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
3.0.—1 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标准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表3!.0.1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标准!
!
3.0.2】 明?挖法和暗挖》法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应按】表3.0《.2-1和表3【.0.2-2选用】
》
,表3.0《.2:-1 明《挖法地下《工程:防水设防
》
!。
表3.0.【2-2 暗》挖法地下《。工程防水设防
】
》
3.0】.,3 地下》防水:工程必须由》持有资质等级证书】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或防水专业》岗位证?书
3.!0.4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掌握结!构,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防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执?行
《
?3.0.5 — 地下工程所使用防!水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3,.0.6 》 ,防,。水,材,料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抽样检?验并出具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
3.0.7 】。。防水材料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 ,1 : 对材料的外观、】品种、?规格:、包装、尺寸和数】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检查确—认形成相应验收记】。录;
》
! 2 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并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检查!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
! 《。3, 材料进场后应】按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抽样检验检验应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并出具?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
— 4 材料的!物理性能检验项目全!部指标达到标准规】。定,。时即为合格;—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应在《受检:产品:。中,重新取样进行该【项指标复验复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则判定该批》材料为合格》
,
3.0】.8 地下工程】使用:的防水材料》。及其:配套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JC ?。10:66的规定》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
,
?3.0.9 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工程《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对—上,道工序的检》查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
3.0.10 !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工程底部最】低高程500mm以!下,必要时?应采取降水措—施对:采用明沟《排水的基《坑,应保:持基坑干燥
】
3.0.11! , 地下防水工—程,不得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防水材料【施工:环,。境,气温条件宜》符合表?3.0.11 的规!定
表】3.0.11 防】。水材料施工环—境气:温,条件:
】
3.—0,.12 地下防水!工程:是一个子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表3.0.》1,2的规定《
?
表3》.0.12 地【下防水?工程的分项工程【
【
:
?3.0.《1,3, 地下防水工程】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和抽样检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
】 2 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
: 《。 ?3 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
—
【 4: :各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细部构—造,应为全数检查其【他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3.0?.14? 地下工程应【按,设计的防水等级标准!进行:验收地下工》程渗:漏水调查与》检测应按本规范附录!。C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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