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 凡在玉溪市范围内!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施工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以!及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市、县!。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 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审批、核准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投资重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监察、—。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 :第四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第五条 《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 国有(】含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达到本规定!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进入市或者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全,过程招标《投标活动;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可以由招标人自行】选择是?否,进入市或者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 【 招:标
《第七条 国有(】含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公开?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
【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八条 》国有(含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方式由项目业】主自行?确定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的;
!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的;】。
: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的
—。 第九条 【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本?规定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十条】 已通过》招标:方式(?政府采购方式)【选定的特许项目【投资人或者PP【P,。项目投资人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资质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 对国家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依法实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应《通过比选《竞争性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可由招标人自行【选择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 :进入:本市执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十二条! , 招标?。人不得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得,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依法—办理招标事项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接受同一【招标代理项目的【投标代理或者投标咨!。询业务?
?第十三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 (一)设置—高于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投?标人资?质条:件的;
《 , (二)对类似工】程业绩?的,数量提出过高要求】;
(》三,)指定特定》的设备、材料时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少《。于三个具有相似标准!的设备?、材料供投标人【选择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第十【四条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地点由招标人自定
! 第十五条 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必】须,委托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
《 , 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200万元以】下的可以采取优惠】率报:价的方式招标
【 ,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发,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重新招标》后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响—应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仍然:少于:3个:的或者所有投标人均!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依法报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由项目业主—自行确定项目发包方!式
第三章【 投标
第十!七条 《凡依法登记注册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监,。理等单位均可参加】与其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
! 第十八条 【已,经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提供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施工!监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投《标以及包含施工的】工程总承包》投标
第十九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第二十条 》 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两处以》上错误一致;
!(二)?不同的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或者》加密工具或者投标报!价源文件《和电子文档》;,
(三)—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服务【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同》一,投标人领取》或者由同《一投标人分发;【。
,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对方:单,位名称或《者业绩或荣誉—;
(六)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企业资金缴!纳,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其他行为
【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 (一)预先【约定投标人中—标的;
》 (二)与特定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中标【后再给予招标人或者!投标:人额外?补偿的;
》 (三)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单位的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的《;
《(四:)投标?截止后允许特—定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或者更改投—标,文件内容的或—故意损毁、篡改特定!投,标文件内容的;【
(五)—投,标截止后向》特定投标人》泄露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六)以!胁迫、劝退、补偿】等,方式使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使,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七):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未通过—招标确定中标人【且已开展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或,者已:经采购材料设备【的;
《 (八)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或干涉正常评标秩!序的明示或暗示【评标委员会成员倾向!性评审的或者授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差别【对待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行为
】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建设《工程: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二)【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
《(三)投标文件【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材料;
】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人弄虚?作假:的其:他,行为:。
, , ,第二十?。三条 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投标无《效
第二十【四条: :投,标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保证金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的》。收、退?依法:。。按照规定《时限办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办—理非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在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退还银行存—款利息且《进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 ,。。 第二十五》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开:。标、评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现场、视频、—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招》标人:可以委托公证机【构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公正
》 第二十六条 【 评标专家应当【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一般招标项【目应当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从》。专家库中直接确定其!中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项目的《评标专?家需要直接确定的应!当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专家库专》家无法满足要求的特!殊招标项目》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第二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客观、公正的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 第二十八条 】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标活《动的任何情况
【 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活动
第二十】九,条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二)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的;
—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 (四)《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
】 (五《)以他人《名义、提供》虚假证明、编—。。造虚假?业绩等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 , (六)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七)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八)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 (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
!(二:)所有投标人—均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第《三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且【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但—评标委员会经综合】评,审认:为还具备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规定继续【评,标并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
》 ,第三:十二:条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接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其中【。设计和智能化中标】结果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投诉、】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通》知其他未中》标人
《 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异议》或者投诉事项查【实需要复核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复核;复核后】需要重新评标的应】当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附电?。子文:档
: 第三十》。五条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订立书!面合同并报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文本内容的合【法、合规性由—。合,同,签署双方《负责招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资金拨付的义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招标投标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重大问《题、投诉等》事项提供技术咨询】
第三》十七条 《 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
第三】十八条? , 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相《关,制度规范项目招标投!标异:议、投诉、举报【的处:理切实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 :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2月28日关于【印发〈玉《溪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玉政】发〔:2000〕》116号)和玉溪】市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第7】号)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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