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12-2014 建标库

11  沥青类防腐蚀工程

11.1  一般规定

11.1.1  沥青类防腐蚀工程是指以沥青为胶结材料的耐酸、耐碱、耐盐、耐水的防腐蚀工程。沥青类材料主要是以沥青为胶结料,以粉料、砂、石为骨料配制而成的沥青稀胶泥、沥青砂浆和沥青混凝土。

    沥青类材料有独特的优点,耐稀酸性能优良,抗渗性和抗水性好,原材料来源广,价格低廉,施工方便,施工完后2h即可交付使用。它的缺点是不耐溶剂,强度较低。在紫外线作用下容易老化,耐热性较差。施工过程中毒性较大,同时易对环境产生较严重的污染,因此在防腐蚀领域其应用范围受到限制。

11.1.4  沥青在较高温度下的性质接近于高黏度液体,而在低温下则具有固体的性质,因此必须加热到一定温度进行施工,在温度未降低前可以压密实,任意成型。目前,对沥青材料的加热普遍采用沥青加热设备进行,现场采用锅灶熬制沥青的方法已不再采用。

11.1.5  沥青在较高温度或阳光暴晒下易发生老化、变形、强度降低等现象,故不宜暴晒。沥青沾染杂物后会影响制成品的质量,故宜保持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