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玉—溪市范围内》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施工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以【及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适用:本规定
《 第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市、—县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 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审批、—核准: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投资重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 监:。察、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 第四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第五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 国有(含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达到【本规定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进入市或者!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全过程招标投】标活动;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可以由招《标人自行选择—是否进入市》或者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 第二《章 招标
第!七条 《国有(含《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公开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
—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 第八条》。 国有(含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方式由项目【业主自?行确定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的
第—九条 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本《。规,定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 第十?条 已通过—招标方式(政府【采购方式)选—定的特许项目投资】人或者PPP—项目投资人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资质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对国家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依法实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应通:过比选竞争性—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可由招】标人自行选择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进入本!市执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得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
!。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依法办理招》标事项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接受同一招标】代理项目的投标【代理或者投标咨询】业务
第十三】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一)设置高!于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投?标人:资质条?件,的;
? (?二)对类似工—程业绩的数量提【出,过高要求;》
:。 (:三)指定特定的设】备、材料时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少—于三个具有相似标准!的设备、材料—供投标人《选,。择的:。;
?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第十四条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地点《由招标人自定
】。。 第十五条》 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必须委托》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
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200万《元以下的可以采【。取,优惠率报价的—方式招标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发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后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响应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仍然【少于3个的或者所】有,投标人均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依法报》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由项》目业:主自行确定项目【发,包方式
—第三章 》投标:
第十七—条 凡依法登【记注册?。。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监理等单《位均可?参加与?其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
第—。十,八,条 已经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提】。供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施工监【。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投标以及包含【施工的工程总—承包投标
— 第十九《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 第二十条 】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两处以上错【误一致;《
?(二)不《同的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或者》加密工具《或者投?标报价源文件和【电子文档;》
?(三)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服》务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同一投标】人领:取或者由同一—投标人分发;
】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对方单位名【称或者?业绩或荣誉》;
? (六?)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企业资!金,缴纳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预先约定投标人!中标:的;
(二【)与特?定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中标后再给—予招标人《或者投标人额外补偿!的;
(三【)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单位的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的》;
? (四)《投标截止后》允许特?定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或—者更:改,投标文件内容的或】故意损毁《、篡改特定投标文件!。。内容:的;
(五【)投标截《止后向特定投—标人泄?露,。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 (?六)以胁迫、—劝退、补偿等方式】使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使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 (七)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未通—过招标?确定中标人且—。已开展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或者?已经采购材料设备的!;
(八)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或干涉正—。常评标秩《序,的明:。示或暗示评》标,委员会成员倾向【性,。。评审的或者授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差别对待的;!
: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建设工程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二)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
(】三)投标文件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材料;
—。。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人弄虚》作假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三:条 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投标无效
第!二十四条 》 投标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保证金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的】收、退?依法按照《规定时限办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办!理非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在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退还!。银行存款利息—且,进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 第四章 — 开标、评》标和定标
》。 第二十》五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开标、评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现—场、视频、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招标人?。可以委托公》证机构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公?正
第》二十六条 》 评标专《家应:当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一》般招标项目应当【。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从:专,家库中直《接确定其中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项目的》评,标专家需要》直接确定的应—当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专家库》专家无法《满足要求的特殊招】。标项目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第二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客观!、公正?。的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 第二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标活动的任何情况
! 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活动
《。 第二十九条—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 (一)》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 (?二)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的;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四):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
(五)以他】人名义、提供虚假证!明、编造虚假业绩等!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六》)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七)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八)—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
! (二?)所有投标人均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 第三十一条 【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且:。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但评标委!员会经综合评审认】为还:具备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规定继续【评标并?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
》 第三《十,。二条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接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其中设计和智能!化中标结果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投诉、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通知】其他未中标人
【。 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异议】。或者投诉事》项查实需要复核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复核;复核—后需要重新评—标的应当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附电子文档
—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订立书面合】同并报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文—本内:容的合法、合规【性由合同签署双【方负责招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资金拨付的—义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招标投《。标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重大】问题、投诉》等事项提供技术咨询!
第三十七条 ! 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
第三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相》。关制度规范项目【招标投?标异议、投诉、举报!的处理切实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 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2月28—日关于印发〈玉溪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玉—政发:〔20?00〕116号【),和玉溪市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第7号)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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