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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凡在玉溪市范围内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施—工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以及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市、县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  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审《批、核准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投资重【。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监察【、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第五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负责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  第?六条 ? ,国有(含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达《到本规定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进入市或》者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全过《。程招标投标活—动;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可《以,由招标?。人自行选择是否进入!。市或者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  第二章  招】标  ? ,第七条  国—有(含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公开招标 【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  《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八条 《 国有(含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方式由?项目业主自行—。确定 ?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的:; :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的   第—九条  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本《规定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 第十条  已【通过招标《方,式(政府采购方式)!选定的特许项—目投资人《或者PP《P项目投资人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资!质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 第十一条  【对国家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依法】实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应通【过比选竞争》性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可由招标人自】行选择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 进入?本,市执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得,。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依法办理《招标事项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接受同一》。招标代理《项目的投标代理【或者投标咨》询,业务  《 第十?三,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 (一)《设置高?于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投标人资】质条件的;   (!二)对类似工程业绩!的数量提出过高要】求;   (三)指!。定特定的设备、【材料时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少于三】个具有相似标准的】。设备、材料供投标】。。。人,选择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第十四!条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地点由招标【人自定   第十】五条  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必须委托》。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   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200】万,元以:下的:可,以采取优惠率报价】的方式招《标  ?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发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后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响应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仍然少于3个】的或者?所有:投标人均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依法报】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由项目业主—自行确定项目—发包方式   【第三:章  ?投标 ?  第十七条 【。 凡依法《登记注册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监理等!单位均?可参加与其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   第十—八条  已经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提供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施工监?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投标以及包含施】工的工程总承—包投:。标   第》十,九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  第二十》条 : 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两处以】上错误一致;   !(二)不同》的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或者》加密工具《或者:投标报价源》文件和电子文档;】   (三)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服务—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同一投标人领】取或者由同一投标】人分发;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对方?单位名称《或者业绩或荣誉; !  (六)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企业!资金缴纳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  (一)预先【约定投标人中—标的;   (【二)与特定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中标后再给—予招标人或者—投标人额外补偿的】;   (三)【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单位的!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的;   (】四)投标截止后允】许特:。定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或者更!改投标文件内—容,的或故意损毁、篡改!特,定,投标文件内容的;】   (五)投【标截止后向特定【投标人泄露》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六)以胁迫、劝退!、补偿等《方式使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使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 (:七)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未通:过招:标确定中《标人且已开展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或者《已经采购材料设备】的;:。   (八)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或:干,涉正常评标秩序的明!示或暗示评标委【。员,会成员倾向性—评,审的或者授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差】别对待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行为  《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建?设工程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二)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   《(三)?投标文?件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材料;  !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人弄虚作】假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三条  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投标无效【  : ,第二十四条  投标!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保证《金,。。 ,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的收、《退,依法按照《规定时限办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办理!非,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在!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退还银行存!款利:息且进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二十五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开—。标、评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现【场、视频、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招标人可以—委托公证机构—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公正  》 第二?十六条  评标专】。家应当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一般招标项目】应当: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从专《家库中直《接确定其中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项目的?评,标专:。家需要?直接确定的应当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专家库?专家无法满》足要求的特》殊招标项目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第二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客观?、公正的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第二【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标活:动的任何《情况   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活动   第二十九!条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 (一)《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 (二)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的;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  (?四)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   (五【)以他人名义、提】供虚假证《明、编造虚假业绩等!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六》)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  (七)》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八)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 (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   (二【)所有投标人均【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第三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且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但评《标委员会《经综合评审认为还】具备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规定继?续评标并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三十二条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接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其中设计【和智能化中标结果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投诉《、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通知其他未中标人!   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异议或者【投诉:事项查实需要复核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复核;?复核后需要》重新评?标的:应当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 》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附电子文档  【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订立【书面:合同并?报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文本内容的合【法、合规性由合同签!署双方负《责招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资金拨付的【义务   》第五章? ,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招标?投标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重大问题、投诉等!。事项提供《技术咨询   【第三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   第》三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相关制【度规范项目》。招标投标异议、投】诉、举报的处—。理切实?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九条 【 违反本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2月28日关于【印发〈玉溪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玉政发〔2000〕!1,1,6号:)和玉溪市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第—7号)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