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地下连续墙
6.2.1 地下连续墙主要作为地下工程的支护结构,也可以作为防水等级为一、二级的工程与内衬墙构成叠合墙结构或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强度与抗渗性能优异的地下连续墙,还可以直接作为主体结构,但从耐久性考虑,不应用作防水等级为一级的地下工程墙体。
6.2.2 由于地下连续墙是在水下灌注防水混凝土,其胶凝材料用量比一般防水混凝土用量多一些。同时,为保证混凝土灌注面上升速度,混凝土必须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坍落度也相应的大一些。其他均与本规范第4.1节防水混凝土相同。
6.2.3 本条参考国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第4.6.5条的有关规定。
6.2.4 地下连续墙与内衬墙构成叠合墙结构,两者之间的结合施工质量至关重要,故规定地下连续墙应凿毛并清洗干净,必要时应选用聚合物水泥砂浆、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等作特殊防水处理。
6.2.5 地下连续墙的防水措施,主要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加大槽段的长度以减少接缝,提高防水功效。由于拐角处是施工的薄弱环节,施工中易出现质量问题,所以墙体幅间接缝应避开拐角部位,防止产生渗漏水。采用复合式衬砌时,内衬结构的接缝和地下连续墙接缝要错开设置,避免通缝并防止渗漏水。
6.2.7 地下连续墙施工质量的检验数量,参考了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第7.6.8条的规定,将原规范“应按连续墙每10个槽段抽查1个槽段”,修改为“应按每5个槽段抽查1个槽段”。
6.2.10 地下连续墙墙面、墙缝渗漏水检验宜符合表1的规定。
6.2.11 地下连续墙的槽段接缝是防水的薄弱环节,根据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中第8.3.2条第7款规定,幅间接缝应选用工字钢或十字钢板接头,锁口管应能承受混凝土灌注时的侧压力,灌注混凝土时不得发生移位和混凝土绕管。
表 1 地下连续墙墙面、墙缝渗漏水检验
6.2.12 需要开挖一侧土方的地下连续墙,尚应在开挖后检查混凝土质量。由于地下连续墙是采用导管法施工,在泥浆中依靠混凝土的自重浇筑而不进行振捣,所以混凝土质量不如在正常条件下浇筑的质量。
为保证使用要求,裸露的地下连续墙墙面如有露筋、露面和夹泥现象时,需按设计要求对墙面、墙缝进行修补或防水处理。
6.2.13 本条参考国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第4.9.2条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