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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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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