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
关!于印:发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机安全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
?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地铁工程【指挥部、各有—关单位
》
《 为加—强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机管理—工作确保盾构施【工质量安全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特制】定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机安全评!估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 : ! — 《 】 】 《 ?。 : — 】。。 】 ? 》 —。 2012】年11月《2日
—
?
》
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机安全评估!办法
?
?
(?试行)
《
】
?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机管:理工作减少因盾构机!械,隐患导致重大风【险确保盾构施—工质量安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所使用的盾构机安】。。全评估工作
—
第三条】 下列情况应【当对盾构机》进行安全评估—
1【、盾构机《采购选?型时应?当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评估该盾】。构机是否适用于【天津地区盾构施工】;
—
2:、盾构机经》过改:造后应当对盾构【机维修保养和整【体性能进行安全评估!;
—
3、盾构机下【。。井安装前应当对盾】构机各系统配置【情况是否满足拟掘进!区间要求进行评估;!
4【、盾构机《现场:组装调试完成—盾构始发前应—当,对盾构机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进》行评估;
】
5、《盾构推进首》个百:。环后应当《。对盾构机掘进各项参!数和:各系统运转情况进】行评估
】
第四条 盾构】机安全评估应当充】分考虑天津市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及环境条件全面!。对盾构机使用年【限、掘进《里程、系统配置【、整体性能及维修保!养情况进《行评估
《
》在盾:构穿越重大》危险源?时,应当选用已使—用年限短、已掘进】里程小、各系统【配置齐全和整体【性能优的盾构机进】行盾:构施工
》
第五条 !盾构:机安全评估前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盾】。构机安全评估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
,。
?第六条 》盾,构机安全评估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盾构机生【产厂家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不少于3名)【共同对?盾构机进行全面评】估
—
,。。第七:条 盾《构机安全评估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
1—、施工?单位应当对盾—构机配置和》安全状态进行全【。面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出复检申《。请
—
2、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复!检申请?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组织【复检复?检合格?后报建设单位组织全!面评估
【。
3?、建设单位接到评】估申请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及专家—对盾构机进行—安,全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填写盾构》机安全评《。估表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 盾》构机:未,经安:全评估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盾构】施工条件验收工作】。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步盾构施】工,
?
第九条 盾!构机经过安全评【估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用于盾构施!工
》
1?、系:统配置不《齐全的?。;
《
?2、维修《保养:不到位的;
!
3、拟掘—进区间长度大于盾构!机剩余设计》盾构里?程,的;
《
:
,
4:、其它影响盾构施】工安:全的
?
:
第十条 盾!构机安全评估后3】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将盾构机安全评估】结果上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第十!一,条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对盾构机的安全【评,估,工作及评估》结果进?行抽查发现未经评】估或评估不合—格施工单《位,擅自使?用盾构机的责令其】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负责解释
—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
】
—
附件 《。盾,构机安?全评估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