可以《向肇事者《追偿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的由?市或者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设计或者施—。工限期改正并—且,可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取得: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设计、施工!资质证?书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桥梁的》由市或?者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且—可处以工程造—价,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由市或者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由》路政: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承担代—为清除费用》赔偿修复费》并且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情节》轻微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二):情,节一般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三)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由【路政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承担代!为清除?费用赔?偿,修复费并且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占用《城市:交通干道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超面积、超期限占】用城市道路》的对超过部分处【以每平方米每日【二十:元,至二百元《。但,最高不超过二万【元的罚?款;
— (三)超面积、!超期限挖《掘城市道路的对【超过部分处以修【复费一至三倍但【最高不超过二万元】的罚款;
】 :(四)造成》城市:道,路损坏的《处以修?复费三至五倍—但最高不超过二万】元的罚款
】 违法、无权、】越权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其批《准,文件无效;非法【收入应当没收;造】成损坏的应当赔偿;!对审批单位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的由路?政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承—担代:为清除费用赔—偿修复费并且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未造》成城市道路、桥梁】损坏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二)—造成城市道》路、桥梁损坏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或《者修复费三至五倍的!罚,。款
第五!十条 故《意,损坏城市道路—、桥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五十】。一条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缴【。纳,。临,时占:。路费、?掘路修复费的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五】十二条 《阻碍市政《工程管?理人员和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应当《给予教?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 , : 第五十三条 市政!工程管理人员、公安!交通管理人员以【及路政管理人员违】。反本条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 第五十四条 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五十六】条 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可以纠正【或者撤销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的决定
—。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 城市道—路是指?市区和城镇范—围内(除《。公路外)以车辆【、行人通行》为主要功能的—通道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路肩、边坡、!边沟:、广场、道路—附属设施和按照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让出的用《地等:;城市道《路的附属设》施,包括路名牌》、人行护栏、—车行隔离《栏、导?向岛、安全》岛,、绿地、《。行道树、窨井—盖等
? 城市【桥,梁是指市区和—。城镇范围内》架设在水上或—者陆:上连接城市道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构】筑物包括跨越江河】的桥梁、隧道—、车行立交》桥、人行《。天桥、人行》地道、?高架道路、涵洞、】桥梁附属设施和按】照城:市桥:梁规划红线让出的用!地等;城《市桥梁的附属设施包!括桥孔?、挡土?。墙、桥栏杆、人行】扶梯、?桥名牌、限载牌、】收费亭等
】 :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是指桥!梁垂直投影面两侧各!十米至各六十米【范围内的水域—或者陆域
— ?。 第:五十八?条 城市道》路、桥梁通行费【、临时占路》费、掘路修复费、广!告,场地费?等各项收费标准【和收:取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 第五?十九条? 本:市,工厂:、港口、铁路—站场、机《场内部的专用道【路、桥梁由产权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和!管理
》 : 第六十《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 《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应用问题由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