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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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机安全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地铁工程指!挥部、各有关—单,位,
】 为加强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机管理工作确—保盾构施工质量安全!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特制定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机安全评估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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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201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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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机安全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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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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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机管理!工作减少因盾构机】械隐患导致重大风险!确保盾?构施工质量安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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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所使用?。的盾:构机安全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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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下列》情况应当对盾构机】进行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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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盾构机采购【选型时?应当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评估该【盾构机是否适用于天!津地:区盾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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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盾构《机经过改造后—。应当对盾构》机维修保养和整【体性能进《。行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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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盾?构机下井安装前【应当对盾构》机各系统配置情【况是否满《足拟掘进区间要求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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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盾构》机现:场组:。装调试完成》盾构始发前》。应当对盾构》机,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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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盾构推进首》个百环后应当对盾】。构机掘进各项—参数和各系统运转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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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盾构机安《全评估?应当充?分考虑?天津市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及环境条件全—面对盾构机使用年】限、掘进里》程,、系统配置》、整体性能及—维修保养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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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盾构穿越重》大危:险源:时应当选用》已使:用年:限短、已掘进—里程小、各系—统配:置齐全和整体性【能优的盾构机—进行盾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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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盾构机安全评估前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盾:构机安全评估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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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 盾构机安全—评估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盾构机生产厂家】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不—少于3名)》共同对盾构》机,进行全面评》。估
第七!。。条 盾构机—安全:评估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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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单位:应当对盾构机配置】和安全状《态进行全面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出复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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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复检申请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组织复检【复,检合:格后报建设》单位组?织,。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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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单,位接到评估申请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及专》家对盾构《机,进行安全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填写》盾构机安全评—估表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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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盾构》机未经安全评—估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盾构?施工条件验收工作】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步盾构【施,工
【第九条?。 :盾构机经过安全评估!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用于盾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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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系统配置不齐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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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维修保养》不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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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掘进区间!长度大于《盾构:机剩:余设计?盾构里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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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它影!响,盾构:施工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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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盾构机【安全评估后3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将盾【构机:安全评估结果—上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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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对盾构—机的:安全评估工作及【评,估结果进行》抽查发现未经—评估或评估不合格】施工单位擅》自使:用盾构机的责令【其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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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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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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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盾构?机安全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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