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 关于印发【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机安全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地铁工程指】挥部:、各有关单位—
】 为加强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机?管理工作确保盾构施!工质量安全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特制?定,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机安全评】估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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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机安全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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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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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机管】。理工作减少因—盾构机械隐患导致重!大风险确保盾构【施工质量安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所使用】的盾构机安全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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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 下列情况》应当:对盾:构机进行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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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盾构机采购选型时应!当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评】估该盾构机是否【适用于?天津:地区盾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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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盾】构机:经过改造《后应当对盾》构机维修保》。养和整体性能进【行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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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盾构机—下,井安:。装前应?当对盾构机各系统配!置,。情况是否满》足拟掘进《区间要求《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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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盾构》机现场组装调—试,完成盾构始发—前应:当对盾构机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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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盾构推进首】个百:环后应当《对盾构?机,掘进各项《参数和各系》统运转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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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盾构机安全】。评估应当充分—考虑天津市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及环境条件全面【对盾构机使用年限】、掘进里程、系【统配置、《整体性?能及维修保》养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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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盾构穿】越重大?危险源时《应当选用已》。使用年限短》、已掘进里》程小:、,各,系统:配,置齐全和整》体性能优的盾构机】进行盾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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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盾!构机安全评估前【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盾构《机安全?评估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 盾》构机:安全:评估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盾构机—生产厂家《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不少于3名)共同对!盾构机进行全面评估!
—第七:条 盾构机—安全评估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施工单位《应当对盾构》机配置和安全状态进!行全面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出复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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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复检申请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组织复检复检合格!后报建设单位组【织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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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单位【接到评估申请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及《。专家对盾《构,机,进行安全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填《写盾构机安全评【估表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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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盾构机未经安全评】估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盾?构施工条件验收工作!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步盾构—施工
】第九条? 盾构《机经过安全》。评估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用于盾构施工!
1、】。系统配置不齐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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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维,修保养不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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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掘—进区间长度》大于盾构机剩余设计!盾构里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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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它影响盾!。构施工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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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盾!构机安全《评估后3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将盾!构机安全评估结果上!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对盾构》机的安全评估工作】及评:估结果进《行抽查发现未经评估!或评估不《合格施工《单位擅自使用盾构】机的责令其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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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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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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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盾?构机安全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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