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08-2011 建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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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预注浆、后注浆

8.1.1  预注浆适用于工程开挖前预计涌水量较大的地段或软弱地层;后注浆适用于工程开挖后处理围岩渗漏及初期壁后空隙回填。

8.1.2  注浆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较好的可注性;

       2  具有固结体收缩小,良好的粘结性、抗渗性、耐久性和化学稳定性;

       3  低毒并对环境污染小;

       4  注浆工艺简单,施工操作方便,安全可靠。

8.1.3  在砂卵石层中宜采用渗透注浆法;在黏土层中宜采用劈裂注浆法;在淤泥质软土中宜采用高压喷射注浆法。

8.1.4  注浆浆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注浆宜采用水泥浆液、黏土水泥浆液或化学浆液;

       2  后注浆宜采用水泥浆液、水泥砂浆或掺有石灰、黏土膨润土、粉煤灰的水泥浆液;

       3  注浆浆液配合比应经现场试验确定。

8.1.5  注浆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注浆目的等控制注浆压力和注浆量;

       2  回填注浆应在衬砌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进行,衬砌后围岩注浆应在充填注浆固结体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进行;

       3  浆液不得溢出地面和超出有效注浆范围,地面注浆结束后注浆孔应封填密实;

       4  注浆范围和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很近时,应加强对邻近建筑物和地下埋设物的现场监控;

       5  注浆点距离饮用水源或公共水域较近时,注浆施工如有污染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8.1.6  预注浆、后注浆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加固或堵漏面积每100m2抽查1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主控项目

8.1.7  配制浆液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计量措施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8.1.8  预注浆及后注浆的注浆效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采取钻孔取芯法检查;必要时采取压水或抽水试验方法检查。

  一般项目

8.1.9  注浆孔的数量、布置间距、钻孔深度及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1.10  注浆各阶段的控制压力和注浆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1.11  注浆时浆液不得溢出地面和超出有效注浆范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12  注浆对地面产生的沉降量不得超过30mm,地面的隆起不得超过20mm。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