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玉,溪市范围《。内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施工《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以及?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 市、县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市、县《。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 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审批、核准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投资重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 监察、《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 第四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第五条 》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 国?有,(含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达?到本:规定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进入市或者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全过》程招标投标活动;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可以由招标人【自行:选择是否进入市或】者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 招《标
: :第七:条 : 国有?(含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公开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
—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 第八条 国】有(含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方式由项—目业主?自行确定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的;
【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的
《 第九条 》 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本规【定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 第十条 已通】过招标方式(政府】采购方?式,)选定的特许项目】投资:人,或者:PP:P,项目投资人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资》质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对国【家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依法实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应通过比选—竞争性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可由】。招标人自行选择【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进入:本市执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
? :第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得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依《法办:理招标事项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接受同一招!标代理项目的投标】代理或者投标咨询业!务
第十—。三条 ?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一):设置高于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投标【人资质条件的;
! (二)对》类似工?程业:。绩,的数:量提出过高要求【;,。
(《三)指定特定的设备!、材料时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少】于三:个具有相似标准的设!备、材料供》投标人选择的;
!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第十四条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地点由招标人自定!
第十五条【 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必须】委,。托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
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2?00万元以》下的可以采取优惠率!报价的方式招标
】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发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重新招标后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响应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仍然少?于3个的或者所有】投标:。人均: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依法报!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由项目?业主自行《。确定项目发包方式
! 第三章》 投标《
第十七条 】 凡依法登》记注册?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监】理等:单位:均可:参,加与其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
: 第十八条— 已经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提供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施《工监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投标以及包含【施工的工《程,总承包投标》。
第十九条 】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 ,第二十条 —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两处!以上错误一致—;
(二—。)不同的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或:者加密工具或者【投标报价源文—件和电子《文档;
—(,三)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服:务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同【一投标人领取或【者由同一投标—人分发;《
,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对方单位名称!。或者业绩或荣—誉,;
(六)【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企》。业资金缴纳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 招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预【先约定投标人中【标的;
(二】),与特:定,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中标!后再给予招标人或】者,投标人额外补—偿的;
(三)!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单位的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的;
】 , (四)投标—截止后?允许特?定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或者更改】投标文?件内容?的或故意损毁、篡改!特定投标文件内【容的:;
(》五)投标截止后向】特定:投标人泄《露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 ,(六)以胁迫—、劝退、补偿等方】式使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使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七)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未通过】招标确定中标—人且已开展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或者已经采购材】料设备的;
【 (八?)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或干涉正常评标秩序!。的明示或暗示—评标委员会成员倾向!性,评审的?或者授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差别!。对待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建,设工:程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 (二)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
(三》)投标文件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材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人弄虚作假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三?条, 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投】标无:效
第二十四】条 : 投标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保证【金
?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的收、退依!法,按照规定时限—办,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办】理非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在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退】还银行存款利息且进!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 ,第二十五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开标、评》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现场、—视频、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招标《人可以委托》公证机?构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公正
第二【。十六:条, :评标专?家应当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一般招标项】目应当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从专【家库中直接确定其】中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项目的—评标:专家:需要直接《确定的应当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专家库》专家无?法,满足要求的特殊招标!项目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 第二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客观、公正的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第二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标活动的任【何,情况
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活】动
第二十九】。条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二—)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的:;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 (四)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
(五)以】他人名义、提供虚假!证,。明、编造虚》假业绩等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六【),。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七):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八)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 (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
(二)所【有投标人均》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 , 第三十一条— ,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且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但评标委员》会经综合评审认为】还具备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规定继续评标并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
— 第三十二》条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接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其中设《计和智能化中标结果!。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投诉、》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通【知其他未中标人
】 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异议或—者投诉?事项查实需要复【核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复核;复核后需要】重新评标的应—当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附电子文档》
:。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订立书面合同并!报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文本内容的合法【、合规性《。由合同签《署双方负责》招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资金—拨付的义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三十六条 【 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招标投标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重大问》题、投诉等事项提供!技术咨询
— 第:三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
第三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相关制—度规范项目》招标投标异》。议、投?诉、举?报的处理《切实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 违:反本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2月2》8日关于《印发〈玉溪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玉政发〔!2000〕11【6号)?和玉溪市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第】7号)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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