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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