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
红桥区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容园林委拟定的《红桥区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望各有关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落实。
2016年11月23日
红桥区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迎接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以下简称全运会),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和城区文明程度,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现就我区开展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大干四季度、奋战300天,认真实施城市综合整治,深入推进美丽红桥建设,加强城市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升城区“美化、绿化、净化、亮化、序化”水平,以环境优美、服务优良、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区形象迎接第十三届全运会召开。
(二)工作目标
1.市容环境整洁靓丽。综合整修红旗北路等5条重点道路沿线178栋建筑和西站站区等4个重点地区周边环境,提升海河沿线红桥区段夜景灯光线,治理城乡结合部、里巷道路、沿街门店的脏乱差现象,整治占道经营和堆放,依法严治环境秩序、交通秩序,着力打造整洁、有序、大气、靓丽的市容市貌,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和城市管理水平。
2.生态环境清新优美。全面完成道路绿化、街心绿化、社区绿化、河岸绿化、垂直绿化“五绿”工程任务,新建和提升绿化35.60万平方米;加大生态保护力度,落实扬尘污染治理“五个百分百”措施,严防严控环境污染,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景美的生态环境。
3.安全保障有力有效。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抓住食品安全、交通秩序、水电气热保障等重点,坚持源头管控,完善硬件设施,强化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水电气热正常供应和使用安全,打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4.城区文明建设显著提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提升行业文明服务、市民文明素质为重点,加强教育引导,完善行为规范,强化文明管理,倡导文明执法,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全面提升城区文明程度。
二、主要任务
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工作主要包括十项重点工程:
(一)街景立面美化提升工程
1.整修建筑立面。对红旗北路、复兴路、勤俭道、南运河南路、芥园道等5条重点道路沿线178栋建筑进行综合整修,围绕违法建设、违法设置附属物及户外广告牌匾等六项内容对迎全运涉及保障的大丰路等21条道路进行治理。对咸阳路、咸阳北路、西青道等10条道路广告牌匾进行治理。对洪湖南路道路两侧环境实施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区市容园林委(市容秩序管理部门)。
责任单位:区建委、区综合执法局、区房管局、区市容园林委(环卫专业管理部门、环卫行业管理部门、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交管红桥支队及有关街道办事处。
2.修饰城市“家具”。对全区道路两侧果皮箱、座椅、报刊亭、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以及各类箱柜、标牌、线杆、护栏等进行更新配置、清洗油饰。综合修复提升海河沿岸(红桥区段)损毁设施。
牵头单位:区市容园林委(市容秩序管理部门)。
责任单位:区市政局、交管红桥支队、区市容园林委(环卫专业管理部门)及相关产权单位和有关街道办事处。
(二)净化亮化序化提升工程
3.开展环境卫生清整。持续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整、大清洗、大扫除”活动。搞好河道、工地、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生治理,开展清脏治乱专项行动,清理楼顶空间杂物,消除安全隐患,清除各类垃圾杂物和卫生死角。推进机扫水洗全覆盖。加强环卫清扫清运车辆、工程运输车辆等专用车辆清洗清洁。重点对双环辰兴路等城郊结合部、和苑地区、各拆迁片积存杂土杂物加强治理。
牵头单位:区市容园林委(环卫专业管理部门)。
责任单位:区建委、区房管局、区综合执法局、潞河环境建设公司、区市容园林委(环卫行业管理部门、设施设备管理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
4.打造西站地区整洁城市窗口。强化秩序管理,做好对流动经营商户、店外经营的清整治理,增设人车分流栏650米,车辆智能识别系统2处。完善《天津西站地区环境保洁质量规范》,建立健全保洁质量监督台账,进一步完善区域责任划分。整治违法揽客行为。继续抓好安全防范工作,抓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联动,落实应急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深化“一流车站、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形象”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西站站区办。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交管红桥支队、潞河环境公司及有关街道办事处。
5.治理沿街门店脏乱。落实门前包保责任制,加强沿街门店、菜市场、早市夜市、商业街等环境治理力度,治理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违法行为,加强违法小广告的治理。规范沿街底商牌匾广告设置,清理各种违法悬吊挂物。
牵头单位:区市容园林委(市容秩序管理部门)。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容园林委(考核和数字化管理部门、环卫专业管理部门、环卫行业管理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
6.抓好占路经营治理。
(1)加大执法巡查频次,集中治理马路餐桌、摆摊设点等违法占路经营行为。
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市容园林委(市容秩序管理部门)。
(2)疏堵结合,对唐家湾农贸市场等7个占路市场和月明路等3个临时疏导线市场进行治理,取缔非法占路经营,迁移占路市场。
牵头单位:区市容园林委(市容秩序管理部门)。
责任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委、区综合执法局。
(3)新建一批标准化菜市场,创建一批环境整洁菜市场。
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7.治理违法建设(违章建筑)。以旧楼改造小区为重点,开展社区私搭乱盖、乱圈乱占等违章回潮现象的清理整治。结合精品线、示范路创建工作,开展主干、次支道路私搭乱盖等各类违法违章问题的规范、整治工作。严格按照“零容忍,不过夜”要求,坚决遏制,严厉查处新建违法建设行为。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历史形成的违法建设,重点解决一批百姓反映强烈的历史遗留违法建设。
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房管局、区规划分局、区市容园林委(市容秩序管理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
