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注 浆 工 程
8.1 预注浆、后注浆
8.1.1 预注浆适用于工程开挖前预计涌水量较大的地段或软弱地层;后注浆适用于工程开挖后处理围岩渗漏及初期壁后空隙回填。
8.1.2 注浆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较好的可注性;
2 具有固结体收缩小,良好的粘结性、抗渗性、耐久性和化学稳定性;
3 低毒并对环境污染小;
4 注浆工艺简单,施工操作方便,安全可靠。
8.1.3 在砂卵石层中宜采用渗透注浆法;在黏土层中宜采用劈裂注浆法;在淤泥质软土中宜采用高压喷射注浆法。
8.1.4 注浆浆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注浆宜采用水泥浆液、黏土水泥浆液或化学浆液;
2 后注浆宜采用水泥浆液、水泥砂浆或掺有石灰、黏土膨润土、粉煤灰的水泥浆液;
3 注浆浆液配合比应经现场试验确定。
8.1.5 注浆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注浆目的等控制注浆压力和注浆量;
2 回填注浆应在衬砌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进行,衬砌后围岩注浆应在充填注浆固结体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进行;
3 浆液不得溢出地面和超出有效注浆范围,地面注浆结束后注浆孔应封填密实;
4 注浆范围和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很近时,应加强对邻近建筑物和地下埋设物的现场监控;
5 注浆点距离饮用水源或公共水域较近时,注浆施工如有污染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8.1.6 预注浆、后注浆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加固或堵漏面积每100m2抽查1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Ⅰ 主控项目
8.1.7 配制浆液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计量措施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8.1.8 预注浆及后注浆的注浆效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采取钻孔取芯法检查;必要时采取压水或抽水试验方法检查。
Ⅱ 一般项目
8.1.9 注浆孔的数量、布置间距、钻孔深度及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1.10 注浆各阶段的控制压力和注浆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1.11 注浆时浆液不得溢出地面和超出有效注浆范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12 注浆对地面产生的沉降量不得超过30mm,地面的隆起不得超过20mm。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