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08年 建标库

天津市南开区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及公安部“9.28”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消防工作实际,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20081231日,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工作目标,全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我区成立南开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长许景胜任组长,常务副区长王宝安、副区长孙树田任副组长,各委、局、办,各街、公司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开消防支队。

三、排查的重点

此次排查的重点为建筑消防设施、公共娱乐场所、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或开业前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和场所、“三合一”建筑、地下场所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四、专项行动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2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为主,时间从即日起至1031日。

近期,全区正在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在此基础上,我区将同时开展“三合一”建筑、地下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第二阶段:以公共娱乐场所专项治理为主,时间从111日至1225日。

对区内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同时,将开展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或开业前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和场所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时间从1226日至1231

专项行动期间,各委、局、办,各街、公司要对本单位认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对列管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081231日前将工作总结通过网络传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南开支队)

五、排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排查以下内容:

(一)建筑或场所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施行后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合格;

(二)建筑内部装修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公共场所选用的装修装饰材料是否获取阻燃制品标识,严禁采用聚胺脂泡沫等易燃有毒装修材料;

(三)单位或场所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宽度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四)单位或场所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并保持完好有效;

(五)单位或场所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保证完好有效;

(六)单位或场所是否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七)单位或场所是否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消防控制室是否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经过消防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八)单位或场所是否制定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进行演练;

(九)单位或场所对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和单位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工作实际,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全员动员,全力以赴,按照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前”的要求,尽最大努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全力维护我区的消防安全。

(二)部门联动,群防群治。派出所要深入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公安、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消防支队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排查整治网格;消防支队要对各阶段、各步骤、各环节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要推动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排查整治;街道办事处要在居民社区开展大清整活动,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三)严格执法,消除隐患。消防支队要认真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按照“六个一律”的要求,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对公众聚集场所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它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爆竹。对拒不整改和责令停产停业后擅自使用、营业的,要坚决依法拘留违法人员。各单位要认真研判火灾形势,对本地区火灾隐患底数清、情况明。要坚持什么违法行为突出就查处什么行为、哪类隐患严重就整治哪类隐患的原则,切实增强专项整治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大重大火灾隐患督改力度。在专项行动中,南开支队要严格执行公安部消防局《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研判、督改力度,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挂牌督办及立销案工作机制。凡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经判定,必须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五)加大宣传,教育群众。各单位要把消防宣传工作贯穿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始终,新闻中心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开展消防宣传,跟踪报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公开曝光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广大群众,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氛围。消防支队要充分利用“119”消防宣传日活动、消防队(站)对外开放向单位和广大群众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火用电、扑救初起火灾、火场逃生知识切实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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