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督查工作办法【的通: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特制订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督查工作办—法现将此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督?。查工作办法》
《 — ! ? 《 】 : 】 ?。 《 ? ? ? — 二○?一○年九《月八日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督查工《作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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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我市质量、安全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行】。督查的?有关活动
第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督查》(以下简称“督【查”)是《指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对】我市区?、县和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的检查
【第四条 督查分【定期督?。查,、不定期督查二种形!式
(一《)定期督查》是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对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的?检查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
(二)不定期督】查是指根据工作要求!即时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某?项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项检查《
第五条 督查【工作内?容包括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我市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况;
(二【)监督人员考核和】人员培训情况—;
(三)监督【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市,。场行为?监督责任《落实及专项检查、巡!查开展情况;
【(,四)监督项目实体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创优情况;【
(五)监督项目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验收—控制情况;
(六)!监督项目风险源监管!控制情况;
(七】)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市场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情况;
】(,八)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市场行为问—题的调查处理—及行政处罚情—况;
(《九)监督档案、监】督统计等《内业管?理工作情况
第六条! 督查的主要程序】
(一)制定专【项督查方《案、成立督查组【、印:发通知并《组织实施;
—(二)督查》。组到达被督查单位后!由组长介绍督—查有关要求听取被】。督,。查单位关《于,。本辖区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情况》及监管?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拟采取主要措施【的汇报?。并抽查?。监管:。档案;
《(三)随机》抽取:检查:辖区内建设工程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第七条 督【查,结果处理
》(一)检查》结束:后向被督查》单位反?馈意见对监》管不到位的》下发督查告知—书;:
(:二)对不履行监管】职责的建议其—主管部门进行问责】;
(三)》督查结束后》总,结通报督查结—果报送有关领导
第!八条 根据督查内】容建立?督查专?项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专项检查】方案、通知、检查】情况:总结、?检查表、相关证【据、责令整改、整】改,回复等
第九—条 发现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上级: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