8.搞好城区垃圾处理。强化建筑垃圾处理,加强建筑垃圾卸地的监督管理。强化餐厨垃圾处理,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对全区机关、学校、宾馆、饭店的餐厨垃圾进行统一管理、封闭运输、无害化处理。强化生活垃圾处理,制定工作方案,推进社区垃圾源头分类,建立健全日清日运机制。
牵头单位:区市容园林委(环卫行业管理部门)。
责任单位:区建委、潞河环境建设公司、区市容园林委(环卫专业管理部门、环卫设施设备管理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
9.美化社区生活环境。围绕“拆违、清脏、治乱、整路、补绿”五项主要内容,重点以抓好居民区内拆除私搭乱建违章、清理垃圾死角、治理乱圈乱占、整治破损路面、提升改造绿化为工作目标,全面整治社区环境,全力解决综合服务和改善配套设施等问题,彻底解决社区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努力建成20个美丽社区(环境优美示范社区、精品社区)。
牵头单位:区市容园林委(规划计划部门)。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市政局、区市容园林委(环卫专业管理部门、环卫设施设备管理部门、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市容秩序管理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
10.提升城市夜景灯光。扩大亮化范围和区域,突出抓好南运河5座桥梁夜景灯光设施建设和海河沿线红桥区段夜景灯光提升(维修维护)工程,强化管理、严格考核检查,确保开启率和完好率。落实夜景灯光“三同时”要求,做好西站周边和新建住宅项目夜景灯光建设推动工作。改造南运河河道照明设施,提升灯光亮化工程的品位,打造红桥靓丽的风景线。
责任单位:区市容园林委(市容秩序管理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
(三)里巷道路环境治理工程
11.修复破损路面。对71片社区破损道路进行整修,实施面积9.25万平方米;对区内53片积水点进行改造。整治里巷环境,清理里巷杂物,补全照明设施,硬化裸露地面,实施建绿补绿。
牵头单位:区市政局。
责任单位:区建委、区市容园林委(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责任部门。
12.推进旧楼区改造。
(1)按照全面普查、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全区的危改房、还迁房、远年商品房进行普查,制定专项规划和方案。
牵头单位:区房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责任部门。
(2)对已完成改造旧楼区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责任部门。。
13.治理架空线缆。对全区主干道路、4个重点地区废弃、破损、无主的各类线杆实施拔除。
责任单位:区市容园林委(市容秩序管理部门)、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及相关产权单位。
(四)园林绿化建设提升工程
14.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建设。重点对复兴路、河北大街等7条道路10.92万平方米绿化进行改造,实施西青道、大丰路等54条道路垂直绿化,改造东西耳环公园、口袋公园3处街头街心绿地。对复兴路、平津道等56条主次干路死树(缺株)1230株、绿篱模纹缺株3万余株、草皮5万余平方米进行绿化补植。
15.推进河岸社区绿化建设。新建(提升)南运河、子牙河、北运河河岸绿化12.5万平方米,对桃花园东里、葆节楼等20个社区实施补绿增绿。
责任单位:区市容园林委(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潞河环境建设公司。
(五)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16.推进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要求,着力解决区内河道和饮用水取水地污染问题。整治工业污染源,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17.加强空气污染防治。严防严控扬尘污染,严格落实“五个百分之百”扬尘控制措施。实现土石方作业建筑施工工地红外摄像视频监控全覆盖和扬尘在线24小时动态监测。加强拆房工地扬尘治理,深化全区拆房工地动态监控。严格渣土运输和堆卸地管理,联合开展道路渣土运输治理工作。强化堆场和落楼地面扬尘治理,对全区工业企业堆场和裸露地面实施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严防严控机动车污染和工业企业污染。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建委、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容园林委(环卫行业管理部门、环卫专业管理部门)、交管红桥支队及各街道办事处。
(六)道路交通秩序治理工程
18.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加大整顿交通秩序力度,以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和整治超速超限超载违法运输为重点,优化交通组织,治理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道路秩序管理,重点治理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向车外抛洒物品等违法行为。加强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及时清洗更换、油饰见新。以辖区16条重点道路及严管示范路为重点,加强路面管控,不定期组织集中治理行动。加大机动车违章停放的治理和处罚。加强对大型商圈、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道路晚间违法停车治理力度。依法处罚、拖移在道路上停放的废旧无主机动车。治理机动三轮车“四非”行为。
牵头(责任)单位:交管红桥支队。
19.规范经营性道路停车泊位秩序。加大对经营性道路停车泊位经营行为的巡视检查、规范管理,对现有停车场环境卫生、环境秩序、停车秩序进行规范。
牵头单位:区市容园林委(区停车办)。
责任单位:交管红桥支队、潞河环境公司及相关责任单位。
(七)公用设施功能提升工程
20.提升改造环卫设施。对红卫桥等9个环卫公厕进行维修,改造西沽垃圾转运站。完成子牙河北路环卫机扫水洗车辆卸泥点建设和咸阳北溶盐站二步改造工作。对礼貌楼公厕等5座公厕进行提升改造。
责任单位:区市容园林委(环卫设施设备管路部门)、潞河环境建设公司。
(八)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程
2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生产管控,对食品、农产品生产环节要加强监管,防止源头污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进行重点治理。强化流通运输管控,重点治理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强化使用环节管控,开展餐饮服务行业大检查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严控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牵头(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及相关责任单位。
(九)水电气热安全保障工程
22.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保障。协调市自来水有关部门,加强供水保障,全面检查市政供水管网,消除供水安全隐患,强化管网监控、抢修维护,营造安全稳定的用水服务环境。协调市供电有关部门,加强供电保障,深入查改供电安全隐患,完善分级分类现场保电方案,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协调市燃气有关部门,加强用气保障,严格执行服务标准规范,加强用气入户安全检查,加大巡查燃气管网力度,大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加强供热保障,严格执行供热设施安全管控规则和施工标准规范,加强热源厂锅炉和辅机以及燃气配套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大换热站、热力管网的巡查力度,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区建委。
