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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凡在玉溪】市范围?内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施工—。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以及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市、县!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 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审批、核【准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投资重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监察、】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  国有(》含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达到本【规,定,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进入市或!者,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全过程招!标投标活动;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可以由招标人【自行选择是否进入】市或者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  招标—   第七条—  国有《。(,。含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公开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  —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  第八条》  国有(含—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方】式由项目业主自行确!定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的,;  ?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的?   第九条  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本规定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十条  】已通过招标方式【(政府?。采购方式)》选定的?特许项目投资人或者!。。PPP项目投资人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资质】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 第十一条  【。对国家?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依法实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应,通过比选竞争性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可由招【标人自?行选择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 进入本市执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得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依法办理招!标事项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接受】同一招标代理项目】的投标代《理或者投标咨询业务!   第十三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一)设【置高于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投标人资质【条件的;  — (二)对类似【工程:业绩的数量提出过】。高要求;  — (三)指定特定的!设备、材料时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少于三个】。具有:。。相似标准的设备、】材料供投《标人选择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第十!四条: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地!点由招标《人自定   —第十五条  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必须委托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  》 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200《万,元以下的可以采取】优惠率报价的方式】招标   第—。十六条 《 招标公告发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重新招标》后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响应: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仍,然少于3个的—或者:所有投标人均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依》法报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由项【目业主自行确定项】目发包方《式   第三—章 : 投标 《  第十七条  凡!依法登记注册—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监理等单位均可参】加与其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   第—十八条  已经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提【供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施工监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投标以及】。包,含施工的工程总承】包投标   第十】九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第二十!条  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两】处以上错《误一致;   (】二)不同的》。。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或者加密【工具或者投标报【价源文件和电子文】档;   (三)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服务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同一投标》人领取?或者由?同一投标人分发; ! ,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对方单位】名称或者业绩—或荣誉; 》  (六《)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企业资金缴纳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预先:约定投标《人中标的《; :  (二)与—特定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中标后再给—予招标?人或:者投标人额外补【偿的;?   (三)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单》位的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的;   》(四)投标截止【后允许特定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或者!更改投?标文件内容的或【故意损毁、篡改特定!投,标文件?内容的; 》  (?五)投标截止后向】特定投标人》泄露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六:)以胁迫、劝退、】补,偿等方式《使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使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七)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未通过招标》。确定:中标人?且,已开展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或者已经采购材料设!备的; 《 , (八)《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或干涉【正常评标秩序—的明示或暗示评标委!员会成员倾向性【评审的或者》授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差别对《待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行为 ?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 —  (一)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建设工程《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  (二)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   (三)【投标文件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材料;】。 ,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人—弄,虚,作假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三条  》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投标无效  ! 第二十四》条  投标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保证金—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的收、退依》法按照规定》时限:办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办理非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在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退还银行存款利【息且进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二十五条 》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开标?。。、评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现场、《视,频、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招标》人可以委托公证机构!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公!正  ? 第二十《六条  评标专家】应当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一般招标项目】应当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从专家库中!直接确定其中—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项】目的评?。标专家需要直—接确:定的应当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专家库专家无—法满足要求的特【殊招:标项目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 第二?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客》观、公正《的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第》二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标活动的任何情况 !  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活动   第!。二十:。。九条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  :(二)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的;—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四)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 ,  (五)以他人名!义、提供虚假—证明、编造虚假业绩!等,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六)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七)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八)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   (二)所!。有投标人均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第三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且》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但评【标委员会经综合评】审认为还具备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规!定,继续评标并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  : 第三十二条 【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接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其中设计和智【能化中?。标结果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投诉、【。。。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通知其他未中【标人:   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异议或者投诉事!项查:实需要复核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复,核;复核后需要【重,新评标?的,应,。当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附电子文档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订,立书面合同并报【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文本内容!的合法、合规性【由合同签《署双方?负责招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资金拨付》的,义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招标投?标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重大问题、投【诉等事?项提供技术咨—询 :  第三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   第三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相关制度规】范项目招标投—标异议、投诉、【。举报的处理》切实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第六章 《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2月28日—关,于印发〈玉溪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玉政发】〔2000〕—116号)和玉溪】市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第7号)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