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12-2014 建标库

8.4  块材的施工

8.4.1  块材的施工方法应包括揉挤法、坐浆法和灌注法。

8.4.2  耐酸砖、耐酸耐温砖、防腐蚀炭砖及厚度不大于30mm的块材宜采用揉挤法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块材的贴衬面和在被铺砌基层表面上刮上一层薄胶泥。

    2  将块材用力揉贴在基层表面上。胶泥应饱满,并应无气泡。

    3  刮去灰缝挤出的多余胶泥。

8.4.3  天然石材采用坐浆法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先将块材的铺贴面涂上一层薄胶料,在被铺砌基层铺上一层结合砂浆,砂浆厚度应略高于规定的结合层厚度。

    2  将块材平放到结合砂浆上,采用橡皮锤或木锤均匀敲打块材表面,表面应平整,并应有砂浆液体挤出为止。

8.4.4  天然石材的立面采用灌注法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灰缝应密实,黏结应牢固。

    2  待胶泥固化后将稀胶泥从上部灌入。当立面为单层块材时可一次灌浆到位,多层块材一次灌浆深度为每层块材高度的2/3。

8.4.5  施工时,块材的结合层厚度和灰缝宽度应符合表8.4.5的规定。

表8.4.5  结合层厚度和灰缝宽度

8.4.6  块材的灌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树脂胶泥铺砌的块材,应在铺砌块材用的胶泥、砂浆初步固化后进行。

    2  水玻璃胶泥铺砌的块材,树脂胶泥灌缝时应在结合层胶泥或砂浆完全固化后进行。

    3  灰缝应清洁、干燥。

    4  灌缝时,宜分次进行,灰缝应密实,表面应平整光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