责任单位:市自来水、供电、燃气有关部门,区供热办(区供热总公司)及相关责任单位。
(十)城区文明综合提升工程
23.提高城区文明程度。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文明创建活动为重点,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打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持续推进文明交通、文明祭扫等专项行动,加强文明宣传教育,劝导不文明行为,坚决整治燃放鞭炮、烧撒纸钱、噪音超标等问题,曝光反面问题,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文明和谐的正能量。
24.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以开展“迎全运最美市民”评选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文明教育和公益宣传系列活动,加强文明礼仪教育,推动文明礼仪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利用多种媒体,在重点区域和人流密集场所,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推进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全面提高市民健康素质。
25.提升文明服务水平。以规范服务言行和开展志愿服务为重点,深入开展迎全运服务大提升活动,倡导文明用语,加强文明服务,突出行业和区域特点,强化从业人员服务培训,组织开展行业竞赛、评比活动,设立共产党员“先锋岗”、“文明窗口”,严格落实文明服务标准,提升文明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志愿服务作用,鼓励更多的居民和学生、企业员工主动参与迎全运志愿服务,形成广泛参与、人人关心全运会的良好社会氛围。
26.加强文明服务管理。加强服务行业监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及时查处曝光不文明服务行为。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系统,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服务行业满意度调查,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反映问题。提升监管部门的文明执法程度,完善管理标准和流程,大力推进文明服务、文明执法。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妇联、区建委、区商务委、区市容园林委、区卫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区综合执法局、交管红桥支队及各街道办事处。
三、时间安排
全区城市综合整治工程分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部署动员(2016年10月下旬前)。区政府召开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对照整治内容,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召开会议组织推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全面整治(2016年10月下旬至2017年4月底)。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主体责任;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秋植绿化、建筑整修主体、里巷道路环境整治等任务,整治工作大见成效;2017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整改提升(2017年5月)。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对整治工作边实施、边检查、边整改、边提升。
第四阶段:巩固拓展,保持长效(2017年6月后)。组织开展城市综合整治“回头看”,深化治理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组织推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协调
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长梁永岑为总指挥、相关区级领导为副总指挥的指挥部,副区长李丽玲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三个职能组、十个专项工程分指挥部和各街分指挥部。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组建相应的工作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亲力亲为,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强化组织推动,形成层层负责组织机制,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资金投入和工作推动“六个到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和属地化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领导责任、主体责任、整治责任、检查责任,列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推动各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扎实开展。
(二)坚持更高标准,严格过程监管
要按照一流标准,坚持样板引路,对每项工程都精心设计优化完善,确定最佳方案予以示范推广,实现以点带线、以线铺面。要实施精细管理,严格施工监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监管零距离、安全零事故,使每项工程都成为安全精品工程。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规定,加强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材料、施工队伍的监督管理。加强资金组织筹措,确保市区两级投资按配比及时足额到位。搞好资金使用跟踪审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严禁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建设优质廉洁工程。
(三)狠抓检查落实,认真考核问责
各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常态长效机制,坚持日调度、周巡查、月检查,层层抓督促检查和整改,确保各项综合整治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成效。区城管委要组建检查组,建档立卡,健全工作台账,对整治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开展集中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突击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问题,严格督促整改。要坚持标准严格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监督问责机制,及时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对整治工作不力、工作失职和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公开曝光、严肃问责。同时,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