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细部构造防水工程
5.1 施 工 缝
5.1.1 本规范附录第A.3节列出了橡胶止水带和腻子型遇水膨胀止水条、遇水膨胀止水胶的主要物理性能,依据现行国家标准《高分子防水材料2部分止水带》GB 18173.2和行业标准《膨润土橡胶遇水膨胀止水条》JG/T 141、《遇水膨胀止水胶》JG/T 312的规定。
本规范附录第A.2节列出了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的主要物理性能,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GB 18445的规定。
5.1.2 施工缝始终是防水薄弱部位,常因处理不当而在该部位产生渗漏,因此将防水效果较好的施工缝防水构造列入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中。按设计要求采用止水带、遇水膨胀止水条或止水胶、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和预埋注浆管等防水设防,使施工缝处不产生渗漏。
5.1.3 根据混凝土设计及施工验收相关规范的规定,施工缝应留设在剪力或弯矩较小及施工方便的部位。故本条规定了墙体水平施工缝距底板面应不小于300mm,拱、板墙交接处若需要留设水平施工缝,宜留在拱、板墙接缝线以下150mm~300mm处,并避免设在墙板承受弯矩或剪力最大的部位。
5.1.4 根据混凝土施工验收相关规范,在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继续浇筑混凝土前,先浇混凝土强度应达到1.2MPa,确保再施工时不损坏先浇部分的混凝土。从施工缝处开始继续浇筑时,机械振捣宜向施工缝处逐渐推进,并距80mm~100mm处停止振捣,但应加强对施工缝接缝的捣实,使其紧密结合。
5.1.5、5.1.6 由于先浇混凝土施工完后需养护一段时间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在此过程中施工缝表面可能留浮尘等,因此水平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目的是为了使新老混凝土能很好地粘结。尽管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或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的防水机理不同,前者增强粘合力,后者使收缩裂缝被渗入涂料形成结晶闭合,但功效均是加强施工缝防水,故两者取其一。垂直施工缝规定应同水平施工缝。
5.1.7~5.1.9 传统的处理方法是将混凝土施工缝做成凹凸型接缝和阶梯接缝,实践证明这两种方法清理困难,不便施工,效果并不理想,故采用留平缝加设遇水膨胀止水条或止水胶、预留注浆管或中埋止水带等方法。
施工缝处采用遇水膨胀止水条时,一是应在表面涂缓膨胀剂,防止由于降雨或施工用水等使止水条过早膨胀;二是止水条应牢固地安装在缝表面或预留凹槽内,保证止水条与施工缝基面密贴。
施工缝采用遇水膨胀止水胶时,一是涂胶宽度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二是止水胶固化期内应采取临时保护措施;三是止水胶固化前不得浇筑混凝土。
5.1.10 施工缝采用预埋注浆管时,注浆导管与注浆管的连接必须牢固、严密。根据经验预埋注浆管的间距宜为200mm~300mm,注浆导管设置间距宜为3.0m~5.0m。
在注浆之前应对注浆导管末端进行封闭,以免杂物进入导管产生堵塞,影响注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