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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玉溪市范围—内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施工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以及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适用:。本规定?  : 第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市、县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  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审批?、核准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投,。资重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监,察、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  第四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第:五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 第六条  国【有(含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达到本规定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进入市或者【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全过【程招标投标活动;】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可【以由招标《人自行选择是—否进入市或者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 ,第二章?  招标 》  第七条  【国有(含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公开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 ,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  】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八条 ? 国有(含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方式由项—目,业主自?。行确定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的 !  第九条  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本规:定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十条 【 已通过招标方【式(政?府采购方式)选【定的:特许:项目投资《人或者PPP项目】投资人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资质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 第十一条  对】国家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依—法实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应《通过比?选竞争?性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可由招标【人自行选择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进入本市执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 】  第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得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依法办理》招标事?项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接受同一招标代理项!目,的,投标代理或者投标】咨询业务《   第十三条 】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一)设置》高于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投标人资质条件!的;   (—二)对类似工程业绩!的数量提出过—高要求;   【。(三)指定》特定的设备、—材料时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少于》三,个具有相似标准的设!备、材料供投标人】。选,择的; 《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 第十四条》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地点?由招标人自定—   第十五条【  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必须委托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   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20—0万元以下》的可以?采取优惠率》报价的方式招标 】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发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后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响:应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仍然少于!3个的或者所有投标!人均:。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依法《报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由项目》业主自行确定项【目发:包,方式   第三【章  投标   第!十七条?  凡依法登记注】册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监理等—单位均可《参加与?其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   】第十八条  已经】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提供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施工!监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投标【以及包含施》工的工程总承—包投标   第【十,九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第《二十条  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两处】以上错误一致—;   《(二)不同》的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或者加密—工具或?者投标报价源—文件和电子文—档;   (三)】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服务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同《。一投标人《领取或者由同一投标!人分发?;,。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对方单位名称!或者业绩或荣誉;】   (《六)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企业资《金缴纳的;  【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 招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 (一)《预先:。约定投?标人中标的》。;   (二)与】特,定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中标后再【给予招标人或者投标!人额外?补偿的;   (】三)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单位的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的;   》(,四)投标截止—后允许特定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或者更?改投标文《件内容的或故—意损毁、篡改—。特定投标文件—内,容的;   —(五)投标截止后】向特:定投标人泄》露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六)以胁!迫、劝退《、补偿等方》式使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使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 , (七)《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未通过招《标确定中《标人且已开展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或者已【。经采购材《料,设备的;《   ?。(八)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或干涉正常》评标秩序《的明示或暗示评标】委员会成员倾向【。性评审的或者授【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差别对待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行为  【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建设【。工,程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二)—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   (三】)投标文件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材料;  】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人!弄虚作假的》。其,他行为?  : 第二十三条  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投标无效 】  第二十四条【 , 投标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保证金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的收、退依【法,按照规定时限办【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办理非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在【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退】还银行存款利—息且进?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第四章 】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二十五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开标】、,评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现场【、视频?、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招?标人可以委托—公证机构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公正   】第二十六《条 : ,评标专家应当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一般招标【项目应当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从,专家库中直接确定】其中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项目的评标专家【。需要:直接确定《的应当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专家库专家无【法满:足要:求的:特殊招标项目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第,二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客观、公正【的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第二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标活?动的:任何情况  — ,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活动  !。 ,第二十?九条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二【)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的; —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  :(四)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   (—。五)以他《人名义、《提供虚假证》明、编造虚》假业绩等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六》)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七)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八【。),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 ,(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 【  (二)》所有投标人均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第》三十一?条 :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且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但评标》委员:会经综合评审认为还!具备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规定继?续评标并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三十二条》。 ,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接: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其中《设计和智能化中【。标结果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投诉《、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通知其他未—。中标人   第【三十三条 》 招标人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异议或者投》诉,事项查实需要—。复,核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复核;复核!后需要重新评标【的应当?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附电?子文档  》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订?立书:面合:同并:报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文本《内,容的合法、合—规性由合同签署【双,。方负责招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资金拨付的义务】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招标投标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重大?问题、?投诉等事项提—供技术咨《询   《第三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   第三—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相关制度规范项!目招标投标异议、】投诉、举《报的处理切实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九条【 , 违反本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 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2?月28?日,。关于印发〈玉溪【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玉政发〔20】00〕?116号)和玉溪市!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第7号)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