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树脂整体面层的施工
5.5.1 树脂整体面层包括树脂稀胶泥、树脂砂浆、树脂细石混凝土、树脂自流平和树脂玻璃鳞片胶泥等整体面层。
5.5.2 树脂稀胶泥整体面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基层上无隔离层时,在基层上应均匀涂刷封底料;用树脂胶泥修补基层的凹陷不平处。
2 当基层上有纤维增强塑料隔离层时,在纤维增强塑料隔离层上应均匀涂刷一遍树脂胶料。
3 应将树脂稀胶泥摊铺在基层表面,并应按设计要求厚度刮平。
4 当采用乙烯基酯树脂或不饱和聚酯树脂稀胶泥面层时,应采用相同的树脂胶料封面。
5.5.3 树脂砂浆整体面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基层上无纤维增强塑料隔离层时,在经表面处理的基层上应均匀涂刷封底料;固化后,用树脂胶泥修补基层的凹陷不平处。然后宜再涂刷一遍封底料,并均匀稀撒一层粒径为0.7mm~1.2mm的细骨料。待固化后进行树脂砂浆的施工。
2 在树脂砂浆摊铺前,应在施工面上涂刷一遍树脂胶料。摊铺时应控制厚度。铺好的树脂砂浆,应立即压实抹平。
3 树脂砂浆整体面层不宜留施工缝,必须留施工缝时,应留斜槎。当继续施工时,应将留槎处清理干净,边涂刷树脂胶料、边进行摊铺的施工。
4 面层胶料的施工,应涂刷均匀。当进行两层胶料施工时,待第一层胶料固化后,再进行第二层胶料的施工。
5.5.4 树脂细石混凝土整体面层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5.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树脂细石混凝土面层施工应采用震动器,并捣实抹光。
2 采用分格法施工时,在基层上用分隔条分格,在格内分别浇捣树脂细石混凝土,待胶凝后,再拆除分隔条,再用树脂砂浆或树脂胶泥灌缝。当灌缝厚度超过15mm时,宜分次进行。
5.5.5 树脂自流平整体面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基层上无纤维增强塑料隔离层时,在基层上应均匀涂刷封底料;用树脂胶泥修补基层的凹陷不平处。
2 将树脂自流平料均匀刮涂在基层表面。
3 当基层上有纤维增强塑料隔离层或树脂砂浆层时,可直接进行树脂自流平面层施工。
4 每次施工厚度:乙烯基酯树脂或溶剂型环氧树脂自流平不宜超过1mm,无溶剂型环氧树脂自流平不宜超过3mm。
5.5.6 树脂玻璃鳞片胶泥整体面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基层上应均匀涂刷封底料,并用树脂胶泥修补基层的凹陷不平处。
2 将树脂玻璃鳞片胶泥摊铺在基层表面,并用抹刀单向均匀地涂抹,每次厚度不宜大于1mm。层间涂抹间隔时间宜为12h。
3 树脂玻璃鳞片胶泥料涂抹后,在初凝前,应单向滚压至光滑均匀为止。
4 施工过程中,表面应保持洁净,若有流淌痕迹、滴料或凸起物,应打磨平整。
5 同一层面涂抹的端部界面连接,不得采用对接方式,应采用斜槎搭接方式。
6 当采用乙烯基酯树脂或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鳞片胶泥面层时,应采用相同的树脂胶料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