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08-2011 建标库

4.4  涂料防水层

4.4.1、4.4.2  地下结构属长期浸水部位,涂料防水层应选用具有良好耐水性、耐久性、耐腐蚀性和耐菌性的涂料。

       按地下工程应用防水涂料的分类,有机防水涂料主要包括合成橡胶类、合成树脂类和橡胶沥青类。氯丁橡胶防水涂料、SBS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等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属挥发固化型;聚氨酯防水涂料属反应固化型。

       有机防水涂料的特点是达到一定厚度具有较好的抗渗性,在各种复杂基面都能形成无接缝的完整防水膜,通常用于地下工程主体结构的迎水面。但近些年来,随着新材料的不断涌现,有些有机涂料的粘结性、抗渗性均有较大提高,也可用于地下工程主体结构的背水面。

       无机防水涂料主要包括掺用外加剂、掺合料的水泥基防水涂料和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是一种新型刚性防水材料,与水作用后,材料中含有的活性化学物质通过载体向混凝土内部渗透,在混凝土中形成不溶于水的结晶体,填塞毛细孔道,从而提高混凝土的密实性和防水性。

       由于无机防水涂料凝固快,与基面有较强的粘结力,比有机防水涂料更适宜用作主体结构背水面的防水。

       目前国内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发展很快,用量日益增多,该类材料是以有机高分子聚合物为主剂,加入少量无机活性粉料、填料等制备而成,除具有良好的柔韧性、粘结性、耐老化性、抗渗性外,涂膜干燥快,弹性模量适中,体积收缩小,潮湿基层可施工,兼具有机与无机防水涂料的优点。

       应该指出,有机防水涂料固化成膜后最终形成柔性防水层,与防水混凝土主体结构结合为刚柔两道防水设防,无机水泥基防水涂料是在水泥中掺加一定的外加剂,不同程度地改变水泥固化后的物理力学性能,但是与防水混凝土主体结构结合仍应认为是两道刚性防水设防,不适用于变形较大或受振动部位。

4.4.3  防水涂料施工前,必须对基层表面的缺陷和渗水进行处理。因为涂料未凝固时,如受到水压力的作用,就会使涂料无法凝固或形成空洞,造成渗漏水隐患。基面洁净,无浮浆,有利于涂料均匀一致并具有较好的粘结力。

       基层干燥有利于有机防水涂料的成膜及与基层粘结力,但地下工程由于施工工期所限,很难做到基面干燥。施工时,宜选用与潮湿基面粘结力较大的有机或无机涂料,也可采用先涂刷无机防水涂料,再涂刷有机防水涂料的复合防水做法。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施工前,应用洁净水充分湿润混凝土基层,但表面不得有明水,以利于其活性化学物质充分渗透,以水为载体,依靠自身所特有的活性化学物质,在混凝土中与未水化的成分进行水化。

4.4.4  对本条说明如下:

       1  采用多组分涂料时,由于各组分的配料计量不准和搅拌不均匀,将会影响混合料的充分化学反应,造成涂料性能指标下降。一般配成的涂料固化时间比较短,应按照一次用量确定配料的多少,在固化前用完;已固化的涂料不能和未固化的涂料混合使用。当涂料黏度过大以及涂料固化过快或过慢时,可分别加入适量的稀释剂、缓凝剂或促凝剂,调节黏度或固化时间,但不得影响涂料的质量。

       2  防水涂膜在满足厚度的前提下,涂刷的遍数越多对成膜的密实度越好,因此涂刷时应多遍涂刷,每遍涂刷应均匀,不得有露底、漏涂和堆积现象。多遍涂刷时,应待涂层干燥成膜后方可涂刷后一遍涂料;两涂层施工间隔时间不宜过长,否则会形成分层。

       3  涂料施工面积较大时,为保护施工搭接缝的防水质量,规定甩槎处搭接宽度应大于100mm,接涂前应将其甩槎表面处理干净。

       4  有机防水涂料大面积施工前,应对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和穿墙管等部位,设置胎体增强材料并增加涂刷遍数,以确保防水施工质量。

4.4.5  参见本规范第4.3.13条的条文说明。

4.4.6  本条对涂料防水层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作出规定。

4.4.7  防水涂料品种较多,选择适用于地下工程防水规定的材料,对设计和施工单位来说确有一定难度。根据地下工程防水对涂料的规定及现有涂料的性能,本规范附录第A.2节列出了有机防水涂料和无机防水涂料的主要物理性能。

       性能指标依据下列产品标准:

       1  《聚氨酯防水涂料》GB/T19250

       2  《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JC/T864

       3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JC/T894

       4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GB18445

       5  《聚氯乙烯弹性防水涂料》JC/T674

       6  《水乳型沥青防水涂料》JC/T408

       7  《溶剂型橡胶沥青防水涂料》JC/T852

4.4.8  防水涂料必须具有一定的厚度,保证其防水功能和防水层耐久性。在工程实践中,经常出现材料用量不足或涂刷不匀的缺陷,因此控制涂层的平均厚度和最小厚度是保证防水层质量的重要措施。《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规定:掺外加剂、掺合料的水泥基防水涂料厚度不得小于3.0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的用量不应小于1.5kg/m2,且厚度不应小于1.0mm;有机防水涂料的厚度不得小于1.2mm。本条保留了原规范涂料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将最小厚度由原规范的不得小于设计厚度80%提高到90%,以防止涂层厚薄不均匀而影响防水质量。检验方法宜采用针测法检查,取消割取实样用卡尺测量。

       有关涂料防水层的厚度测量,建议采用下列方法:

       1  按每处10m2抽取5个点,两点间距不小于2.0m,计算5点的平均值为该处涂层平均厚度,并报告最小值;

       2  涂层平均厚度符合设计规定,且最小厚度大于或等于设计厚度的90%为合格标准;

       3  每个检验批当有一处涂层厚度不合格时,则允许再抽取一处按上法测量,若重新抽取一处涂层厚度不合格,则判定检验批不合格。

4.4.9  参见本规范第4.3.16条的条文说明。

4.4.10、4.4.11  涂料防水层与基层是否粘结牢固,主要取决于基层的干燥程度。要想使基面达到干燥的程度一般较难,因此涂刷涂料前应先在基层上涂一层与涂料相容的基层处理剂,这是解决粘结牢固的好方法。

       涂料防水层表面应平整,涂刷应均匀,成膜后如出现流淌、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会降低防水工程质量和影响使用寿命。因此每遍涂料涂布完成后,均应对涂层的表面质量进行观察检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修补,检查合格后再进行下一遍涂刷。

4.4.12  参见本规范第4.3.19条的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