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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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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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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 本条【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提出对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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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前》的准备工作非常【重要本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把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和【安全:交底、资格考核、】开工文件、施工机】械与计量《器具检定、》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内容?作为防腐施工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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